墮胎權爭奪戰的歷史

墮胎權爭奪戰的歷史

邱清萍著
2022.6.13.

墮胎權的問題在過去五、六十年一直是美國社會文化戰(culture war)的核心議題,也是導致政黨兩極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最近有媒體洩露消息,指最高法院擬於六月任期結束前推翻1973年通過的 Roe v. Wade(羅伊案),且對密西西比州的一個墮胎案 ”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作出裁決,將判決墮胎權交還給各州的立法機關。

對幾十年來努力不懈反對墮胎權的人來說,這似乎是令人雀躍的好消息,但洩露的舉動也使人擔憂,威脅著法院的中立性和公正,使它成為黨爭的政治工具。背後支持墮胎權者有可能發動抗議行動,對大法官施加壓力,企圖改變最後的裁決,而且展開新一輪的政治鬥爭。

墮胎權爭自古已有。今謹摘譯史得福.提摩太(Tim Stafford)的文章 ”The Abortion Wars: What Most Christians Don’t know” 作一簡介 1

初期教會所處的羅馬帝國,墮胎殺嬰很普遍,胎兒和孩子沒有獨立存在的價值,更沒有權利可言,全在乎能否為父輩家庭和國家帶來好處,偶然也會考慮生母的需要,而胎兒只是母親身體的一部份。

當時基督徒看法就很不一樣。《十二使徒遺訓》(Didach)是主後第二世紀一份文獻,概括基督徒的信仰和實踐,其中宣告說:「不可以墮胎/毀滅方式來謀殺一個孩子。」早期教父如亞歷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特土良(Tertullian)、耶柔米(Jerome)、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 和安波羅修(Ambrose) 都表明反對墮胎。特土良在他的作品 Apology 裡說:「阻止胎兒誕生不過是殺人的快捷方法;無論是出生前或出生後,奪走一條性命就是殺人;果實已存在種子裡,未發展完整的人也是人。」他們認為生命是從受精卵成胎就開始。

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使基督教合法化後,父親殺害兒女是犯法的,而墮胎者會受謀殺或誤殺罪的刑罰,這都寫進了國家的憲法,也塑造了民間反墮胎的共識,在歐洲一直維持到中世紀,甚至近代。

奧古斯丁、阿奎那、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甚至巴爾特、潘霍華等神學家都一致立場鮮明,認為墮胎是神所不喜悅的罪行。古時對生命何時開始也有爭議,有些教會領袖採納亞里士多德的論點,認為胎兒在40天之前尚未成形(unformed),把他墮掉不算殺人。但一般都認為無論甚麼階段,在發展或生長中的胎兒是有生命的,不應該毀掉。只有一個例外,就是容許治療性墮胎(therapeutic abortion),若經過醫生診斷,胎兒繼續生長會威脅母親的生命,則只好放棄胎兒。

以前沒有懷孕測試的科技,早期美國根據英國普通法案(common law)認為在母親覺得胎動(quickening)後墮胎為非法,但這樣主觀的根據如何立法?一直到1821年康捏狄格州(Connecticut)成為第一個頒佈反墮胎法例的州郡,但其他州郡仍然未能建立及執行類似法例。

1840年後美國墮胎數字開始飊升,一來因工業革命帶來城市商業化,墮胎成了謀利的生意;家庭生活也產生劇變,生育率大幅下降,由1800至1900年一個世紀裡,減少了一半。以前墮胎者多是未婚者用來解決婚外懷孕的問題,後來也包括已婚者以墮胎作為節育的途徑。

當時除了教會人士外,社會中也不乏反墮胎的聲音。在1847年成立的醫生聯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AMA)甚至以此為旗幟,要求立法禁止墮胎。而《紐約時報》也經常登載一些反對墮胎的文章,對一些「推銷」墮胎的商家作深入的調查和報導,Madame Restell是當時聲名浪藉的商家,曾被起訴,她卻在上庭之前自殺了,《時報》標題為”一個罪犯生命的結束”。

另一顯著聲音來自第一波女權運動者,很多是敬虔的基督徒,如史丹頓.伊利沙伯(Elizabeth Cady Stanton)和安東尼.蘇姍(Susan B. Anthony)。在她們所辦的週刊中,曾登載一篇文章指墮胎為「恐怖的殺嬰罪行」。她們認為單單立法反墮胎不夠,要從根源問題幫助女性脫苦海。她們指出很多女人墮胎是迫於無奈,以前女人處於弱勢,既無經濟能力,也無社會地位和聲音,成為男人情慾的犧牲品後,墮胎往往是為男人遮醜,而墮胎後身心靈的痛苦交集,卻要女人一生來承受。

直至十九世紀末,反墮胎基本上是美國社會的常態。廿世紀初,在美國所有的州郡,墮胎在法律上是重罪。有些州准許下列情況可墮胎:母親性命有危險、女子被強姦或因亂倫而懷孕。

漸漸墮胎的數字再次攀升,到了1930年,每年由有執照醫生施行的墮胎個案估計達八十萬宗。其中的原因很多,比較影響深遠的是墮胎法例的變更,例如把母親的精神情緒狀況也放在墮胎考慮的範圍,給醫生更大空間去決定誰可以墮胎。胎兒生命神聖的問題不再受重視,更關注的是母親個人的安危、需要、意願和權利。1921年,辛格.瑪嘉烈(Margaret Sanger)成立了「美國節育聯盟」(American Birth Control League),到1942年,改名為「美國計劃生育聯盟」(Planned Parenthood Federation of America),主要為孕婦提供墮胎。

自從1960年代開始,第二波婦權運動大力鼓吹孕婦在受孕任何階段都有權利要求墮胎,即所謂abortion on demand,甚至取消以胎兒在母體外有生存能力(viability)作為禁止墮胎的考量。婦權運動已遠遠偏離初衷,走向極端。所提倡的性解放導致很多人陷入不負責任的性關係,走上損害自我及家庭的歧路2

這些走向都影響1973年最高法院通過的羅伊(Roe v. Wade)法案,指美國憲章第十四條保障婦女有選擇墮胎的自由,過程中曾討論,卻不能確定胎兒甚麼時候可算是人,而受憲法的保護。為了保障各州有權利保護「有人潛質的生命」,法院將懷孕分成三個階段,每階段十二週。第一階段只要有合法醫生及安全保障,政府不能阻止墮胎;第二階段政府可以孕婦健康為理由管制墮胎;第三階段政府可以胎兒有生命的潛質而禁止墮胎,除非母親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引發羅伊案是德州達拉斯市居民麥哥偉.娜瑪(Norma McCorvey)懷了第三個孩子,報說被人強姦,要求墮胎,卻不獲准,結果被一些支持墮胎合法化人士認為是挑戰德州墮胎法的時機,娜瑪用了偽名Jane Roe告上法庭,而地區檢察官偉亨利(Henry Wade)代表政府,過程及結果在此不覆述。

娜瑪來自破碎的家庭,而自己成長的過程也很坎坷,性生活也很混亂,第一個孩子由母親與繼父照顧,第二個交領養機構,第三個墮胎不成,她後來承認當時報說被強姦是謊言。1973年法案通過後,娜瑪在墮胎診所工作,聲援墮胎合法。

1990年初,一個反墮胎機構Operation Rescue 遷入診所隔鄰。起初娜瑪與OR 負責人 Flip Benham彼此為仇,後來竟然可以平靜地交流,而她也漸漸明白支持墮胎是甚麼一回事,良知甦醒,後悔莫及,尋求神的饒恕,後來成為天主教徒,開始為反墮胎效力。那是1998年,直至2017年離世。離世後,坊間出現一部有關她墮胎前後的電影,其中指出她臨死之前說自己曾被「收買」,為反墮胎背書。此時,曾為她施洗及22年來一直引導她成長的伯方.佛蘭克神父(Father Frank Pavone)卻出來澄清,說娜瑪臨終那一天,女兒替她聯繫上他,在電話中娜瑪促請神父為推翻羅伊法案繼續努力3

羅伊法案還有兩點耐人尋味的事實,例如當時的原告律師是一位只有廿六歲的律師Sarah Weddington,而判決此案的七位大法官全是男性。

羅伊案會否被推翻?答案在今年(2022)六月底或七月初可揭曉。若推翻了,是否從此墮胎在美國是非法的?威廉士.但以理(Daniel K. Williams)認為反對和支持兩方可能有許多不合實情的期望4

新法例不過將判決墮胎權交還給各州的立法機關,而各州的反應有時相差很大。那些傾向反墮胎的州郡一向有嚴厲的條件使墮胎者望而生畏,因此在過去無論是墮胎的人數,或有合法執照的醫生,及診所的數量都較少。不過,羅伊案若被推翻仍然是好消息,會使其他州反墮胎者更容易推動立法。

另一方面,來「支持墮胎的州郡」尋求墮胎者人數會增加,而且那些透過國際網上訂購,使用墮胎丸的人也會增加。支持墮胎者指出若羅伊案推翻,墮胎孕婦會受懲罰,或挺而走險的非法墮胎和死亡率會增加等恐懼都不見得有根據,事實上「反對墮胎者」正在盡力為想墮胎的婦女提供各方面的幫助與服務。

政治和法律都有它們的限制。更重要是:認定每個生命都有神的形像(創一26-27),要尊重和愛護生命(詩一三九13-18、出廿12-14),無論是胎兒或母親的生命,要盡最大的能力兩者兼顧。墮胎的議題錯綜複雜,包括了道德信仰、社會、政治、法律、醫療等各方面的考量,不能一刀切就分成對立的兩派。我們要效法耶穌,不要訴諸暴力,要愛鄰如己,一方面學習以愛心說真理,另一方面要為無力照顧出生嬰兒的母親提供更多的援助與支持。

註腳:

1 Stafford, Tim. “The Abortion Wars: What Most Christians Don’t Know,” Christianity Today (October 6, 1989).

2 Callahan, Sidney. “Abortion and the Sexual Agenda: A case for pro-life feminism.” In On Moral Medicine. 3rd ed. Edited by M. Therese Lysaught et al.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12.

3 Ciancio, Susan. “Her Story: Norma McCorvey of Roe v. Wade,” Accessed from Human Life International, https://www.hli.org/resources/norma-mccorvey/, ( August 28, 2020).

Williams, Daniel K. “What Will the Reversal of Roe v. Wade Really Mean? Five False Expectations,” Accessed from The Patheos, www.patheos.com, (May 31, 2022).


跨越「墮胎權」爭奪戰

跨越「墮胎權」爭奪戰

邱清萍著
2022.6.13.

五十年來,墮胎議題有如戰場,支持與反對兩極化,還把宗教與世俗、共和黨與民主黨也拉扯進來,成了對立的兩大陣營。正如亨寧爵.但(Dan Henninger) 曾說:「沒有任何公眾政策像墮胎權那樣分化社會大眾,這無疑是美國的第二次內戰」1

卡莫西.查理(Charles C. Camosy) 從歷史反思及調查數據指出,只有少部份的美國人(14%)是兩極化,大多數人對胎兒的生命保留,和母親的安全都有不同程度的考量。墮胎的議題錯綜複雜,包括了道德信仰、社會、政治、法律、醫療等各方面的考量,因此不能一刀切就分成對立的兩派2。公共宗教研究中心(Public Religion Research Institute )在 2011年的調查中發現:十個美國人有七個說以「傾向母親有選擇權利」(prochoice)來形容自己的立場是不錯和非常貼切的,而同時有三份之二的人卻以「傾向胎兒有生存權利」(prolife)來形容自己的立場。這種重疊的立場認同說明人們對墮胎權問題有很多混亂、含糊不清的認知。

其實關顧胎兒生命的合法性,和母親的安全與保護是同樣的重要,應同時兼顧,卡莫西在他書中提出的「母親並產前嬰兒保護法」(the Mother and Prenatal Child Protection Act)有詳盡的探索。

胎兒生命的合法性和保護胎兒的道德責任

假如生下來的嬰兒是應受法律保護的生命個體,則尚未生下來的胎兒也必然是同樣的生命個體,沒有理由不受律法的保護。有人會理論說:胎兒在「不能獨立生存」(viability)之前,不能算是人,所以沒有受律法保護的權利,而且據此來界定可墮胎的週期。這個理論是1973年的羅伊案(Roe v. Wade)的核心理據,卻漏洞百出。

假若「不能獨立生存」是衡量的標準,那麼生下來的嬰兒、靠機器維持生命的病人、不能自理的老人,身體殘障或智障的人都不能獨立生存,難道都不算是人嗎?也有人以「能感到痛」作為衡量標準,那麼白老鼠也可算是人。獨立生存的能力還受種族、性別、科技及出生在文明或落後國家等因素影響,不是可靠的標準。聖經的教導和人的良知都指明:愈不能獨立生存的人,愈需要加倍的愛護,因為人受造有神的尊貴形象,這基本的價值不受任何形體的缺憾所影響。

我們的用詞在這節骨眼上非常重要。到底應用「胎兒」或是「未出生的孩子」呢?有些人以為胎兒只是母親身體的一部份,所以母親有權利隨意支配。卡莫西在紐約的Fordham 大學教授社會倫理學,他根據科學指出,未出生的孩子保有異於母體獨特的人體組織(body tissue)和基因結構,母體除了提供能源和一個生存環境,也會放出一種抗體,保護著胎兒,免得他被當作「異類」而被白血球攻擊。另外,早產兒雖不在母體,仍然可以在生育實驗室受培育,生命得到發展和成長,証明他不只是母體的一部份而已3

中國習俗一向認為嬰兒一生下來就是一歲,過第一次生日就是兩歲,孩子在母胎的日子正是他生命重要的開端,這很符合幾位聖經人物的經歷,如耶利米(一5)、以賽亞(四十九5)、施洗約翰(路一15)、保羅(加一15)等都曾在書中提說「未出母胎,已蒙神揀選,被分別為聖」,最重要當然是馬利亞因聖靈感孕而生下耶穌(路一42;太一20-23)。

未出生的孩子在母胎能看、能聽、能感覺痛;現在手機還有應用程序(app)幫助父母聽見胎兒的心在跳動,孕母能感到胎兒用腳在踢,為胎兒播放音樂等;臉書或推特都能清楚顯示胎兒動靜的畫面。由此可見,若有人仍否認母體內的胎是應受法律保護人的生命個體,明顯就是故意無視科學、科技所提供的証據,和為父為母的實體經驗。

很多人不肯承認胎兒是有血有肉的人,是因為這與母親的權利有抵觸。有些已有兒女的父母想墮胎就說那只是個胚胎,墮掉沒關係;但對想要留下的胎兒則稱為嬰兒-未出生的孩子,是自己的骨肉。這種矛盾很普遍,因此瞭解和兼顧母親的安全與需要,提供保護與支持很重要,使母親可以放心把孩子帶到世界來。

母親與婦女權利

有些人以為立法支持墮胎權是造益婦女,因為非法墮胎實在太危險了。然而,據CDC 2020年11月27日一份婦女墮胎死亡統計報告,由1973至2017年45年裡,可追蹤的墮胎死亡519個案,合法墮胎而死的婦女佔86.1%,非法墮胎而死的婦女佔11%  4 ,可見合法墮胎也不安全。墮胎還帶來婦女身體及心理上很多短期及長期的後遺症。

有調查顯示美國64% 的墮胎個案是在被逼和壓力之下進行的,壓力(可能加上暴力)來自男友、性伴侶、父母、丈夫、僱主、性侵犯者、人口販賣受害者、賣淫行業者等,有孕婦甚至被迫走頭無路,以自殺來尋求出路。另外,65%墮過胎的婦女都有後遺症5

很多人都以為爭取墮胎權是女權主義的戰利品。卡娜含.示妮(Sidney Callahan)是專門研究生物倫理的凱斯汀中心(The Hastings Center)的一位優秀的學者,也是一位女權主義者,她卻支持「胎兒生存權利」。她這樣說:「使女人與自己的孩子對立起來,〔有你無我、有我無你〕,無疑是侮辱人的道德良知,在心理與政治方面帶來極具破壞性的後果」6

她認為女性在男權社會一向無權操控自己的身體,有些人為了爭取平等,要與男性的性自由看齊,可是男人不會受孕,女性要看齊就要掌控自己的身體,爭取權利不讓胎兒成為自己追求快樂的障礙。所謂障礙可能是因懷孕生育而承受生活的壓力和不方便,也可能是影響學業的完成,或事業的成就,甚至是不能享受性生活。支持墮胎的女權主義者將男性性行為模式照搬過來,其實是使男性得益,而使女性受害。7

卡娜含還成立一個組織,名叫”Feminist for Life “(「尊重生命的女權主義」)推動保護胎兒生存的權利。她指出那些爭取墮胎權的女權主義者其實是違背和出賣了真正的女權主義精神。她在文章《墮胎與性:尊重生命的女權主義》(Abortion and the Sexual Agenda: A case for pro-life feminism 一文裡提出她的論點。

她指出女權運動在十九世紀發靱的初衷就是為了保衛弱勢的女性,她們被視為男性的產業,男人可隨己意擁有或拋棄;母親若視胎兒為個人產業,而隨意墮掉,就是不公地對待一群弱勢,不能為自己發聲的群體,重覆男性的錯誤。女權主義者既堅拒男性侵略性及破壞性的行為,就不要將這種行為重演在胎兒身上。人權運動基本上相信人有天賦、不可剝削的權利。我們保衛了自己的人權,為何要剝削別人(胎兒)的人權呢?8

她認為「按需要墮胎」(Abortion on demand) 一直被看作是對男性不負責任的性行為的一種矯正,事實更助長這樣的行為,因為不需要為後果負責任。胎兒被看作是障礙,不除不快。懷孕本來是女人給予生命的能力和權利,卻被輕視看作是缺憾或一場疾病。我們需要一種新的、尊重生命的女權主義,恢復女權主義的初衷。9

社會的經濟命脉和結構長久以來都由男性主導,而他們沒有受孕的經驗,因此不能感同身受對女性生育這麼重要的環節提供充足的支持,反讓婦女覺得生育是對她們的經濟生活及社會活動不利,於是要掌控她們的胎兒,以便和男性看齊。

兼顧母親與胎兒需要的良策

我們應尋求能兼顧母親需要和胎兒生存的良策。例如提供有薪產假,男女同工同酬,不因女性分娩而剝奪她們同等的工作機會和待遇。提供照顧幼兒的津貼,舒緩受孕母親產後在經濟和心理方面的壓力。

領養是一個很好的途徑,據「美國領養網絡」( US Adoption Network)估計全國有一至兩百萬對夫婦在等候領養孩子,可惜美國每年約一百萬墮胎個案中,只有4% 願意將自己無法生養的兒女送交領養機構,讓願意愛護他們的夫婦來照顧撫養他們。以前生母不能與領養的家庭聯繫,現在可以有某種程度的接觸,例如收到信或照片,知道孩子成長的情況等,即所謂的「開放式領養」(open adoption)。

法定監護(Legal guardianship)是另一個可行的途徑,在生母暫時未能妥為照顧孩子之前,為孩子預備一個安全穩妥的居所和照顧服務。根據「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解釋:父母在特殊困境下可以找一位可靠的合法監護人,給予對方某種合法權利,在生活、教育及管教方面照顧孩子。親生父母仍然有權在孩子生活中負某種責任,保持親子關係,影響孩子健康地成長。

「孕婦危機中心」(Crisis Pregnancy Centers)提供孕婦產前產後各種的服務,包括輔導、找住所、嬰兒所需用品、法律與經濟援助等,使孕婦覺得不需要墮胎,生育兒女也一樣有好日子過,全美約有三千多間這樣的中心。

要幫助人類下一代在出生前及出生後都能安全健康地成長,母愛是最重要的因素。在困難時刻,母愛不但能超越律法的限制,也超越個人身體及心理的限制,甚至甘願為孩子放下個人的福祉。

總結

墮胎權的問題在過去五十年一直是美國社會文化戰(culture war)的核心議題,也常陷在兩極化的爭端中,而兩極化背後主要的推手是有個人野心的政客及以謀利為前提的傳媒。讓我們改以天國胸懷,為人類家庭謀幸福,跨越墮胎權爭奪戰,不讓胎兒或母親成為爭奪戰的犧牲品。

參考:

1  Henning, Dan. “The Editorial”, Wall Street Journal, May 15, 2013.
2   Camosy, Charles C. Beyond the Abortion Wars—A Way Forward for A New Generation.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15.
3   Camosy, ibid.
4   CDC Abortion Surveillance report  (Table 14).
5   Dammann, Susan. “Forced Abortion in America,” Accessed from Heartbeat International, www.heartbeatinternational.org/forced-abortions-in-america (April 2014).
6   Callahan, Sidney. “Abortion and the Sexual Agenda: A Case for Pro-life Feminism.” In On Moral Medicine. 3rd ed. Edited by M. Therese Lysaught et al.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12.
7   Callahan, ibid.
8  Callahan, ibid.
9   Callahan, ibid.

 

 


愛中無懼

愛中無懼

邱清萍著
2022.5.25.

始祖墮落不只是犯了罪,也失去了愛神的本能。透過耶穌的救恩,神吸引我們重新愛祂,也以祂的愛來愛人。盡心、性、意、力愛神及愛人如己是所有屬靈操練的出發點,與主在愛中聯合是生命成長的目標。

我們原本就是蒙愛的,因此要活得像「蒙愛」的人。我曾在《活在愛中》一書中這樣寫道:「在我們甚麼都不是,甚麼都沒有之前,神已經愛我們了。我們受造來這個世界就是為了享受這個愛,分享這個愛。我們的心靈一直在尋找這份愛,就証明它本來是屬於我們的。尋找,因為曾經擁有,後來失去了。浪子想回家,就証明他本來有一個家,曾經享受過家的溫暖。我們要做一個蒙愛的人,因為我們本來就是蒙愛的,後來卻失落了」。

基督徒是在失落中被神尋回的人,基督徒的成長就要活得像蒙愛的人。但這樣「活著」是不容易的,因為現實生活很多相反的訊息,帶給內心煩噪不安、憂慮與恐懼,例如:你又失敗了,再沒有面目見人了;你真倒霉,再怎麼努力也沒用!你樣樣不如人,真是一無是處!你要成功,先要使別人失敗;你要樹立自己,先要拆毀別人…。這些聲音在生活中帶出粗暴的言詞、盲目的打拼和關係的撕裂。

這些時候,靜默的操練(註一)能幫助我們聆聽內心的聲音,分辨好牧人愛的肯定,和拆毀者混淆真理、破壞生命的聲音(約十3-5);有時後者的聲浪似乎掩蓋好牧人的慈言愛語,就要以聖言心禱的操練來重新掌握神所應許的愛: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卅一3)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32)

保羅說:「神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裡都是確實的。」(林後一20)我們可以操練神的同在,以呼吸式的禱告恆常的把神在基督裡的應許深藏心裡,將幽暗的勢力驅逐出心境。並且留意神在每天際遇中如何顯明祂的愛,例如:家人的平安、豐足的衣食、健康、一句鼓勵的話、破迷解惑的一個亮光、困境中的忍耐、痛苦化裝的祝福…而且在靈程札記中記下來,我們愈數算神的作為,愈發現祂的愛與恩典實在是遍地開花,感恩與信靠祂的心也堅固起來。

然而,人生的路不都是花香常漫,可能更多是橫風苦雨,及百般冷暖的世間情。有些人身經百戰之後,留下了斑駁的傷痕,和內心一些無法驅走的勁敵。其中一個最勁的敵人是懼怕,除了怕身體的病痛和死亡之外,我們還怕孤單、失敗、被排拒、被欺負等;而最可怕的是,懼怕能吸納憂慮、沮喪、怒氣等情緒、使困難膨脹得無限大,使人見到猫如見老虎。原來懼怕本身比懼怕的對象更可怕。

然而,神的愛能勝過懼怕這勁敵。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裡談到「神就是愛」的時候特別指出:「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壹四18)。然而如何勝過懼怕呢?使徒在前面指出要「住在」神裡面,也就是「住在」愛裡面。(15-16節)。

住在神裡面是甚麼意思?耶穌曾教導約翰和其他的門徒,說:「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約十五4)。這是一種與主連結的生命,歸心禱告默觀的操練可以在這方面幫助我們。

歸心禱告是一種信靠及安息的禱告。開始時以「禱語」進入靜默,醒覺主耶穌已定居在我心裡,祂是我生命的根,我可以向祂敞開全心與全人,與祂聯合;而盡在不言中的默觀操練,可以引領我們全然安息在神的愛裡。『不知之雲』(The Cloud of Unknowing) 的作者說得好:「我們不能靠頭腦知識理解神,卻能以清心的愛得著神」。

在靜默與安息中,我們嚐到神同在的甘美,也經歷到在主愛裡的穩妥,懼怕不再可怕。我們不但有勇氣面對困難,也能還它真面目,不是老虎,不過一只猫而已。我們由驚逃的受害者變成鎮定的見証者(from victim to witness),見証懼怕不過是一堆雜思亂想、一些無憑的感覺,及身體肌肉的張力而已,而使懼怕膨脹的其實是自己對困難經歷的詮釋。

原來苦痛的感受如懼怕、沮喪或惱怒等均來自心靈的噪音,而這些噪音來自我們對困難的詮釋,和不經意編寫出來的故事,通常都會「言過其實」,痛上加苦。(註二)

在靜默中我們進入主的安息,噪音止息了,眼目更清明,就能分辨懼怕的對象或事件,和懼怕本身 ; 住在主愛裡的安全感使我們無懼於懼怕,甚至在寧靜中接受它,就會發覺它的威脅性減少了,而且帶動心靈進入更深的信靠,「要安靜,當知我是神。」(詩四十六10) 靜默是神常用的語言,在靜默中神的愛語特別清晰,祂的應許特別堅定。

若情緒問題比較嚴重,靜默可能會使裡面的噪音變本加厲,更攪動情緒,最好先經過輔導員或靈程導師的幫助,或與可信靠的朋友一同禱告。

住在主愛裡的人不但可以驅除內心的噪音,進入平靜安息,也能對人流露更深的愛,更懂得聆聽別人口所講,及講不出來的心聲;也有更多內心的自由去關愛別人。

(註一)本文提出了不同的操練如靜默、聖言心禱、呼吸式禱告、靈程札記、歸心禱告、默觀和靈程導引等,都是靈命塑造的基本工及進深的「健心操」,請瀏覽此網頁有關方面的文章。

(註二)Laird, Martin. 2006. Into the Silent L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效法基督與靈命塑造

效法基督與靈命塑造

邱清萍著
2022.5.25.

基督徒的人生是從「信耶穌」到「像耶穌」。信耶穌,因為只有祂能拯救我們脫離罪與魔;像耶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勝過自己和世界。

耶穌剛出來傳道就呼召門徒,對他們說:「來跟從我。」(太四19;約一43)當時除了門徒外,還有許多人因耶穌能解決他們的困難如醫病趕鬼,又行各樣的神蹟奇事,滿足他們的需要,他們就「跟著他。」(太四25)

「跟著」與「跟從」有很大的分別。今天教會內外都有追求靈命經歷的熱潮,若我們只是跟風地「跟著」,看待耶穌像其他宗教偉人一樣,遲早會感到迷失。當時許多人因耶穌是「名人」,是他們心目中所期盼的「救世英雄」就跟著祂,後來發現祂竟是被定罪的「犯人」,一夜之間他們變成高喊「釘死祂」的盲目群眾。

耶穌卻呼召門徒「跟從」祂,跟從就是效法祂的樣式。許多人說宗教不外乎遵守道德誡律或履行宗教儀式,耶穌卻說這些都是沉重的擔子,只會使人感到「勞苦擔重擔」,得不著安息。祂邀請我們帶著柔和謙卑的心,負祂的軛,學祂的樣式(太十一28-30)。耶穌用了當時農耕的比喻,指出祂與跟從祂的人的關係,就像兩隻耕田的牛同負一軛,力是大牛出的,小牛在旁邊跟著走,照著大牛的樣式來勞動。耶穌指出跟從祂的人一個先決的條件是謙卑的心。

人最重的擔子不在外面,也不是從別人或環境而來,乃來自裡面的自我中心、驕傲和自義。其實,專注自己的人常會感到不安全,容易與人產生矛盾和衝突,帶來挫折、失望、懼怕和忿怒的情緒。這些都成為重擔,要得安息就要來跟從主,學祂的樣式——柔和謙卑。要謙卑首先要放下自己。

這是為甚麼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跟從祂就要捨己,放下自己,效法祂虛己,以祂的心為心(腓二5-8)。效法耶穌不是從外面的言行開始,必須從裡面的心開始。但是誰能掌握自己的心呢?難度極高!

我們只能好像小牛依附大牛一樣,與主同負一軛,讓祂牽著我們走。同負一軛表示同心同行,在愛中聯合。保羅在書信中用「在基督裡」164次,教導我們如何與主同釘十架(加五24;六14)、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羅六1-11)、同坐在天上(弗二6)及同藏在神裡面(西三1-4),在主的愛中深切與祂聯合。靈命塑造最終的目標是與主的生命聯合,以致「基督成形在我們的心裡」(加四19)。

這種與主在愛中聯合的生命會經過一個「有諸內而形於外」的轉化過程,而敬虔的操練(提前四7-8)則是我們在這過程中的預備工夫。操練為了開放自己,騰出空間,使聖靈沒有阻攔的完成祂塑造的工作。正如魏樂德(Dallas Willard) 教導說:「操練敬虔是做自己能做的,以致自己不能做的有可能發生」。我們自己不可能成聖,不可能活出基督的生命;但我們可以預備自己這個器皿,使聖靈有空間可以成就祂偉大的作為。

耶穌邀請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承認自己乾渴而願意來到主那裡的人必是柔和謙卑,真正想跟從主的人。主應許祂的生命,透過聖靈的內住,在我們裡面成為活水的泉源,湧流出活水的江河(約七38),推動著我們的人生,在我們的生活處境流露出祂的樣式來。

我們如何認知主的樣式,以致於我們可以與祂同心同行,跟從和效法祂呢?歷世歷代,許多跟從祂的人來過,也喝過這生命的活水,他們如何在生活處境中活出祂的樣式?十五世紀的金碧士(Thomas Kempis) 在他的不朽著作《效法基督》 (Imitation of Christ) 裡很詳盡的羅列出主的樣式和如何效法祂,例如「效法基督看輕世界的虛榮」、「效法基督忍受暫時的苦難」、「效法基督捨己背負十架」等,也有篇章提及操練的途徑,如「認識自己」、「安息於上帝裡面」、「內心平安與靈性進步之祕訣」、「謙卑聽神的話」等。

近代的傅士德 (Richard Foster) 在《活水溪流》(Streams of Living Water)一書把福音書裡耶穌在世生活為人的樣式分成六部份,好像六條溪流匯合成為潺潺而流的江河,我們若跟從祂的腳蹤,效法祂的樣式,就可活出祂所應許的豐盛生命。這六部份包括:

一、不住禱告與神同在 (Contemplative Life)
二、彰顯敬虔的美德 (Virtuous Life)
三、經歷聖靈的大能 (Spirit-Empowered Life)
四、入世行公義好憐憫 (Compassionate Life)
五、宣講福音好消息 (Word-Centered Life)
六、信心與行為實踐 (Incarnational Life)

另一方面,傅士德從教會歷史不同時代的屬靈覺醒,所匯聚而成的「運動」刻畫出耶穌的不同形像。他認為這些覺醒是因為基督的身體在當時代的表現,忽略了一些重要的真理或活不出耶穌更全面的樣式,於是聖靈就會感動有些領袖起來矯正或補充,漸漸凝聚了力量而產生巨流。可惜因人的軟弱,有時這些運動又會矯枉過正而致極端,或彼此對立。事實上,任何時代神的教會若都能兼有這幾方面的特色,作出美好的平衡,基督的形像就會更鮮明,而教會的見証也會更有力。

耶穌的生命像活水泉源,流過教會的歷史,形成不同的傳統(運動),像河溪向四方奔流。傅士德列出六個經過時間考驗的傳統,反映以上提及基督豐富的生命樣式:

  1. 「禱告靜修傳統」如第四世紀的沙漠教父教母、第六世紀的本篤修會、十六世紀的莫拉維亞運動,和十七世紀的敬虔運動。
  2. 「聖潔運動傳統」如十二世紀的西篤會、十六世紀的天主教改革、十六世紀的清教徒、十八世紀的聖潔運動、廿世紀的凱西克靈修會等。
  3. 「聖靈大能傳統」如方濟會、近代的五旬節和靈恩運動等。
  4. 「社會公義傳統」如十八世紀的廢奴運動、十九世紀的選舉權運動、廿世紀的美國民權運動等。
  5. 「福音宣教傳統」如十三世紀的道明會、十六世紀的復原教改革運動、十八世紀的大覺醒和宣教運動、廿世紀的學生志願佈道等。
  6. 「道成肉身傳統」如第十四至十六世紀的文藝復興及廿世紀的基督徒專業協會等。

「效法主」不只是個人靈命塑造的目標與途徑,也是教會生活的座標。

參考:

Foster, Richard J. 2001.Streams of Living Water—Celebrating the Great Tradi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New York: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Willard, Dallas. 1991. The Spirit of the Disciplines: Understanding How God Changes Lives. New York: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聆聽神

聆聽神

邱清萍著
2022.5.25.

神會跟我說話嗎?

人能夠與神交往,是神的恩典。神主動尋找和愛我們,向我們講話,主動與我們建立關係。既然是神主動,我們可以有信心,相信祂要我們聽見祂、遇見祂和接受祂愛的邀請。有愛就會有溝通,而溝通是雙向的。焉有兩個相愛的人不彼此說話呢?只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用心靈和誠實與神相交,就不難聽見和認得祂的聲音。

神藉著聖經已向我們說話,教會歷史的記錄告訴我們神繼續向人說話,以不同的方式和媒介向人表達祂的愛與心意,只是這些話不像聖經那樣放諸四海而皆準,乃是對不同的人在不同的處境中的引領,且與聖經已啟示的真理沒有衝突。

為甚麼我聽不見神的聲音?

神既然主動要跟我們說話,為甚麼我們仍然像基甸一樣,需要神給証據(士六17),才有信心神已向我們說話了。也許我們需要排除一些的誤解。

  1. 許多人禱告不期待神會回應,萬一真的聽見神在說話,就會害怕,(像祭司撒迦利亞和牧羊人),以為是幻覺,或精神有問題。我們不停的講,講完就拜拜阿們,去幹別的事。其實禱告是愛的對話,是雙程路,我們說完了應安靜等候和聆聽神的回應。
  2. 許多人禱告只為了求神問卜,解決困難,得到一些福氣或指引。神卻更渴望我們愛祂,真誠願意認識祂的心意,討祂喜悅。「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路…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親密(為友),祂必將自己的約(對人的心意)指示(透露給)他們」(詩廿五12-14)。
  3. 我們以為要肉眼看見、肉耳聽到才算聽見,雖然神會用這些渠道,祂更常用我們的思想和心靈。神仍然向人說話,耶穌說:「我的羊能認得我的聲音」。好牧人的聲音是愛的溝通,即使在責備或管教時羊也聽得出是「賜生命」的聲音,而非盜賊毀壞生命的聲音。

羅拔弟兄三年來想盡辦法要挽救他的保險公司脫離危機,都不成功,後來他信了主。有一天,他開車上班,重擔壓得他透不過氣來,到了叉路口,有一意念說:「放棄吧,向左轉從此消失吧」。但另一個更強烈的意念說:「把車停在路邊」。車停了,他伏在駕駛盤痛哭良久,此時彷彿有人坐在旁邊跟他說:「我的愛子也曾面對極大的重壓,祂向我求就得到力量。你也照樣向我求吧,我會幫助你的。」立時心中平靜下來,繼續開車去辦公室,當天很多複雜的問題都奇異的解決了。不要限制神,祂常用不同的方式,透過不同的渠道向人講話。

  1. 我們以為神只向重要人物說話,如亞伯拉罕、摩西、舊約先知、使徒保羅等。其實神也向被遺棄的夏甲、和童子撒母耳說話。有些人甚至以「聽到神說話」來樹立地位與權柄,以此指揮及控制別人,卻沒有生命的見証來配合,結果滿足了自己的私慾,也誤導了別人。
  2. 很多基督徒以為生活大小事情都有神特定的旨意,必須每事求問神。其實神在聖經已將行事為人的大原則啟示了出來,我們只要存敬畏順服神的心,把已知是神喜悅的事(如饒恕、愛人如己)行出來,神會在我們還不清楚,仍需尋求的事上顯明祂的引導。

神如何向我們說話?

神與人建立不同愛的關係,而不同的關係也有不同的溝通形式。我們與神的各種關係,無論是親子、君臣、主僕、朋友、師生或配偶的關係,神溝通的重點和音調也不一樣:或以仁慈、威嚴、權威的語調,或以敦敦教誨、親密的喁喁細語方式來向我們表達祂的期待與意願,若我們在愛中進入該種關係,就能聽懂祂的意思。

另外,神也用多種媒介與我們溝通:詩篇十九篇指出聖經和自然界是神最常用來啟示祂的作為,與管理宇宙萬物的規律;聖靈幫助我們正確接收神的訊息,神也使用天使、神蹟、災難、痛苦、智者的話、歷史、生活際遇、屬神的社群(如教會)、文字書籍、音樂與藝術等向我們展現祂的心意。神的音波就在我們的周圍,我們若存心順服神,定意討祂喜悅,就能隨時隨地接收到神的心意,聽到祂的聲音。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著神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七17)

我們如何接收祂的訊息?

我們整個人的結構是神設計和創造的,其中一個重要的目的是要接收祂的信息。神為自己的榮耀創造我們,要使我們「知道祂和明白祂」,且把我們對祂的認識見証出來,好述說祂的美德(賽四十三7, 10, 21)。神在我們的身體五官、思想感情、良知與願望、記憶與意志的抉擇,甚至在睡夢中,都佈置了聽見祂訊息的功能;甚至在我們的人際關係與各種的際遇裡,都有祂的心意。我們若願意在凡事上討神喜悅,祂會很樂意的指示我們。

在身體各種功能中,神最常用的渠道是透過我們的靈來說話。箴言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廿27)神常提著這個燈,向我們顯示祂的心意,然而我們常忽略這個接收神聲音最重要的「器官」──我們的靈,卻一直期待我們肉耳會聽到一些特殊的聲音,或眼睛見到一些特殊的現象,結果錯過了神的訊息。

古聖說:寂靜是神的首要語言(silence is the primary language of God)。神的聲音在人心靈安靜時最響亮;神的心意在人的靈靜中最清晰。我們停止說話,放下自己繁雜的意念,進入靈靜,就會發現神已在那裡,等待與我們在愛中對話。

有一教授找牧師學道,一坐下便說過不停,意氣風發地數說自己的學位與成就。牧師拿來一壺茶,不停地把茶倒在杯裡,茶瀉出來他還繼續倒。教授忍不住請他停止,牧師說:「你要學道,但你一直說個不停,又如何吸收學習呢」?

 

 

 


欲望、解執、自由與愛

欲望、解執、自由與愛

邱清萍著
2022.5.1.

你們要甚麼?

當日施洗約翰向兩個門徒介紹耶穌,他們就跟從了耶穌(約一35-40)。耶穌轉身問他們:「你們要甚麼」?「要」是我們心中的需求和願望,也可統稱為欲望(desires),會使我們心跳,甚至熬到三更半夜都不想睡;是我們的價值所在,用來判斷甚麼能帶給我們幸福與快樂,是生活的動力。

人的欲望有一種詭異:想要的得不到,苦啊;得到了,還是苦,因為心不滿足,想要別的。得到又失去,更苦。

我們的想望其實都有伊甸樂園的影子,人最初被造,與神、與人、與大自然渾然為一,沒有阻隔。人犯罪後,所有的關係都破裂了,不再完整;人只能在夢裡嚮往,在熱望中等待和追尋那原初的愛,也就是人最深邃的需要與渴求。

欲望與愛

人生的意義與動力來自愛,欲望 (desires) 是愛的核心,能引起動機,發出能量,帶出行動。欲望是人生的動力發電廠,有動力生活就有朝氣與方向感,對人就有熱情,工作有熱誠;沒有動力,就散漫沒勁,生活呆滯像行屍走肉。

有些欲望導向惡:如貪錢的欲望使人去賭搏去欺騙;虛榮的欲望使人崇拜權勢地位;而情慾的動力使人追求肉體感官的滿足。另一些欲望則導向善:如與人和睦的欲望會促使人在衝突中尋求和解、公義的欲望使人為不公的事發聲等。

我們有時會互用「愛」與「欲望」兩個詞,使徒約翰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二15-17)

愛神及愛世界都出自內心的感性欲求,但觸發動力的源頭很不一樣,這裡指的世界當然不是指地球,甚至物質的世界,乃是指我們被世界事物吸引而挑起的情慾私慾。雅各書在第四章提到「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所謂的世俗是指「裡面戰鬥的私慾」(第一節),驅使人貪得無厭,彼此妒忌,引進衝突與殺害。

欲望淪為私慾、私慾生出罪

始祖受試探,違背神的吩咐,把似乎正當的需要變為偏執的欲望。在平時,想吃新鮮可口的果子沒有錯,想有智慧也是正當的需要。但神明明吩咐不可吃那顆樹上的果子,蛇又騙她,說吃了會像神能知善惡。夏娃的欲望被挑起,愈看愈想吃那樹上的果子。她想要的與神的心意有衝突,可是她放不下,欲望淪為私慾,在錯的時候用錯的途徑來滿足,私慾與鬼魔的謊言結合,就懷了胎,生出罪來(各一14-15)。

需要與欲望不一定會變成私慾,甚至罪。希伯來書第四章15-16節說耶穌也曾凡事受過試探,但祂沒有犯罪。主有一個更大更強的欲望,就是要討天父的喜悅。祂在曠野禁食四十天,肚子餓了想吃,這是個正當的需要;魔鬼所提出滿足需要的原因和途徑卻非神所喜悅;魔鬼要耶穌行神蹟証明祂是神的兒子,兩次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就把石頭變成食物/就從殿頂跳下去」(太四3、6)。

不久前,耶穌在約但河受洗,天父從天上發聲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3-17)。耶穌本來就是神的兒子,不需要証明。魔鬼想在主的身上挑引起表現慾、成就慾和權力慾,但是主都無動於衷,沒有中計。祂有一個更大更強的欲望,就是遵行神的話,單單敬拜神和事奉祂。

需要與欲望不一定會變成私慾,甚至罪,問題是我們要有一個更大更強的欲望,就是要討天父的喜悅,以至於我們對一般的欲望不會執著。耶穌曾說過:我來是要遵行天父的旨意,這個最大的欲望使祂能駕馭其他的欲望,不讓它們逾越界限。

問題不在可口的果子、食物、甚至金錢、學問、成功和別人的讚賞;而在那樣東西對你的吸引力,成為強烈的欲望,甚至私慾,令你身不由己,不能做神要你做的事;或聽信謊言,以為這東西能滿足你,使你患得患失,不得自由。這是我們真正的問題。

創世記記載神造萬物後,「看著是好的」,神所造的都甚美好。天父樂意將好東西賜給我們,問題是我們不要把受造物,包括自己、任何人與萬物取代了神;我們處理不好內心的欲望,它們就會淪為私慾甚至罪。

愛的層次、整合與平衡

神子耶穌基督降世,要除掉人的罪,恢復那原初的愛。人生一切道理的總綱,耶穌一言以蔽之: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其次是愛人如己。這是人之為人,最原初也是最終極的意義。

愛的層次由最核心開始,一直延伸到其他層次。最核心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其次是愛人如己(太廿二34-40)。愛神是最重要的核心,祂是創造主和救贖主,祂先愛我們,愛祂理所當然;祂也是愛的源頭,若不緊密與源頭連接,憑自己很難愛得長久,很快就愛不下去;主耶穌也是真愛的榜樣,祂對門徒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六章又指出神、人、物的層次:人重於物,耶穌說:「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26節)。當我們把物質看得比人重要,就是失序的愛。耶穌又說:「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33節)。神比一切優先,祂是創造主,人與物都是受造物;當我們對神、人、物的愛失序時,就會出問題。

賺錢養家是好事,但長時間工作,只為了賺更多的錢,有更多的享受,情願犧牲與與家人在一起的時間,這是失序的愛。成功或成名,被肯定或受稱讚可能是努力工作的副產品,沒有甚麼不好,若以這些作為追求的目標就是失序的愛。有時失序的愛與欲望表現出來,是極端或過度,失去了平衡。想身體健康是好事,若因此運動過度,太過揀飲擇食,一點不舒服就大驚小怪,就成了綑綁。完美主義也是失序的愛。

愛的失序與欲望的偏執是痛苦的根源,使人失去自由,離開真正的愛愈來愈遠。

失序的愛與自由的失落

失序的愛會有不滿足或不滿意的感覺。有人說過:神的愛是正餐,使我們人生飽足;其餘都是前菜和飯後甜品,幫助開胃及甜咀,不可能持久滿足。即使重要如婚姻,若把它代替了神,遲早也會經歷不滿足。得不到苦,得到還是苦,失去更苦。缺乏有意義愛的關係,單身的人會在「欲得未得」的想望中焦慮,而已婚的人會在「既得未得」的失望中惆悵。若不愛人,單身的自由會帶來寂寞與惆帳;若不愛人,結婚會帶來許多人際衝突,害人害己,還害了下一代。單身或結婚都有一個更高層次的目的,就是更愛神、更愛人。

不滿足會引致不止息的貪婪,以為再吃多些雜糧,再賺多些錢,再結多幾次婚,再環遊世界多一次,就會飽足。保羅說:貪心就是拜偶像(弗五5)。我們很容易把自己的欲望絕對化,成為理想中的自我形像,然後按自己的形像去造神;想成為富翁就造出財神;想多子多孫就造出觀音;想家中平安就造出門神。其實都是假神,是偶像;拜偶像最終是拜自己,就是利用偶像來滿足自己的欲望,這是「今生的驕傲」最透徹的表現。基督徒若不真正愛神,很容易把神當作偶像來拜來利用。

拜偶像會形成依附 (attachment),把幸福與安全感「釘死」在某個人或物、或某件事上,心思意念、時間精神都放在上面,成了習慣,欲罷不能上了癮。愛被騎刼,欲望被俘擄,連做選擇的意志也被綁架,身不由己,結果沒有餘力去真正愛神愛人。

依附帶來執著,愈怕失去或失控,就愈想控制,結果受綑綁。執著就是不肯也不能放下,愈不安全愈要執著,愈要控制。有工作狂或常發脾氣,家暴或玩手機上癮等都是因依附而更執著。結果是失去愛神愛人的自由,很可能再去找另一種失序的愛。

基督徒有可能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聖經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五1,13)。神是愛,三一真神是愛的群體,我們是照他們的形像造的。神創造我們時已把愛神愛人的欲望放在我們心靈最深處,可惜在人墮落後被其他的欲望挾持了,只有在耶穌基督的恩典中才能釋放出來,恢復我們受造時的樣式。

基督徒要小心,我們靠恩得救,仍然有可能「再被奴僕的軛挾制」。我們的悔改很多時候不夠徹底,生命改變不全面,只停留在人看得見的外面表現上,例如多了宗教的活動-去教堂、短宣、事奉;多了宗教禮儀-受洗及領聖餐,多了宗教標籤—屬於某某宗派;這些雖然重要,也只是樹的果,更重要是樹的根,是冰山在深水下面的東西,很多信徒的價值觀和世界觀、欲望、情緒等,完全和未信主之前一樣,原封不動,沒有改變。

耶穌的登山寶訓教導我們生命的改變要從裡面的欲望與動機開始–inside out。主說:律法要求不可殺人,這是對的,但更重要是去掉裡面恨的情緒;不可姦淫,律法是對的,但更重要是去掉裡面的淫念與慾望;不可說謊,阿們 !但更重要是清潔裡面以假亂真詭詐的心。外面的行為若非來自清潔了的心,在神看來就是虛偽。

這是為甚麼「聖言心禱」和「意識省察」的操練很重要,我們要請聖靈帶我們潛水到深處,從反省中注意那些地方有奴僕的軛挾制。我們也許會發現自己被今生的驕傲、眼目的情慾和肉體的情慾所糾纏及綑綁,不能自由去愛神愛人。

很多人要到中年,吃過苦頭,經歷過失意;或以前崇拜的偶像原形畢露,覺醒他們不過是人,並不是神;或一直以為好的東西原來填不飽內心的飢渴;或在慶祝大壽的同時,意識到生命的脆弱,身邊的親友一個個的消逝,病與死愈來愈真實,才醒悟自己真正的需要。

還我自由以愛服事

放手讓神掌管(let God & let go),才能放下偶像及依附。有一猴子想吃瓶裡花生,於是伸手入瓶,抓了一大把,卻發覺手伸不出來,吃不到花生,大受挫折就大叫起來。主人見狀叫他放下花生,牠卻不肯放手。後來主人想到妙計,把香蕉放到牠面前,猴子一看見牠最喜歡吃的東西,就立刻放下花生,手伸了出來,得到自由。只有神的愛有夠大的吸引力,使我們能放下依附和偶像。

放下有時不在於捨棄你所擁有的,乃在於捨棄你對該事物的欲望(desire)、依戀與倚賴。若所依附的偶像已佔據綑綁我們的心,怎樣努力也放不下,只有一途,就是忍痛割捨才得自由。

這自由就如保羅在腓立比書第四章11-13節所活出來的生活態度,無論是卑賤或豐富,飽足或飢餓,有餘或缺乏,他都能隨遇而安,這種豁達從容的生命是靈修傳統很重視的操練,不是消極的禁慾,乃是對一切事物抱著有則享受而不濫,沒有也能自得其樂。

有了心靈的自由,就能從容地選擇以愛來服事神、服事人。加拉太書第五章13節迴響 第一節「基督釋放了我們,是要叫我們得自由」,有了這自由,就要去愛心服事,否則可能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默觀的禱告與愛的成長

默觀的禱告與愛的成長

邱清萍著
2022.5.1.

愛得好才能禱告得好。基督徒的靈命塑造是一個愛的成長過程,耶穌把神對人的要求與期待總括在愛神與愛人的兩條誡命裡,祂說這是一切道理的總綱。不學習愛不可能禱告得好,因為愛是禱告的lingua franca (通用語)。

愛得好才能禱告得好,我們的禱告生活也隨著愛的成長而轉型。最初的禱告像奴隸,害怕用詞不當得罪主人;漸漸像僱工,為得僱主報酬或獎償而禱告;認識主多些我們像學生渴望效法老師的樣式,在禱告中經歷生命的改變。深度體驗主無條件的愛與恩典後,我們變回小孩子的樣式,禱告是向「阿爸父」單純的信靠,與親昵的依偎。更多經歷與主同死同活同坐天上,我們會進入與主聯合的禱告,是新娘向新郎完全開放降服,沒有保留的禱告。

傅士德用一個房子不同的房間來比喻不同的禱告操練,饒有意義(註一)。禱告就是回家,回到與神共築愛巢的家。耶穌是家門,禱告是開門的鑰匙。

入門的時候,我們多在「客廳」與神會面,像孩子向阿爸父說話一樣。禱告的內容都圍繞自己的需要與喜好,天父喜歡聽祂兒女單純的祈求及傾訴。有時我們的禱告像進入「廚房和飯廳」,在聖言心禱的操練中,慢慢咀嚼與反芻神的話,把所默想的化成禱告;有時我們又會在「書房」反思神的作為,一邊寫札記,一邊作意識省察的禱告,求祂鑒察與潔淨;或接受靈程導師的幫助,分辨祂的聲音與引導;另一些時候,我們會進入「工作室」,捲起衣袖事奉神幫助人,進入代求和爭戰的禱告;在這些禱告中我們更認識主,也更愛祂。

我們若追求更愛主,有時會進入「睡房」,與主聯合的禱告,也是默觀的禱告。這是一種專注愛神,盡在不言中的禱告,我們與主的關係水乳交融,如兩支腊燭的火焰結合為一,或雨降在溪水融為溪流(註二)。我們進入「睡眠」,安息在主愛的懷抱中,此刻主在我們心靈的隱密處的塑造,是我們毫無意識、也明白不了奇異的愛。

要進入默觀的禱告,我們先要在愛神愛人的實踐上不斷成長,經歷過「廳堂、廚房、書房、工作室」等禱告生活的操練,否則會很吃力,甚至有危險。因為沒有經過鍛煉與分辨的裝備,就心靈完全向靈界敞開,很容易中了魔鬼的詭計與欺騙。進入默觀禱告之前應作的準備是清心和追求愛主(註三)。

怎樣能清心呢?言行的不潔較易覺察而求神赦免,但人與神最深的關係像黑夜一樣隱藏於意識與自覺之外,難以看得清楚。聖經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使徒約翰指出愛世界就不能愛神(約壹二15),而愛世界包括感官方面如眼目和肉體的情慾,心靈方面如今生的驕傲,我們被罪和各種的依附、偶像(attachments)所綑綁,常看不見自己的沉溺,神卻可以在隱祕的黑夜中釋放了我們,使我們恢復愛神愛人的自由。

十架約翰(St. John of the Cross) 的作品《靈魂的黑夜》(Dark Night of the Soul) 在這方面有很好的教導。他指出神的釋放有兩個層面,第一是「感官的黑夜」(Dark Night of the Senses):透過獨處、靜默、默想的操練,我們有意識地放下感官的作用,包括以感官的圖像和思維來定義神和祂的作為,也必須放下,用心靈和誠實向神開放自己,神就可以將感官裡的罪與依附都除去。

第二是「心靈的黑夜」 (Dark Night of the Spirit):十架約翰提出了七種隱晦屬靈的罪:屬靈的驕傲、虛榮、憤怒、奢華、貪婪、嫉妒與怠慢。這些罪都發生在屬靈追求的領域裡。基督徒有屬靈的追求本為美事,可惜人性的軟弱也一樣滲透進來,結果外表好像很「屬靈」,骨子裡仍然充滿各種的慾求,以致離與主聯合的目標似近猶遠,似得未得。在這段靈性掙扎浮沉的階段,我們好像進入心靈的黑夜,無光、無喜樂、也無追求的動力。神要在黑夜中使我們不再靠肉身的感官,或自己的努力去追求屬靈的事,叫我們對主以外的事物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留不住。好叫我們專注追求祂的面和祂的愛。在靈魂黑夜的熬煉中,虛心取代了驕傲、簡樸取代了野心、平靜取代了憤怒、知足取代了奢華、喜樂取代了嫉妒,而動力也取代了怠慢(註四)。

無論是感官或心靈的黑夜,都是為了煉淨,使我們能清心追求愛主。默想和各種的操練是主動和刻意的,默觀卻是被動的等候和回應神的恩賜。在默觀的過程中,我們漸漸放下對感官作用的執著(一定要有怎樣的看法、感受和經驗)、把刻意的「執著」(willful)與掌控化為虛心的「樂意」(willing) 與開放(註五),由加到減、由繁到簡、由累積到放下,這是「主必興旺、我必衰微」的虛己、忘己與捨己的過程。  

這過程有時很痛苦,因為對自己的包袱與偶像有了覺醒,放下時會有撕裂之痛,神常藉著痛苦與破碎的經歷來煉淨我們深處的障礙。但有時卻是愉快的,久久不能擺脫的纏累終於鬆綁了,可以突破了,心情也自由輕快了。這些多在黑暗(隱密處) 進行,原來我們常不敢面對和承認自己的盲點和軟弱,長久以來培養了許多自衛的策略,層層掩蓋著,連自己也瞞騙了。但假如我們肯來到神的面前,向祂開放,祂可以幫助我們看見和放下。

黑夜過去,黎明來到,我們在與主聯合的愛中甦醒了。原來「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人生一切的追求漸漸聚焦,祂就是我們心靈飢渴和夢寐以求的愛人,也是生命最終極的完滿。不同的默觀傳統都同意「愛」是靈命成長最終極的目標。「黑夜」是一個心靈被煉淨和醫治的過程,能幫助我們恢復清心單純,帶著深沉的平安與喜樂,以豐足的自由去愛神和愛人。

(註一)Richard J. Foster, Prayer: Finding the Heart’s True Home. Hodder & Stoughton, 1992., p.1.

(註二)邱清萍,《盡在愛中》,美國中信,2015年出版,頁69-74。譯自Interior Castle by St. Teresa of Avila,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Allison Peers. Image Books, Doubleday, 1989.

(註三)Foster, Ibid. p. 164-168.

(註四)邱清萍,同上,頁141-143。譯自Dark Night of the Soul (eBook) by St. John of the Cross.

(註五)Gerald G. May, M.D., The Dark Night of the Soul: A Psychiatrist Explores the Connection Between Darkness and Spiritual Growth. HarperCollins ebooks, 2004. 

 

 


社交媒體,是福是禍?

社交媒體,是福是禍?

邱清萍著
2022.4.30.

教會在不同時代,不同文化處境,都可能面對破壞合一的不同因素。對現代教會來說,社交媒體本應傳遞知識,提昇生活質素,帶來祝福;卻被誤用扭曲真相,分化群體,以互相仇視攻擊來代替對話,導致溝通渠道破裂,人際關係緊張,難於建立共識,更難建立相愛合一的生活。

社會心理學家Jonathan Haidt指出良好的民主社會需要三個重要的元素1:社交資本(social capital-有誠信及彼此信任的社交網絡)、共同的故事 (shared story-共同的文化歷史和理念)、及穩健的組織和機構(institution)。

他說:新興的社交媒體把三個元素全都削弱了。他以舊約巴別塔2來比喻,指出社交媒體的初衷與願景是要建立一個地球村和有共識的群體。自2012年,用戶可以一按’贊’或’分享’,就可以無遠弗屆,互相交流。

可惜社交媒體的遊戲規則很快就被盲目的群眾心理和人性的貪婪和欺詐所劫持。本來用於加強連繫,深化關係的媒體後來變為商家營利,敵我劃清界線,和政治家操縱選民的工具。一些研究指出愈能牽動情緒的內容,特別以忿怒來排斥異己的帖子,分享的次數愈高。

一位曾有份設計 ’推特’(twitter)的工程師眼看著它被誤用,感到很後悔,覺得好像把一枝裝滿子彈的手槍放在四歲無知的稚子手中3,結果是一大群不成熟的稚子互相發彈,雖然打不死人,卻引起很多莫名其妙的爭端,銷毀了彼此的信任。

失去的不只是人際間的信任,也失去對組織及權柄的尊重與信任,更失去對文化價值和理念的共識,和共同的語言。巴別塔已倒下,眾人分散,言語紛亂。一些被虛假混淆了的資訊,不但使黨派兩極化,甚至家庭、教會、學校等組織都出現內部的撕裂。

原來在臉書上分享一個不盡不實的資訊,易如反掌,有多少人會先停下來,核查清楚內容的可信性,才轉發呢?而最糟糕的是臉書就利用這種無心卻不負責任的點擊行動,大發橫財。「不斷覆述一個謊言,遲早就會被人看作真理。」這就是當年希特拉的宣傳部長 Joseph Goebbels對盲目的群眾所用的策略,可惜許多人就甘於受騙,後患無窮。

芝加哥大學的Pearson Institute/AP-NORC 去年九月進行一項調查4 ,指出 95% 的美國人都認為假消息(faked news)的傳播是一個社會問題,其中一半人認為是政府的錯失,75%的人認為是傳媒公司和使用社交媒體者的責任,60%的人對朋友和家人有份攪渾水表示關注,而只有20%的人承認自己也有責任。

年輕人 (18-29歲)比年長的人 (60歲以上)更擔憂自己有否傳播假消息(25% 比 14%) ,但調查結果指出年長的人更多時候會從假消息的網頁轉發帖子給親友。無論如何,很多人都表示假消息的傳播使家人朋友之間彼此猜疑和指責,引致關係緊張和撕裂,群體生活支離破碎。

少數激情極端份子在網上煽動(trolling)仇恨情緒,霸淩那些不同意他們的人,事實上大多數的人都不願意捲入政治的爭端,於是採取迴避,這更讓少數份子攏斷社交論壇,宣稱他們已得勝。加上社交媒體的搜索引擎本來就有「偏見的確認性」(confirmation bias)的特徵,即使收到的帖子滿紙謊言,卻因持續不斷收到同類的帖子或文章,使讀者誤以為是已被確認的「真理」,例如對新冠病毒一些沒有可靠科學根據的「陰謀論」就是其中的例子。

社交媒體已風行世界各地,以上的現象當然不只是在美國出現。因信仰、政見和各種文化理念及生活方式分歧而引起的紛爭和衝突自古已有,在現代卻因社交媒體大幅度增加資訊的流量與流速,衝突的雙方來不及躲避,已攪起的不安情緒來不及處理,一石激起千層浪,彼此以怒還怒,以恨還恨。 

怎麼辦?

社交媒體如何扭曲訊息已有目共睹,傳媒學家麥奴漢(Marshall McLuhan)早就在他的書中指出「傳媒就是訊息」(medium is the message),意指傳媒的特性能改變我們的思維方式,人際互動,甚至訊息的內容5。電子傳媒改變了我們的時間與空間的觀感,發生在遠處和相隔十多小時時區的消息,能夠此時此地影響著個人的生活和情緒,甚至人際關係。

作為使用這些傳媒的人就當有警覺性,善用媒體來建立和衷共濟的社會,而不是被動地任憑不法的人,及只顧謀求私利的媒體公司任意操縱這些工具,帶來家庭、教會及社會的破壞與撕裂。

當警覺傳媒「偏見的確認性」(confirmation bias)的存在,不隨便輕信記者、政治家或社會改革活躍份子的言論,特別不請自來的各方帖子,都要慎思明辨。若要表態立場,都要經過謹慎查核、禱告尋求聖靈的引導,留意宣傳者的為人及言論是否誠信可靠。點「贊」和「分享」也要負責任,不要被「名人」及數字遊戲沖昏腦袋。

保羅教導我們要棄絕「那愚拙無學問的辯論,因為知道這等事是起爭競的。」(提後二23);「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都是虛妄無益的。」(多三9)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非白即黑,非友即敵。遇見與自己看法、立場不一樣的人,不妨與他們交換意見,彼此聆聽,很可能開拓自己的視野,豐富自己的學識。只知道塞住別人的口,甚至不擇手段要異己者知難而退,其實只顯露自己理窮而且心胸狹窄。

很多人經過這幾年社交網站上的混戰,其實已經很疲倦,無心戀戰,有時會走到另一極端,失去盼望,不再投入社會關懷。但是神所交託的福音與文化使命我們責無旁貸,我們卻要重新調整焦點,耶穌在大祭司禱文向父求:「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約十七23)。

最有說服力的宣教與護教是甚麼?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徒在政見、看法與做法有差異時,能否彰顯「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的主,竭力保守合而為一的見証?楊腓力(Philip Yancey)說得好:「神不會記錄我們贏了多少次的爭辯,卻會記念我們是否愛得好。」6

埋堆抑或合一?

社交媒體的魅力是不可置疑的,它有巨大潛力凝聚人群,可以增進討神喜悅的合一;若誤用就會形成散播紛爭,有破壞力的部落主義(tribalism),不斷地鬥爭與分化群體,其實已發生在很多的家庭與教會裡。

莫爾(Russell Moore)提醒我們,當時建巴別塔的人不想分散在全地,想凝聚眾人,其實是有虛榮自私的目的,為了「傳揚我們的名」(創十一4)。無論是為了個人或國家的名聲,若想唯我獨尊,壓倒群雄,只會引來惡性循環的競爭,不是神所喜悅的合一。結果神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溝而不通,無法共事,不能維繫關係,只能如一盤散沙,分散全地。

莫爾指出神所喜悅的合一在下一章(創十二1-3)就顯明了。神呼召亞伯拉罕,要使他「成為大國」,叫「他的名為大」,這不正是巴別塔城的人所要的嗎。但不是為了高舉個人或以色列民族,最終目的是使「地上的萬族」因亞伯拉罕得福。7

可惜猶太人一直忽略這個重要的目標,常自以為是神的選民而有一種優越感,甚至看不起外邦人。然而亞伯拉罕最重要的後裔耶穌基督,卻以捨命的愛向古往今來,世上所有的人宣告說:神愛世人!神的愛擁抱所有的人,超越種族,性別、國籍、黨派及各種人為階級,和門戶之見所產生的分門別類。

耶穌為所有的人捨命,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作為主的門徒,我們要帶著造福普世的使命,遠離狹隘的民族主義,國家主義和部落主義。有一天,神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10)。這才是基督徒追求合一的終極目標。

參考:

  1. Why the Past 10 Years of American Life Have Been Uniquely Stupid.” By Jonathan Haidt, The Atlantic, May 2022.
  2. Ibid.
  3. Ibid.
  4. Americans Agree Misinformation is a problem, Poll Shows. “ By Amanda Seitz and Hannah Fingerhut, The Associated press, October 8, 2021.
  5. McLuhan, Marshall. Understanding Media: Extensions of Man.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1994.
  6. Yancey, Philip. Vanishing Grace-Bringing Good News to A Deeply Divided World.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14.
  7. Fragmentation Is Not What Is Killing Us.” By Russell Moore, Christianity Today, April 21, 2022.

 

 

 


職場女性的領導與成功--訪張蔡禎女士

職場女性的領導與成功—
訪張蔡禎女士

採訪/邱清萍
2022.2.22.

簡介:張蔡禎(Jackie Jung)姊妹生於上海,長於香港,現任「財富500企業」之一Western Digital 的全球營運策略和卓越中心副總裁,擅長督導營運和組織轉型。近期帶領公司進入第四次工業革命,有卓越的成就。她同時致力於鼓勵和指導年輕女性進入技術領域,去年被 Connected World Magazine 評選得到”2021 Women of Technology”的獎勵。科技與創新是未來世界的趨勢,而女性在這方面的聲音卻寥若晨星,該獎勵旨在提高社會關注女性在科技方面的貢獻。

邱:Jackie,恭喜你得此殊榮。

張:謝謝給我機會分享我的經歷與想法。

邱:神很祝福你,使用你,我們就先來談談你如何與成功相遇?在過去廿五年的職場生涯中你如何走到這一步呢?你又如何看成功呢?

張:據我瞭解,聖經沒有直接談論成功,卻記載了像摩西、以利亞、大衛等很多領袖的故事,他們如何為人處事,與神如何互動;聖經也談到神要求我們忠心運用祂所給的恩賜與能力。世人認為成功成就能帶來幸福,其實不能帶給我們完全的滿足。我們只要把工作作好,享受成果,也祝福他人。

我其實走了很多年的冤枉路。從小到大,我都在嚮往5P: possession (財物)、position (地位)、power(權勢)、prestige(名聲)和 pleasure(享樂)。我從上海到香港,長大的環境都受這些價值觀和氛圍所薰陶,很重視表現和成就。做了基督徒以後,覺得享樂及物質的追求不符合聖經的教導,稍有克制,但在工作上爭取好成績,攀爬成功的梯級,贏得功名地位仍是我要追逐求取的。我甚至覺得基督徒若在事業上成功,不也是榮耀神的嗎?有了這種理念,我全力投入了事業,一週工作 70個小時,為了得到上司的讚賞;結果得到了,升了級,很快樂,可是很短暫,很快又有新的目標,繼續往前衝。我感到很疲累,好像賠上了自己的生命,經歷不到平安與喜樂。直到三年前,我才重整我的工作觀與成功觀。

邱:是甚麼因素使你對成功的意義有所領悟與覺醒呢?你又如何重整?

張:三、四年前我從馬來西亞回到美國,那時我已經是公司的行政人員,很快就發覺裡面的遊戲規則經常轉變,大多事情已不在我的掌控中。公司的合併,換總裁,每次的變動都會有很多的權力鬥爭,我的焦慮愈來愈多。2018 年我參加一個「從腦到心」課程,發覺自己一直追逐要得上司的肯定與讚賞是錯誤的。在另外一次的退修會裡,老師問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你覺得天父是怎樣看你?我以為我會看到自己好像沙灘上的一塊石頭,一直被海浪擊打;神卻讓我看見,我其實是祂掌上的明珠,祂是我的天父,我沒有必要拼命的去贏取上司的認可與讚賞,這個醒覺給我很大的震憾。

在2020年的一個靜修營裡,講員講到浪子的故事,我很熟悉,也曾用來傳福音。起初我以為自己就像故事中很勤奮工作的大兒子,可是愈聽愈覺得自己像迷失的小兒子,我在職場上追求成功,把它當成偶像。那天我在神面前承認自己一直的工作觀是錯誤的。

邱:能有這種覺悟,難能可貴啊;要調整過來,難度也很高吧! 你每週工作70 個小時,你是如何培養與神的關係,又如何保持身體與情緒的健康?可以分享一下嗎?

張:是,難度很高。幾年前我參加一個時間管理的訓練,談到要分辨事情的重要性與緊急性;培養與神、與家人、與朋友關係屬於重要而不緊急的事,容易被忽略。我就做了一些調整,在早上靈修親近神的時刻,邀請祂進入我今天的工作,求祂幫助我,在各種會議、難題和挑戰裡討祂的喜悅。另外,每天早上都與丈夫一同出去溜狗,既可以一同禱告,也可以鍛練身體。
      每週六早上,我可以用更多的時間親近神,特別用意識省察的禱告,來回顧一週,想起能與兒子談天,或看見媽媽吃了我烹調的菜,笑得很開心,我就很感恩;或想起曾經在黑暗中,不在光中,因工作不順而帶來的恐懼擔憂,牽掛或依戀;我就把這些糾結不開心的事與神談談,神也讓我看見,很多問題的根源是因為我想掌控自己的生命,要一切都很完美。在意識省察中,神幫助我去處理好這些負面的情緒,卸下這些的擔子。

邱:你願意如此去調整自己,感謝主。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又如何在職場的政治遊戲,激烈的競爭中,不失去在主裡個人的操守,持守基督徒做人的原則?

張:品格在職場上的重要性愈來愈明顯,很多領袖爬到頂峰,卻因品格的問題掉了下來,後果很慘,大家都看到了。最近 Elizabeth Holms 的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我在馬來西亞工作時,有一次發現一個很不錯的新產品在數據上出了小問題,有同事建議把它稍為更改一下,讓顧客看不到有甚麼問題,我們就可達成合作的協議。當時我認為不應該隨便更改數據,我就去跟顧客解釋,說我們已用了最好的方法製造了這個新產品,但是發現數據有個小問題,影響不大,還是可以進行,把這個項目做好。結果顧客很滿意我們的透明度和誠信,反而增加了對我們的信任。

邱:神所要求的誠信最終對個人或社會群體都是有益處的。我們再來看看你在這麼忙碌的生活裡,如何兼顧家庭的生活?其中有甚麼掙扎?如何找到平衡點?

張:家人知道我對工作的熱誠,都很支持我。當然我也要盡力做好我該負的責任,如煮飯和家務等,其他的家人也都有他們該扮演的角色。記得我要去馬來西亞工作前,我和丈夫 Kenneth都很清楚知道這是神要我們走的路,那時兒子九歲,要離開他出生的地方,起初很驚訝,後來明白媽媽要聽神的話,也就接受了;媽媽也對我說:Jackie,你小的時候我希望你聽我的話,現在你大了,若清楚是神的帶領,你就去吧。我就看見家庭的規劃需要在神面前一同的領受,就能同心同行。
      在馬來西亞快第五年,我又面臨另一次的選擇。當時我考慮兒子是否要回美國升高中,建立同儕友伴關係,培養基督徒群體的生活對一個年青人非常重要,我媽媽的健康在衰退中,也需要我幫忙。就在同時,公司考慮提升我為副總裁,這是我工作多年的夢想,眼看就要實現。去或留?我心中很大的掙扎,我怎能就這樣放棄呢?當時我們考慮是否 Kenneth 先帶兒子返美,而且幫我照顧媽媽,我留在馬來西亞工作一兩年,等新的責任穩定後,再考慮回美。
      想不到兒子對我說:「媽媽,你想要好好地生活,還是想當副總裁?」當時我覺得很震憾,我一直的心態都是:我要當副總裁,甚至賠上生命也在所不惜!
      過去在每一個重大的決定之前,神都有介入。那一年-2017年,我在查經班團契(BSF)讀到約翰福音十三章,耶穌為門徒洗腳,立下謙卑服事的榜樣。在默想中,主感動我要用愛心服事最弱小的,當時在我家裡,最弱小的就是我兒子跟我媽媽。神也透過經文讓我看到自己想出頭,心中有驕傲的罪,我就決定放棄這個機會,老闆聽後也很驚訝。
      2018 年我回到公司總部重新開始,發覺自己很喜歡在卓越中心做營運策略方面的工作,我有新的學習和新的機會,而且生活都沒有缺乏。兒子也進入一所很好的高中,在教會少年團契參加服事,我媽媽當時很需要我的照顧,就搬來跟我們一起住。神介入我們的家庭計劃,結果是那麼的美好。

邱:你尊主為大,祂結果還是讓你做了副總裁,使用你作出貢獻,感謝主。在高度的工作壓力下,很多人只能為保住飯碗去上班;對你來說,工作有沒有更深層的意義?你每天帶著怎麼樣的心情去上班呢?

張:神造我使對工作有很大的熱情,我每天都帶著很大的期盼去上班。正如以上所分享,我每早都先尋求神的面,求祂進入我當天的工作。我願學習與神同工,在其中成長。我期盼能幫助公司達到目標,也幫助員工成長,祝福別人,也祝福自己;另外,我也看重與同事建立關係與友情,找機會分享自己生命的見証。盼望這一切能榮耀神,這是我每天工作的動力所在。

邱:在科技行業裡,女性發展的空間如何?據聞因疫情很多女性要放棄自己的事業,留在家中照顧家人,或負責孩子的教育,疫情過後,可能很難重操故業,你的瞭解是這樣的嗎?

張:有幾個新的潮流都在幫助女性踏入職場。第一,很多大學的科技學科都開放學位,鼓勵女生報讀,希望幾年後有更多女性的生力軍。第二,政府也在提昇婦女的就業機會和地位,現在每個公司都在推動ED&I (Equity, Diversity and Inclusion),就是聘用員工時,對少數民族,或被邊緣化的群體能顯示公平、多元及有包容性。政府推動這政策,要求企業在這方面做出承諾,我們的公司在這方面也出了不少力。第三,有些公司有 re-entering work,幫助因疫情而失去工作的女性,讓她們重回職場,有一段適應期(soft landing),然後再恢復正式的崗位。所以,我對女性在職場的發展空間是滿有盼望的。

邱:我們來談談女性與領袖的問題。為甚麼很多女性都不想當領袖?或者說想當也當不了呢?有些教會的教導也不鼓勵甚至不容許女性當領袖。作為一家大公司的副總裁,你自己有甚麼體會?你怎麼看?

張:我先講為甚麼女性不想當領袖,有三方面的阻礙:第一做領袖要能擔當、肯付代價,很多女性的家庭責任已經很重,拿不出很多的時間;第二,女性自信心不足,調查數據指出,同一個工作機會,女性看看自己的履歷,有70% 符合要求,才敢去應徵,但是男性有30% 就去了。這兩個都是個人的原因,可以求神幫助。第三個原因是社會對女性領袖負面的標籤,作為領袖,無論男女都需要比較主動,願意表達自己的看法和立場,而且態度堅定。男性有這些特質,會被譽為領袖人才;女性有,便會被批評說有野心。這方面大家需要反省與調整,才能鼓勵更多姊妹貢獻自己。
      至於教會在這方面的教導,基本信仰的教義是應堅守的,但是有些教導是有歷史文化的背景,女性當領袖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我們應突破文化傳統的桎梏。每個女性都是神的女兒,都是屬神的明亮珍珠,教會應該幫助她們在教會或職場發出閃亮的光。   

邱:你也常鼓勵栽培年輕的女性科技人才,訓練她們。可不可以分享一下你的願景?

張:我曾經有兩位很好的上司,給我機會鼓勵我,把培養員工作為第一要務,為我立下了很好的榜樣。因此我也希望栽培年青的女性,陪伴她們走一段路,我在教會也在帶領幾位年輕的姊妹。我總覺得神給我這個崗位,有祂美好的心意,我要與人分享這個恩典。去年公司重組,有一位姊妹 (也是基督徒)被調到另一崗位;眼看等了很久的機會好像泡湯了。我在為她禱告時,神讓我想起以斯帖那句名言:焉知你得了皇后的位份不是為今天的機會嗎?我就鼓起勇氣,預備為她去見上司。我這樣做是很冒險的,上司怎麼看我,會覺得我多管閒事嗎?但是靠主加力我還是去跟他說:「這個崗位以後會怎樣發展,員工會怎樣看,會不會覺得不公平呢?我們公司對女性的承諾又會是怎樣?」沒想到後來我和這位同事都升職了。感謝神給我機會能祝福別人,也祝福自己。

邱:深盼神賜下更多像你這樣的以斯帖,不只在職場,也在教會裡,願弟兄和姊妹都能人盡其才,同心建立神的國度。謝謝你非常寶貴的分享。


祂使我的靈魂甦醒

祂使我的靈魂甦醒

邱清萍著
2022.1.24.

甦醒是意識的覺醒,留意到那一直存在,卻被忽略的事物。所謂意識(consciousness) 就是活在此刻,留意到當下的實況。覺醒好像是新發現,其實那東西一直存在,只是沒有留意到。信心的成長也要經過這樣的過程。

路加福音第廿四章13-35記載以馬忤斯兩個門徒與復活主同行一段路,聽他講解聖經,竟然沒留意或認出他就是耶穌。耶穌說他們信得太遲鈍了,太遲慢了,明明就在眼前,卻認不出來。同樣,神一直與我們同在,我們卻常常意識不到,在困境中會擔憂,在苦難中會恐懼。我們可以透過一些屬靈的操練,如默想經文、聖言心禱、意識省察、靈程札記和導引等幫助意識的提昇。

認識神和認識自己有一個認知的過程,其中意識的覺醒很重要。從資訊(information)到生命轉化(transformation),會經過不同層次的認知,既有聖靈的光照,也需要自己的配合,下面作一些簡單的解說:

一.資訊 (information)

我是誰?我們的身份証記錄了有關我的最基本也最簡陋的資料;拿著這些資料我可以登機入關,但不能幫助我找到工作。畢業文憑也許有點幫助,卻不能助我找到如意的工作。正確的資訊很有用,能解決生活一些實際的問題,卻不一定能應付人生一些重要及較大的問題,例如怎樣做人,如何面對苦難等。

神是誰?與我有甚麼關係?讀經、聽道和聽別人的見証都會有幫助,若只停留在「知道」的階段,不能產生有效的信心。有些人從小去教會,卻一直沒有入門成為基督徒。

二.知識 (knowledge)

當我們把零碎的資訊組合起來,看到一個模式(pattern),一些關聯,就是有用的知識。我們對聖經真理的瞭解,起初也只是資訊,例如聽過約翰福音三16節,後來把這一節與羅馬書三23(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及六23(罪的工價就是死) 連起來,對福音的輪廓就清楚些。我們的意識已由資訊到知識層面,若停在這階段,只留在思想層面,與生活經驗沒有關連,不能觸動我們的心,也引不起內心想接受福音的意願。

以上兩個層次就像耶穌所說種子沒有落在土裡,或落在乾土上,沒有根,很快就失去了。

三.真知道(弗一17-18)(experiential knowledge)

保羅為以弗所信徒禱告,叫他們「真知道主」。這是一群「信從」主,在經歷上「跟從主,親愛眾信徒」(15節)的基督徒,他們屬靈的知識結合了經歷,對主的認識就不一樣。

很多信徒起初只用頭腦理解聖經的知識,在理性上認同了「屬靈四定律」,但沒有接受和順服的經歷;直到自己軟弱犯罪,很內疚沮喪,經歷主赦罪的恩典和愛,終於明白救恩的寶貴,若繼續在生活各方面經歷主的作為,就會與主建立愈來愈親密的個人關係。正如詩篇廿三篇的作者把「耶和華牧者」由1-3節的「他」變成第4 節的「你」,對主和自己的認識,愈來愈在經驗的層面,憑直覺就能意識和感受得到。這是意識的提昇,以前意會不到的屬靈事情,現在好像比較容易進入。

在靈修傳統裡,神學家阿奎那 (Thomas Aquinas) 曾教導有兩種的知識,一種是理性的知識,另一種則是透過生命的共融 (connaturality, co-nature),藉著愛與聯合的生命而產生的認知默契。他解釋羅馬書第八章15-16節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証我們是神的兒女」,聖靈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我們以愛來回應,結果產生一種認知上的共鳴-同証我們是神的兒女。哥林多前書第八章3節說:「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古卷有”whoever loves truly knows”,愛神的人真知道神。

阿奎那解釋說共融(connaturality)的道理在道德問題上特別明顯。一位倫理學教授對貞潔的美德可以說得頭頭是道,在日常生活卻可能放蕩不覊。另一位潔身自愛的人,可能說不出甚麼大道理,卻更認識貞潔是怎樣一回事,因為他已經在信念、價值觀、抉擇與行為上與這美德融為一體,愛慕它、活出它、從直覺認得它。

有一種的知識是在愛中才獲得的,只有用愛的眼睛能看得明白。馬利亞用香膏膏主,記念主的死,猶大沒有這種愛,看不明白,認為她太浪費。耶穌母親愛子情深,雖然多次因耶穌的話心被刺透,卻能明白接受,有愛就能聽懂。約翰說:「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而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是愛」(約壹四7)。神是愛,有愛就能真知道,真認識神。

通常到達這個認知的階段有兩個很重要的經歷過程,除了以上所說的愛,還有受苦的經歷,都可以幫助我們更深認識自己與認識神。陳善養教授小時在天主教學校讀書,也信耶穌,但很模糊,長大後,連續兩次跌斷左臂骨,而且是同一個位置。除了皮肉之苦,他的情感與心靈都受嚴重的打擊,對死亡感到恐懼,迫切想打開苦難之謎。有一晚他流著眼淚,真誠向神禱告,敞開心門,接受耶穌為救主。他說,那天晚上,他照常上床睡覺;第二天起來,內心有一種很深沈的平安與安息。他的手臂沒有立即復原,但裡面有一種深刻的變化正在發生。他後來成了牧師,在 Fuller 神學院教書。人到了盡頭,在絕路處總會發現神就在那裡。

我們在愛與痛苦的經歷中,若用心的學習,就能找到通往真知識的途徑。也許這是耶穌撒種比喻的意思:落在荊棘裡的種子,被各種苦難擠住了;或像仇敵撒下的稗子,以假亂真,似乎要扼殺好種的成長。但信心的種子若在愛的土壤裡生長,就能駕馭各種試探與試煉,轉化及結出美好的果子。

四.智慧 (wisdom)

屬靈的智慧是與愛連在一起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談到兩種智慧,一種是世上的智慧,另一種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未看見、耳未聽見、人心也未想到的」。參透萬事的聖靈,要將這種智慧向愛他的人顯明出來(二7,9,10),這種智慧是與愛神連在一起的。

屬靈的智慧是神的恩賜,是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只有神的靈才能知道神的事,而聖靈將神奧祕的智慧賜給愛他的人,我們在愛中領受了,就能更領會神的事。

智慧是看到事情背後的實情,看到更全面的真相,一些以前以為矛盾對立的事,原來是一物的兩面:物質與靈、愛與公義、恩典與真理等。看得更全面,就不會輕浮地加以批評或拒絕;理性看不明白的事,在愛中都能接受。我以前認識一對牧師夫婦,他們有三個兒子,大兒子有嚴重的智障問題,卻是他們最愛的孩子,他們對苦難的奧祕也有更多的忍耐,不是問更多的問題,乃是在接納中發現智慧。

五.成熟圓融的生命

詩篇廿三篇描繪了一幅圓融生命的圖畫,與神、與自己、與人無礙,而且有愛的連合。我們從耶穌的教導,頭腦上都知道祂是好牧人,但是如何從與我無關的「他」,變成「你與我」的親切關係,在認知上需要經過一個靈魂甦醒(3節)的過程。

心靈覺醒了,就會歡然跟隨牧人走義路,面對苦難死亡也不懼怕,而且能謙卑承認自己的軟弱,坦然接受神管教的杖,仰望他挽救的竿。心靈裡面有活水泉源湧流,好像豐富的筵席,能化敵為友,以德報怨。又常活在神的恩典與慈愛中,感恩的心像福杯滿溢,在萬事萬物中看見與意識到神的同在,永遠與神同在。

參考:
Johnston, William. 1995. Mystical Theology, The Science of Love. New York: Orbis Books.
Duke, Meghan. 2018. A Loving Kind of Knowing: Connatural Knowledge as a Means of Knowing
     God in Thomas Aquinas’s Summa Theologica. Accessed from
     https://ejournals.bc.edu/index.php/lumenetvita/article/view/10506/9040
陳善養:《休息-在不安的世界經歷神的平安》。美國:福音証主協會,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