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的比喻
受託的比喻
邱清萍著
2020.9.7.
天國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一些女僕來,按才分配銀錢,一個交了五千、一個二千、一個一千,託負她們去建造天國的事業,然後就離開了。
那領一千的立刻去做工,結果賺了一千塊錢回來。
那領二千的發現周圍的人縐眉瞪目,並聽見有人說:「女子無才便是德啊!女人太情緒化,靠不住,怎能把大任交託她呢?」她聽了很是不安,立刻把一千埋在地裡,用其餘的錢賺了一千。
那領五千的女僕拿著錢站著發呆:「我怎麼可能有這麼大的恩賜呢?主人一定是弄錯了。」工頭也警告她:「留意你的位份!女人出頭露面是不合宜的,女人只要一味的順服。」那女僕鬆了一口氣,趕快把五千銀子埋在地裡。
過了很久,主人回來要察看她們工作的成果。
那領一千的來對他說:「我主請看,我賺了一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很多的事。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我自知不配拿二千,所以只用了一千。有人告訴我,這另一千是你用來考驗我的自知之明,故此我不敢用它,把它埋在地裡了。」
主人聽見就很不喜悅,責備她說:「你這不忠的僕人,為甚麼你看重人的話多過我的話?把她的兩千奪過來給那一千的,把她丟在黑暗裡,恁她哀哭切齒。」
那領五千的戰戰兢兢的對主人說:「我主請息怒。我知道你創造女人,是要她支持順服男人,不要出頭。因此我不敢動用這五千,看哪,我把它歸還給你。」
主人聽了非常忿怒指責她說:「你這愚昧的僕人,我豈不說過,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受託的負責任嗎?到底誰是你的主?你為甚麼怕人多過怕我?把她的五千奪過來,把她丟到黑暗裡,叫她哀哭切齒!」
最後,主人召了工頭來質問他:「你這僭越位份的惡僕有禍了,誰指示你阻止別人運用我給的恩賜來建造我的國度?把他丟到黑暗裡!」
將來在天上,有許多人將會哀哭切齒。
北美華人女教牧角色的再思
北美華人女教牧角色的再思
邱清萍著
2020.9.7.
二千年來,教會在處理姊妹角色方面一向跟隨社會的潮流。所以在以男性為主導的社會,教會也一樣將女性放在次於男性的地位上。
然而有兩個例外:一個是初期教會因着福音所帶來「男女在基督裏同歸於一」(加三28)的真理,婦女在教會的地位比在社會高。(註1)另一個例外是現代的北美,情況卻與初期教會相反。(註2)正當姊妹們在社會享受着男女同等的發展機會,教會卻將姊妹禁錮在幾個角色裏,不能講道、教導和領導。社會對女性的重視,遠比教會為高;社會比教會更願意接受女性的貢獻;女性在教會的待遇遠不及社會所提供的。在美加,女人任職州長、大法官、公司總裁、大學校長已不是新聞,但許多福音派的教會仍然堅持男性領導,姊妹事奉仍有許多限制。
一 復興運動與姊妹事奉空間
一些反對姊妹領導的人認為這是教會一貫的傳統,應該持守。其實在十八和十九世紀的兩次「大覺醒」復興運動裏,姊妹有着很廣闊的參與空間,無論是推動或受此運動的影響,姊妹作出了許多貢獻,包括講道、教導和領導工作。奮興家芬尼曾說:「要求婦女在會中閉口不言,會削去教會一半的實力。」(註3)
這顯示了一個歷史事實,教會復興,人人事奉,向外積極傳福音及發展,姊妹事奉的門就會是敞開的。當時由姊妹創辦及主持的志願團體如雨後春筍,非常蓬勃,其數之多、其類之繁使人眼花撩亂。服事的對象不只是婦女和小孩,男人甚至軍人也包括在內。(註4)
宣教工場是姊妹最有機會發揮神給她們的負擔與恩賜的地方。饒白雪(Patricia Hill)寫道:「至1915年,四十個宗派的婦女宣教組織共有三百萬名會員,其影響所及,比同代的平信徒運動與學生福音運動更廣泛。」(註5)大羣單身姊妹走進工場,拉開北美婦女宣教運動的序幕。女宣會紛紛成立,到1894年,美國共有三十三個婦女宣教組織,共差派了一千位單身女宣教士,在海外工場擔任教師、巡迴宣教師、醫生及救濟工作者等職分。(註6)
蒙海倫(Helen Montgomery)是一位多產作家和思想精深的宣教策略家,曾與費路茜(Lucy Peabody)組成「海外差傳聯合研究社」,是一個超宗派的女宣會,特別注重出版差傳教育的書籍。在她的名著《西方女人在東方》(Western Womenin Eastern Lands)裏,記錄了五十年來(1860-1910年)美國女宣運動所產生的影響:1861年美國只有一個女宣會,只派了一位女宣教士到緬甸,差傳獻金只有二千美元,支持者不過數百;到1910年已有女宣會四十四個,單身女宣教士4,700多位,獻金竟達四百多萬美元,而支持者也有兩百萬之眾。(註7)
當時基要派好幾位顯赫的領袖很支持姊妹講道與領導,而且認為符合聖經的教導。慕迪(Dwight L. Moody)曾邀請當時著名的女權領袖,也是很有能力的講員韋佛蘭詩(Francis Willard)一同帶領福音聚會。早期的慕迪聖經學院男女一同受訓,曾栽培了無數女教師、牧師和宣教士,她們被派到各處擔任奮興會和聖經營的講員。
宣道會創辦人宣信(A.B.Simpson)在1911年寫了一篇文章,題為〈神我們的母親〉("Our Mother God"),指出耶穌是人類的頭,在祂裏面綜合了男與女的特性,正好矯正那些認為只有男人可以代表耶穌作牧者的言論。宣信並非鼓吹「女神」的宗教,他只不過指出神既非男也非女,祂與人的關係有時像父親,有時像母親。在1887年,宣道會裏有一半副會長是姊妹。
播道會創辦人范弗翟(Fredrik Franson)曾極力爭取姊妹講道及領導的機會,該會派出女講員及佈道家。他在1890年寫了一本小冊子《說預言的女兒們》(Prophesying Daughters)支持自己的立場。美國播道會早期的年歷記錄了幾近五十位被按立的女牧師和佈道者。(註8)
聖潔運動中的循道宗、救世軍、五旬節宗教會對姊妹事奉最開放。其他的宗派如浸信會(特別美北)、金巴崙長老會等都有女講員及牧師。一些基要派的聖經學院,如慕迪、奈亞、哥登及西北聖經學院都為姊妹提供講道、牧養教會及教導聖經的訓練,與他們所強調的聖經無誤並行不悖。(註9)
內地會第一批派往中國的十五位宣教士中,有七位是單身女宣教士,其餘是夫婦。單身姊妹被派往內地農村開荒佈道,甚至負責整區的行政管理。其他的信心差會如協同會、宣道會、蘇丹 內地會和非洲內地會的成員有很大部分是姊妹。(註10)
二 姊妹事奉空間縮小
但誠如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所言:在差不多所有的宗教運動中,姊妹的領導角色隨着運動的穩定化而收縮。在運動初期姊妹有領導恩賜是屬靈的象徵,而盡加使用,組織一旦規律化(也是權位化),姊妹擁有這些恩賜便成為可恥的,應當把它們收藏起來,或索性否認它們的存在。(註11)
在兩次大戰之間,美國教會對姊妹事奉的空間開始縮小。黑珍妮(Janette Hassey)分析有幾個原因:(註12)
第一,基要主義與自由主義之爭使基要派領袖提高了防衛的意識,不但在釋經方面有「律法主義」的傾向,對姊妹的事奉注重「字句」多過精意;在宗派之間也多了劃清界線的舉動,例如對五旬節宗的方言及神醫,及對社會改革行動的排斥等。過去許多姊妹的公開事奉是由關懷社會問題開始,如戒酒會、廢除黑奴、婦女投票權等。
然而這時若投入社關行動都會被看作有「自由主義」的嫌疑,如此姊妹公開教導與領導的機會也大為減少。甚至在聖潔運動的教會中,除了救世軍外,也都失去了二十世紀初姊妹興起事奉的美景,許多基督徒可能從未聽過女性講道。
第二,基要派愈來愈機構化和組織化。它的重鎮由美北轉到美南,美國南部向來比較保守,對姊妹事奉尤甚。美南浸信會在這方面特強,1924年基要派第一間重點神學院達拉斯神學院成立,更標示了姊妹公開事奉的式微。該校只收男生,而當初很支持姊妹講道的慕迪聖經學院和播道會三一大學也提高學術水平,發展研究院及神學院。姊妹就算有機會在其中受訓,也不能選讀講道學或教牧學,許多姊妹只好專攻宗教教育,在1910年可以擔任教會牧者的姊妹在1940年只能擔任宗教教育部主任。教會請傳道人的資格也從生命、恩賜的訴求轉為以學位、學術知識為重。
第三,婦女運動所帶來的社會生活形態轉變、婦女投入社會改變傳統男女的角色、婦女的獨立等使一些教會領袖擔憂對傳統家庭的打擊。加上婦解運動中一部分人的偏激及極端表現,如婦女在衣着與行動上的大膽和暴露,與男人一樣吸煙飲酒等破壞了傳統女性的形象。其實初期的婦運對教會和社會都帶來許多祝福,但因為簍中一些壞蘋果就把整個運動否定了,至為可惜。教會愈來愈將女性的公開事奉與婦運結合,而更刻意地要把婦女的角色定型在幾個「比較安全」的角色裏。這種情況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極端婦解運動影響下更趨惡劣,尤其家庭的瓦解,同性戀的問題,教會不分青紅皂白,把姊妹角色的問題統統都算到一筆帳上。
第四,基要派在解經方面拘泥字句而忽略全面的考慮。正如許多領袖以聖經的教導來肯定販賣黑奴是對的,他們也能從聖經中找到經文支持姊妹不宜公開事奉,姊妹講道、教導和領導便成為違反聖經的行動。以前范弗翟和哥登解釋姊妹說預言是末世聖靈的工作,現在被看為是末世的徵兆!
以上的情況加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退伍士兵需要工作,社會開始有「女人回到廚房去」的口號,將婦女的角色再次限制在家庭裏。到六十年代及以後,由於婦運的影響,除了主流教會如聯合循道會、美國長老會、福音派信義會等以外,許多福音派教會採取了消極的防衛表現,都紛紛煞掣,如美國播道會不再按立女牧師,姊妹不可以講道,甚至不能教成人主日學,差會不接受單身姊妹作宣教士,教會聘牧或神學院請教授都要候選人表態他們對姊妹事奉的立場。
這種情況完全是一種倒退的現象,與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的情況大相逕庭。對以「持守傳統」為號召的人來說,這是他們不應忽視的歷史事實。
三 北美華人教會的姊妹角色
二十世紀初,中國各地也有大復興,神興起一些奮興佈道家,其中不乏神所使用的姊妹。郭佩蘭引用梅納(Luella Miner)報道說:1876年中國有九十位女傳道,四十年後(1917)增加到2,500多位,升幅差不多三十倍,到了1920年再升至3,300位,可謂盛極一時。(註13)
余慈度是神所重用的華人女佈道家。吳秀良教授認為她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前中國最著名的奮興佈道家,對中國教會的復興運動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因她講道培訓出來的傳道人,成為1930年後第二期復興運動的關鍵人物。倪柝聲是其中之一,他在十七歲那年(1920年)參加余慈度主領的佈道會受感歸主及獻身傳道;李常受則在1925年。王載、趙世光等好些奮興佈道家也在余的影響下獻身傳道。(註14)
此外還有蔡蘇娟常主領奮興佈道會,或下鄉佈道,許多人因此歸主。她曾與一些同工組織了「中華國內佈道團」,目標是去雲南傳福音。
二十年代後期,到處領會的姊妹有王淑、焦維真、胡蘊琳、藍如溪、胡美林等。王淑是山東人,曾任教師和編輯,後來自由傳道,蒙主大用,很多人悔改。焦維真也是山東人,曾在金陵神 學女校教學,後來到處巡行佈道,一年內向數萬人傳福音,講道 近三百次。曾開辦靈光靈修院,後到中華神學院教學,1940年還擔任港九培靈會主要講員。胡蘊琳是上海人,不但在中國教會,也在西教會中主領奮興佈道會,抗日戰爭期間,還開辦孤兒院,收容難童數百人。藍如溪和胡美林都是西教士培養出來的人才,來過美國留學,回國任教及巡迴講道。藍任伯特利神學院的院長,胡任伯特利孤兒院院長。(註15)
梁家麟分析女奮興家的興起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姊妹若有機會受教育或神學教育,就會有更大的事奉空間。女奮興講員通常都是由女西教士培育出來的,且與西教士一直有美好的團隊配搭。另一個特徵是她們大多是獨身的,而且常結為親密的同工,如蔡蘇娟及李曼、胡遵理與石美玉、藍如溪和胡美林等。(註16)
1922年全國共有約三十八間聖經女校及女子神學院,但真正符合神學院資格的只有兩間,由女宣教士及女奮興佈道家任教。羅聖愛於1922年擔任建道女院院長。陳偉昆在美國得到文學碩士,曾在香港神召聖經學院任教,直到退休,著有多本先知書及解經書籍。李淵如曾在南京金陵神學女校任教,並負責《靈光報》的編務。她也是一位出色的奮興佈道家,常被邀到各教會講道。(註17)
另有一些姊妹很有開荒及組織的恩賜,建立福音機構。著名的伯特利佈道團由胡遵理宣教士與石美玉醫生一同創辦。起初開辦教會,後加辦醫院、護士訓練學校、女校及兒童工作。後來還發展成為佈道團,到各處主領佈道奮興聚會,其中團員包括計志文、宋尚節、趙世光,還有許多女性奮興家。梁家麟認為伯特利佈道團對華人奮興佈道傳統有很重要的影響。(註18)
梁又認為不少具有創新性的事工與機構,原都是由婦女發起建立的。但在事工上了軌道,有了組織之後,就會有愈來愈多的男性同工參與,而在一、兩代的領導層轉換以後,領導權便通常由女性轉移到男性手中,(註19)有些還開始教導說姊妹不宜領導。
陳玉玲是第一位華人女牧師,曾以宣教士身分赴雲南開荒,先後創辦了七間教會,其中三間教會是她獨力創辦的。她的事奉非常全面,聖靈大能與她同在,神蹟奇事也隨着她所見證的道。
陳玉玲除了到處主領聚會外,還開荒植堂、牧會、教神學、編寫聖經注釋,也禱告醫病。後受倪柝聲的教導影響,自動放棄牧師的銜頭。另一位早期被按立的女牧師是聖公會的李添媛牧師,後亦被迫放棄職銜。(註20)
可見在二十世紀初,無論是美國或中國教會的姊妹都有很大的事奉空間,都能遵照聖經教導按呼召與恩賜服事,為的是建立基督的身體,推廣神的國度。然而華人教會在北美興起時,姊妹事奉的空間反而縮小了許多,特別在講道、教導及領導的參與上,遇到許多障礙,問題出在哪裏?值得深思。
六十年代中葉,美國移民法例放寬,大批華人湧入美國,神使用大環境的轉變刺激了華人教會(特別是福音派)的成長,查經班紛紛成立,到七、八十年代更發展成華人教會。六十年代剛好是美國白人教會對姊妹角色敏感回應的時期,如上所述,許多教會因婦解運動而緊急煞掣,把姊妹事奉的門一個又一個的關閉起來,這是姊妹事奉的「鐵幕」時期。而華人教會不幸迎上了這一波的衝擊,加上沒有美國白人教會十九世紀「大覺醒」復興運動的背景,許多華人教會只能「東施效顰」跟着白人基要派,而缺乏深度的反省與調整。
放眼亞洲或東南亞華人社區,教會及基督徒對姊妹事奉都比美國教會開放,楊鳳崗教授認為美國華人教會對姊妹領導的保守立場並非受中國傳統儒家,或現代中國大陸教會文化的影響,乃受美國基要主義的思想影響,尤其一些保守的神學院或領袖的教導。他舉出一例,美東區一家華人教會有一位姊妹被選為福音團契的團長,她原是一所實驗室的主管,事業很有成就,很愛主和熱心傳福音。後來她到附近一個號稱「小達神」(Little DTS—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的信徒神學訓練班,其中有一個課程討論姊妹的角色問題,教導說姊妹不應當領導。她與一些同學討論,結果發現自己充當團長是「錯」了,就退出這個角色,而該團契後來也解散了。
楊教授在研究中發現華人教會的土生華裔,特別年輕的一代,強烈反對婦女領導或按立,這是使人費解的現象。照理年輕的一代思想應更開放。在其中一個個案中,教會聘牧委員會物色了一位資歷與恩賜均很適合的主任牧師候選人,會眾大部分都很滿意,卻因英語部一位年約二十歲的會友以應徵牧師的師母也是一位按立的女牧師為由,影響一羣年輕人投了反對票而不通過聘任這位牧師。(註21)
作者也親自目睹一個類似的個案,一家教會的憲章允許姊妹受按立,而領導的牧師和長老羣都通過要按立教會一位事奉超過二十年的忠心女傳道。但在會友大會中,卻被英語部一些年輕人投了反對票,其領頭者是一位年約二十八歲的弟兄。當時教會情況有些緊張,該姊妹為了不願使教會陷入張力狀態,曾考慮取消受按,但經牧師、長老及一些弟兄姊妹的堅持和鼓勵,最終還是通過了,而該弟兄和小部分年輕人後來離開了教會。
作者個人有一次在美東一家教會的國語部的主日祟拜中講道,聚會完畢有一位說英語的弟兄向我要了地址,回家後不到一周,我收到一張明信片,裏面寫着:「這是一個警告,你觸犯了神的命令,難道你沒讀過『我不許女人講道』的明訓嗎?難道你不怕將來的審判嗎?」
四 回應與問卷調查
為了回應北美華人姊妹事奉的封閉情況,我曾與劉秀嫻和吳淑儀兩位姊妹合著《還我伊甸的豐榮》及編寫《兩性復和》,並在加州與一些女傳道成立了「基督豐榮團契」,服事女傳道、師母和女神學生,透過定期小組分享與代禱、特別聚會,及每年一次的退修會,鼓勵和提升姊妹事奉的果效。過去十年,我們還進行了幾次問卷調查。(註22)
現把從問卷獲得的北美華人女教牧的情況作一簡報。
(一)2001年的調查,共80位女教牧回應
(當年美國與加拿大華人教會數目估計超過八百)當中發現:很多華人教會沒有女教牧,有女教牧的教會,平均四個教牧同工才有一位是女性。教會事工有姊妹參與的比率依次如下:長老(11.2%)、講員(13.5%)、崇拜主席(14.01%)、執事(22.95%)、派聖餐員(25.23%)、成人主日學教師(39.97%)、探訪員(60.42%)、膳食長(64.83%)、兒童主日學教師(78.23%)。
從以上統計略知北美華人教會姊妹事奉的情況:凡帶領聚會,或擔任帶領同工的職位,一般都由弟兄負責;在兒童及青少年、婦女事工方面,無論是教導或輔導,姊妹的參與則沒有限制,而關顧及服事的工作,更非姊妹莫屬。美國華人教會歷史較加拿大長久,後者對姊妹擔任牧者、講員、長執及其他領導或教導事奉要比美國開放。
女教牧方面:(只有63位女教牧填寫)有6位已按牧,負責整個會眾的牧會工作者甚少,大多數是助理傳道,負責基教、兒童或青年事工、團契小組等。主任牧師有兩位,一位與丈夫共同牧養(co-pastor)。以講道為首要責任者有13人,次要責任者20人,故有一半女教牧有講道事奉。三分之二(42人)女教牧是四十歲以上,大部分受過聖經學院或神學院的訓練(58人)。全職事奉年日平均九年,差不多一半(28人)的女教牧月薪低過二千美元,另少於三分之一(17人)月薪是二千至三千美元,這與所分配的工作責任有關。一般教會男女同工也不同酬,姊妹就算負責與弟兄同樣的工作,也因性別或單身而薪酬較低。
(二)2010年問卷調查,共44位女教牧回應
九年之後(2010年),我們再有一次問卷調查,可能時間倉卒,只有44人回應,美國共30人(68%,其中26人來自加州),加拿大14人(32%,其中9人來自安大略省)。女教牧多集中以上兩地,與個人觀察符合。在教會工作者有29人(66%),在機構有15人(34%)。
44人中,已被按牧有7位,從人數與按立年分來看,似有增長趨勢。2001年的6位,其中一半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被按立的, 而2010年的7位,有6位是在二千年代被按立的。
女教牧的職責方面:以講道為首要責任者10人,次要責任者12人,一半女教牧有講道的責任,與上次調查類同。主任牧師有一位,負責牧養整個會眾仍屬少數,多數負責某一事工,如宗教教育、小組團契、青少年事工、探訪等,女傳道兼任祕書似在減少。姊妹在機構事奉的空間較大,有神學院教授、神學院院長、甚至機構負責人者。
女教牧的年齡方面:亦有增長的趨勢,51至65歲佔了29人,超過一半填表的人。學術及神學訓練方面有明顯的增加,碩士學位有25人(13人有道學碩士﹝M.Div.﹞學位),而博士有9人(7人有教牧學博士﹝D.Min.﹞學位)。教會會不會因姊妹更成熟更有裝備而大開事奉之門呢?
薪酬方面:每月三千美元以下有15人,三千至四千美元有25人,四千美元以上有6人。一半(22人)女教牧沒有醫療保險,這是出人意料之外的,退休金也是一樣比例。18人有進修補貼,26人沒有。10人有房屋津貼,34人沒有。36人有年假,8人沒有。
於2006年我們曾在一個女同工退修會中作了一個比較針對性的調查(24份回應);後來在2010年的調查中也包括了同樣的問題,以下總括其中一些重點的反應與比較。
甲 在妳的經驗裏,妳的性別對事奉有甚麼影響嗎?
2006年:有利於事奉10人(42%);不利於事奉14人(58%)
2010年:有利於事奉15人(40%);不利於事奉22人(59.5%)
1.「有利於事奉」的例子
與人同工、溝通及處理衝突時,有效幫助兒童及婦女;不須太拋頭露面(如參加行政及決策會議);在關懷及祈禱上較易被接納,處事較細膩;易親近新朋友及女性;在探訪時可與男同工互補,有時比男同工更方便(肯受探訪的多屬女性);輔導姊妹較方便;會友對講道的要求不及對牧師或男傳道那麼高。「有男同工羡慕兼多謝我的參與,以致其他出席的男同工在會議中可以彼此禮貌相待!」「教會領袖絕大多數是男性,作為女性我在其中能起一點平衡的作用。」主任牧師能欣賞團隊中有不同性別同工的貢獻。
2.「不利於事奉」的例子
a.機會方面─即使有與弟兄同樣、甚至更大的恩賜,也沒有機會公開領導;肯聘請女傳道的教會甚少;夫婦若同時蒙召,由於一般教會不同時聘請夫婦,通常妻子只得放棄服事的機會,而一個人工作通常不夠維持家庭所需。男同工在講道或帶領上得到較多學習及發揮機會。「本來被一家教會邀請對職青講道,後來該教會牧師知道我是姊妹,就要團契主席撤銷邀請。」
b.角色與名分─不能講道;不能按牧;就算做同樣的工作,也不能有相對的名分;有些重要的決策,無分參與;不准教導男性;女性加上單身,對幫助會眾的婚姻家庭問題上有限
制;姊妹不能做主席、教成人主日學或做團長;堂主任(主任牧師)必須由弟兄擔任。聖禮只在執事會的特別許可下才可主持,對建立屬靈領導的權柄上有阻礙。「我曾在一所浸信會事奉,雖然負責帶領團契及教成人主日學,仍得不到『傳道人』的職銜,也不得在中文堂祟拜講道,只可以在英文堂向青少年講道。」「因姊妹不被按牧,我雖身為英語部牧者,卻不能主持聖餐或其他禮儀。」
c.待遇─與男傳道或牧師做同樣的工作,但在待遇與福利上卻有差別;甚至姊妹也覺得男性領導才是正確和理所當然的。「我與丈夫同在一門訓中心事奉,我的月薪卻只有他的一半。」男信徒不易信服女教牧;姊妹要特別努力,學像弟兄那樣有決斷力和思維方式,才容易被信任,進階領導層。牧師需要電腦,只要開聲就會很快得到,女傳道若作同樣的要求,就會聽到很多借口,結果仍是得不到。
一般人較尊重及聽從男同工的意見;「我在教會工作多年,所得薪酬比不上新加入的男同工。」較多考慮男同工及其家庭的需要,卻忽略單身女傳道也需要有自己的家,住屋支出也不少。
乙 在妳的經驗中,那些人比較不容許姊妹與弟兄有同樣的事奉機會?
統計結果是男牧師(傳道)最高(38%與36%),其次是男信徒領袖(長執)(29%與34%),然後是女信徒領袖(29%與14%)。一般信徒比較開放(21%與9%),而女傳道是同路人,當然較多同情(13%與5%)。
丙 妳希望看見北美華人教會在對待女教牧同工方面作出調整嗎?若是,妳希望看見甚麼改變呢?
2006年的調查,23人(96%)答覆「是」;2010年的調查,39人(95%)答覆「是」。
希望看見的改變有:在「事奉機會與弟兄均等」一項,2006年及2010年兩個調查相繼為20人(83%)和29人(66%)。在「待遇—薪酬與福利與弟兄相同」一項,為21人(88%)和29人(66%)。在「尊重姊妹也是神的僕人」一項,為21人(88%)和31人(70%)。至於角色方面,姊妹可以講道(96%與66%)、教導成人(92%與57%)、擔任長老(83%與53%)、執事(79%與50%)、可以按牧(79%與68%)、可以擔任主任牧師(2010年53%)。
相比兩次調查,比率差距頗顯著,可能因為2006年的調查是在女同工退修會中舉行,參加者對姊妹事奉問題有更深的了解及交流;而2010年的調查對象比較分散和廣泛,看法之差異也較大。無論如何,絕大部分填表的女教牧都認為華人教會在姊妹事奉方面需要改變,而角色方面,至少一半人以上認為要有所調整,這是毋庸置疑的。
五 反思與調整
七十年代,白人福音派教會有一羣人透過反思,促進了「福音派婦女運動」(Evangelical Feminism),一方面確定基要信仰如聖經的權威,另一方面從事嚴謹的釋經與對世俗婦解運動的批判,從這個角度建立對婦女身分、地位及角色的釐清與肯定。這運動自七十年代開始,引起了福音派神學界許多的探討與辯論,從解經、神學、歷史、社會學、心理學各方面有分量的作品相繼面世。
皮朗奴(Ronald W. Pierce)分析這些作品如何反映該時代福音派教會在這方面的思潮:七十年代,福音派婦女主義學者開始了尋根之旅,在十九世紀的復興運動中找到了他們的根源。根柏蒂(Patricia Gundry)在她的書《女人,妳已得自由!》(Woman Be Free)中指出「傳統派」對性別平權的三個疑懼:第一,會失去女性的特徵;第二,會破壞家庭和社會;第三,會否定聖經的權威。有作者就從這幾方面為文消除這些疑懼。
到了八十年代,「傳統派」的挑戰激起了福音派婦女主義的決心,以更成熟的思考與研究來解釋他們的立場。有作者從原始初期教會的資料和嚴謹的解經來看聖經對婦女事奉的教導,1984年在伊州舉辦的「婦女與聖經」研討會,及後來福音派神學學社(ETS,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的對話,有些「傳統派」的領袖也開始向性別平權開放,如著名的聖經學者巴刻(J.I.Packer)。1987年CBE(Christians for Biblical Equality)與CBMW(Council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成立,前者強調男女本質、地位與功能都平等,應彼此順服,按恩賜事奉,人盡其才;後者承認本質平等,但地位上因功能不同而男高女低。雙方的營壘愈來愈分明,也各自更堅守自己的立場。後者後來從強調「傳統」(男女有階級之分)轉為「互補」(仍然是地位的互補)。
經過了十多二十年兩極化的掙扎,九十年代開始有「兩性復和」的曙光,雙方尋求「存同求異」的途徑,在「互補派」方面,只要最高的領導是男性,女性可有更多的參與,包括領導。而「平權派」方面則更深化其研究的方向,也擴充至更廣的層面,如家庭及社會的女性角色,同性戀問題,且開始朝向教會和 一般信徒作較生活化的教導。二十一世紀開始,「平權派」更伸展到其他族裔的婦女問題,及宣教士如何在異文化中處理婦女的問題。他們的思潮是不能擋的,雖然有退潮的時候,但神對婦女的心意已成為當代基督徒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註23)
六 結論
教會在兩千年的歷史中,曾透過謹慎的釋經、辯論、廣泛的研究、討論與對話,在一些重要的神學性或社會性的立場上作出更新與改革。
例如亞里士多德的「天動說」,千多年來是西方解釋世界的典範,後來被十六世紀哥白尼的「地動說」所取代,不但影響科學的發展,也帶出文化新面貌。路德的改教運動更是基督教的轉機。廢除奴隸制度是近代西方教會一場漫長又痛苦的改革運動,美南浸信會在其成立150周年(1995年6月)的大會中,公開向美國黑人道歉,承認一直以來以不同方式排斥與歧視他們,有損神的形象。
甚麼時候北美教會的領袖們也覺醒,他們對姊妹(包括身邊的妻女、教會的女同工)在事奉上的限制,也是一種有損神的形象和虧損神國度資源的行為,需要悔改與更新。
註
1 耶穌基督的降臨,成全了父神重贖女人的計劃,把女人失落了的豐榮重贖回來。四福音顯示神子耶穌如何突破當時猶太和希羅傳統對女人的歧視,以尊重和愛對待女人,使她們和男人一樣享受救恩的釋放,肯定女人公開的角色與地位。初期教會姊妹可與弟兄一樣學道與運用恩賜,然而姊妹要小心運用這嶄新的自由,使教會的秩序不致受損,甚至為了福音及愛心的緣故,放棄權利。參劉秀嫻:〈神子愛中成全〉、〈聖靈不斷更新〉,邱清萍、劉秀嫻、吳淑儀:《還我伊甸的豐榮》(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1997),頁143∼185。
2 Rebecca Merrill Groothuis, Women Caught in the Conflict(Eugene: Wipf and Stock Publishers,1997),1-2.
3 RuthA.Tucker & Walter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Grand Rapids: Zondervan,1987),252.
4 Tucker &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 247-49.
5 Patricia Hill, The World Their Household: The American Women's Foreign Mission Movement & Cultural Transformation, 1870-1920(Ann Arbor: Univ. of Michigan Press,1985),3
6 邱清萍:〈歷代教會的尋索〉,邱清萍、劉秀嫻、吳淑儀:《還我伊甸的豐榮》,頁212。
7 Tucker &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310-11.
8 Groothuis, Women Caught in Conflict,54-57.
9 Janette Hassey, Evangelical Women in Ministry A Century Ago — Th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ies, in Discovering Biblical Equality-Complementarity Without Hierarchy, ed. Ronald W. Pierce, Rebecca Merrill Groothuis(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2004),40.
10 Tucker &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317-18.
11 邱清萍:〈歷代教會的尋索〉,頁216,引MaxWeber, The Sociology of Religion(Boston:BeaconPress,1963),104。
12 Hassey,Evangelical Womenin Ministry A CenturyAgo — Th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ies, 52-57.
13 Pui-lan Kwok, Chinese Women and Christianity,1860-1927(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2),81.十九世紀下半業開始,不少單身姊妹投身中國的宣教工作。起初,歸主的姊妹多屬貧農階層,因上層社會的「大家閨秀」不能隨便與外界接觸,或加入外國人的宗教組織,更何況她們都纏了腳,不便行動。由於當時男女不能在一起聚集,女宣教士在婦女當中便要擔當全面的工作,從講道、教導到牧養;從施洗到探訪、甚至巡
迴宣道。這種事奉方式後來成為許多中國女傳道事奉的典範。
14吳秀良:《余慈度—二十世紀中國教會復興的先驅》(Boston:比遜河出版社,2000),頁21∼22。
15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香港:建道神學院,1999),頁137∼140。
16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95、114∼120。
17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27∼131。
18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10、120、140∼141。
19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44。
20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54∼155。
21 Fenggang Yang,Gender and Generationin A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n Asian American Religions: The Making and Remaking of Borders and Boundaries,ed.Tony Carnes and Fenggang Yang(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2004),205-22.
22 2001年和2010年問卷的設計與分析分別由Lorna Cheng姊妹和王慧瑛博士幫忙,
特此致謝。
23 Ronald W. Pierce,Contemporary Evangelicals for Gender Equality,in Discovering Biblical Equality, 58-75. 作者指出平權運動影響了一些傳統派的人改轅換轍,作者自承 是其中一員,又說許多「互補派」的人雖然理論不改,但實際生活上已作了調整。
我改變了--福音派領袖對女性角色的再思
我改變了--福音派領袖對女性角色的再思
邱清萍著
2020.9.7.
雖然許多教會及領袖仍然「冰封」姊妹領導的角色,但冰山崩裂,冰河潺潺流水之聲已隱約可聞。《我如何改變對女性領袖的看法》(How I Changed My Mind About Women In Leadership)一書收集了西方福音派領袖對姊妹事奉的看法,廿七位德高望重的領袖細說個人思路轉變的歷程。
有人或者問:篤信聖經權威的基督徒有可能改變最初由瞭解聖經而來的看法嗎?編者Allan Johnson引述英國著名的新約學者R.T.France 指出初期猶太基督徒也改變了舊約對外邦人的看法,接納在基督裡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他們根據宏觀的救恩計劃來衡量新的處境,作出改變。正如許多世紀以來,連一些敬虔的基督徒也蓄養黑奴,但到了十九世紀,愈來愈多的基督徒醒覺黑奴制度並非神的命定,它徹底暴露了人性的邪惡而必須予以剷除!
很多人以為改變婦女事奉的觀點,就是挑戰聖經的權威性,本書其中一位作者安約翰(John Armstrong) 發現焦點是在釋經而非聖經權威。編者從一百多位福音派領袖中選出廿七位作者,他們屬不同的宗派,有男有女,有全職傳道人、師母、機構同工和不同專業的領袖。他們都異口同聲認為姊妹(與弟兄一樣)應聽從神聖的呼召,跟隨聖靈的引導來服事主,而無須弟兄的「遮蓋」。在婚姻關係上,夫婦應以彼此順服活出愛的關係。本書好幾對夫婦從經歷裡說明這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更美的。
這些作者虛心琢磨神的話語,誠實面對新舊模式的掙扎,神就賜下勇氣,使他們踏上了更新之途。
靈修學大師衛勒博士(Dallas Willard)在該書前言寫道:「女人不可教導及領導」的經節並非原則性的指引,而是保羅在「向甚麼人就作甚麼人」的大原則下教導如何處理一些文化處境的問題。他認為以恩賜服事教會沒有性別之分,與平等權利也無關,乃是責任的問題——神既然把恩賜交給了男女,他們就責無旁貸(obligation),為神國效力。現代教會軟弱無力,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以性別為由封鎖了神的恩賜和教會的資源。以下列舉其中數人的經歷。
費堅伯(Gilbert Bilezikian)
費堅伯曾任惠敦學院 (Wheaton College) 教授,柳溪社區教會 (Willow Creek Community Church) 創始人之一。堅伯信主後對一位滿有恩慈的神如此對待祂的兒女,把兒子和女兒這樣刻板的一分為二,一邊全是指揮官,另一邊只能唯唯諾諾感到困惑。尤其環顧四周,就算一個超級市場請經理,也不能這麼簡單只看性別就拍板定局。但基於對「神話語」的尊重,他也只好把這個問題歸類為「神奧祕的旨意」。
後來堅伯認真查考聖經及鑽研解經的問題。他又從自己民族(阿米利亞)在廿世紀初被血腥屠殺,和希特拉濫用權柄使整個歐洲生靈塗炭的歷史看透了墮落的人性。人總要找個名堂(包括「神的旨意」)來壓制別人,高抬自己。後來他聽聞專業輔導員說在一些「男高女低」的基督教家庭裡,暴力事件的嚴重性與屬世社會不相伯仲。
真正導致他尋求改變的是他的教會發展迅速,弟兄領導人手不足,而幾位姊妹既有成熟的生命,又有恩賜,為甚麼不能讓她們擔當重任?於是他帶領教會領袖深入全面鑽研神的話,也參考許多書籍,包括正反雙方的論點都考慮過,終於二、三年後教會通過全方位開放,姊妹與弟兄一同並肩事奉。他們終於明白教會是一個生命的社群,而非一個僵化、有階級的機關。
白史多域及白嬌爾夫婦(Jill & Stewart Brisco)
白嬌爾(Jill Brisco):英國劍橋大學畢業後,開始教學生涯,白天教書,晚上就向利物蒲街頭的幫派少年傳福音。與白史多域(Stewart Brisco) 認識乃至結婚,五十多年來她走遍全球,特別服事資源不足的窮困地區的教會,常被各處教會邀請講道,寫了四十多本書,且創辦及主編一份以姊妹領袖為對象的雜誌Just Between Us。
白史多域(Stewart Brisco)本為銀行界高級職員,結婚後夫婦同心事奉,後來就聽到神的呼召,進入全職事奉,受邀牧養威斯康州一教會。神賜福該會從三百人增長至七千人,且在好幾個地方植堂。白牧師擔任主任牧師凡卅餘年,著作等身,且開始了一個「傳揚真理」電台及網頁事工。公元二千年,白牧師放下主任牧師一職,代表教會與白師母到世界各地幫助有需要的教會。他們育有三個兒女及十三位孫輩。
史多域的教會背景是「女人要安靜及順服」,但神賜嬌爾一個活潑、好問且敢於冒險的個性,這也是史多域被她吸引的原因。他倆「左腦、右腦」的特性互補得天衣無縫,但在史多域的腦海裡那從小種下的「女人角色」的框框使他有時感到不知所從,因此下決心研讀聖經。有一天,他讀到馬太福音廿五章「才幹的比喻」,他一向明白主人責備那些把恩賜埋在地裡的僕人,此時他想到另一個問題:「主人對那些把別人的恩賜埋在地裡的人會怎樣處理呢?」作為一個大教會牧師,他很可以像別的牧師一樣把教會中很多姊妹的恩賜埋在地裡,他就向神禱告說:「主啊,求你保守我絕對不可犯這個錯。你交給我牧養的姊妹,叫我能成全她們,為天國效力。」這當然包括了他的妻子。
嬌爾在幫派份子中的工作很蒙福,她覺得他們雖然橫行霸道,卻對她十分尊重。反而教會中一些以強勢保衛男性尊嚴的弟兄,有時給她難堪使她無法忍受。有一次一位弟兄買了一本她寫的書,後來發覺原來作者是女性,就把書還給她。另一次,她站起來要講道的時候,看見幾位弟兄代表站起來離席。另一次她要在神學院的早禱會中分享,幾位男學生站起來,舉起一個反對牌對著她。曾有人寫文章(作者中有男有女)批評她不知廉恥,不守女人的本份,而且說她的丈夫太懦弱,讓她落到這個地步。她的丈夫從來不要她因為「懼怕」而拒絕講道的邀請。她有時受不了,就向神埋怨:「我為何要忍受這樣的對待,我情願到幫派份子中工作,也不要面對這些人。」漸漸她從神那裡得到肯定,明白只要她服在神及祂話語的權柄下,別人如何反應讓他們自己向神交待好了。
五十年來,他們夫婦常一起禱告,彼此聆聽,互相順服與成全。婚姻的早期,她多在家照顧孩子,丈夫在事奉上大展拳腳,後來她出門多了,丈夫就在家多負責家務,兩人彼此信任,很有默契,無論在家庭、事奉都是美好的拍擋。
包路得(Ruth Haley Barton)
包路得曾在柳溪教會及其他教會做牧養工作,後來創辦「生命改變中心」(The Transforming Center),特別服事傳道人及教會領袖。她說自己從小被教導女人要安靜順服,不要出頭,這是神的旨意,不可逆轉,也不可懷疑。雖然她內心感覺不太對勁,(因為目睹教會一些年長姊妹是如此愛主愛教會,而且很有恩賜,直覺如此約束她們有些莫明其妙),但為了做「順命」的女兒,也就跟著大夥走。
她長大的教會沒有按立的牧師,且強調「人人皆祭司」,但另一方面,卻只有弟兄可以做「祭司」的工作:例如講道、守聖餐時「自由」分享詩歌及神的話,(其實只有弟兄可分享,姊妹沒有這自由,且要蒙頭);長老及執事的職責也只有弟兄可以擔當,當時她還是「不識愁滋味」的少年時期,覺得有些姊妹平時花很多時間牧養服事弟兄姐妹,對他們的需要瞭如指掌,卻在教會牧養及策劃工作上被排於門外,她感到困惑。
路得的父親是教會的牧師,她開始把困惑告訴父親,並問了許多的問題。更有趣的是她對神的話語有很深的渴慕與追求,她的父母就讓她在家庭聚會中擔任「講員」,那時她才六年級。後來在青年營中奉獻自己,投入教會事奉,發覺自己對講道、教導及帶人查經特別有負擔,但又礙於傳統的禁忌,她陷入很深的矛盾中,有一段時候與人爭辯,給教會的領袖一個「反叛青年」的印象。
進了大學,她發覺在校園姊妹事奉的角色寬廣很多,也希奇為甚麼女性在教會和其他場合的遭遇這麼不一樣。雖然如此,她仍然在教會很熱心的事奉:教兒童主日學、帶婦女查經班,還與丈夫一同在青年團契擔任輔導。漸漸她發現:若弟兄肯事奉,投入領導工作,大家都拍手稱慶;當她也有同樣的表示時,別人就會縐眉頭,說她有野心、太強勢,甚至懷有不良動機。
有一次,一位年長姊妹批評她像夏娃那樣反叛,吃了禁果;這是對她人格的攻擊,她受不了,信心很受挫,甚至懷疑神是否也一樣歧視女性?是否夏娃的罪比亞當重,以致所有女性都要遭遇如此的懲罰?
有一、兩年之久,路得不去教會,不再事奉,她要好好檢視自己與天父、地上的父親及教會的關係。她愛耶穌,也愛教會,不願意就此放棄,於是開始在聖經中找尋答案。後來很興奮的發現亞比該、底波拉、戶勒大、以斯帖、百基拉等姊妹都能突破歧見,克服萬難,作出貢獻。當她留意耶穌如何背逆潮流尊重女性,她竟然喜極而泣。再看下去,聖靈分配恩賜原來不分男女,目的都要完成神的交託。原來教會許多人為的傳統,與聖經教導不符。她發現起初神造男女要他們成為一,本無階級之分;只有在人墮落之後(第三章)才出現男轄管女性的現象。
這段時候,她也學習安靜在神面前,處理內心受傷與憤怒的情緒。神向她說話,也撫摸她的傷痛,並且讓她深刻經歷祂那無偏見、也無條件的愛。她還接受了全職事奉的呼召,在神學院受裝備,後來就到了柳溪教會加入教牧團,很喜樂的發現該教會男女同工各按恩賜、各盡所能並肩服事,結果教會大蒙神賜福。
金東尼(Tony Campolo)
金東尼曾在賓州大學教書,是社會系教授,也是牧師,曾在數間教會牧會,也在第三世界興辦學校。由於他關心許多社會議題,常被邀在電視節目接受訪問。他曾著作卅五本書。
母親對他的影響很大,不但帶他信主,身教言教,也影響他日後牧會的工作。原來金東尼的母親很有講道恩賜,但教會因性別原因不給她機會,他就常為母親抱不平。他曾在一名校社會系當教授,同時在美南浸信會牧會。當時很想帶幾位女學生助教信主,但她們坦言不會信,因他的教會歧視女人,不許女人講道與領導,與他所傳揚的「真理使你們得自由」不符。
金東尼認為性別歧視是一股黑暗的勢力(弗六),背後是魔鬼──天空掌權者在推波助瀾,透過世上(及教會)的權力架構建立了許多破壞性的組織與傳統,把神造人時已賦予人的尊貴與功能階級化,並且以此來欺壓人。種族與性別歧視是其中一些結果。
他認為不准女人講道及按牧無疑向女性說:你們不如男人。而對女宣教士的雙重標準更是雙重歧視——(白人)女宣教士在家鄉不可向(白人)弟兄講道,這是性別歧視;但宣教士在工場則可向其他種族或膚色的人講道,顯然因為他們比白人低級,這是種族歧視。
曾有弟兄問金東尼到底誰是家中的頭,他回答說:假如你是真基督徒,你根本不會問這個問題。好基督徒不會想做頭,因為只有耶穌是頭是主人。你應該問誰是僕人。
費羅拔與愛麗斯夫婦(Robert & Alice Fryling)
羅拔是美國校園基督徒團契副總裁及出版社社長,除了編務及寫作,也常到各處講道。小時參加弟兄會的教會,十六歲第一次講道。教會沒有正式牧師,認為基督徒「人人皆祭司」,但事奉時卻只有弟兄是「祭司」。會眾唱女人寫的詩,卻不許女人派聖餐的餅與杯。這些他都看在眼裡,放在心裡。
有一次羅拔在大學裡聽到一篇講章支持奴隸制度是合乎聖經的,再聽下去發覺其論點與支持女人要順服如出一轍。他跟著問:「為何奴隸制度已取締,但對女性的歧視卻仍然存在?」漸漸他明白這兩個問題就像聖經中許多與文化有關的傳統,如利未人的律例,洗腳及親咀問候等,所以也應以處理文化的途徑來解決。
他在校園團契事奉,男女同工一同帶領,但回到教會就男女階級分明。他思量:若這是聖經真理,為何機構和教會就不一樣?若是各家尺度不同,就表示這不是絕對的真理。他發現在舊約,神會以女性的比喻出現,如母鷹、母親、智慧等,女人也有神的形像等。另外,在同工中他看見很多被神重用的姊妹領袖,包括他的妻子。而且有些被神重用的弟兄都是姊妹訓練出來的。這些都使他重新思考女性角色的問題。
他欣賞妻子很有講道和寫作的恩賜,比自己更強。他們夫婦彼此順服,相敬如賓。他常擔憂的不是妻子能否順服自己(她都做到了),乃是自己如何順服她,好像基督為教會順服以致於死。他認為應以更廣大的原則(如創世、恩賜與生命)來看姊妹事奉的問題,而不要在幾節有文化爭議性的經文上鑽牛角尖。他在這方面的改變與靈命成長有關。早期他覺得只要自己做領袖就夠了,姊妹的角色事不關己,己不勞心。後來他愈明白領袖的意義,愈能謙卑做僕人,就愈能接納姊妹做領袖。
羅拔夫人愛麗斯從小只是跟著父母去教會,也不覺得女性的身份會限制自己。直到後來認真跟隨主,許多問題都來了。尤其後來做學生工作,要回答女同學有關姊妹角色的問題,她就督促自己要好好瞭解一下。她很願意順服神,很快就接納對女性貶抑的解釋,以為神要她安靜,不要那樣「張揚」,她就開始退縮,愈來愈自卑,看自己是二等公民,甚至開始蒙頭,在弟兄面前又刻意表現得「很順服」,提高自己「被選中」的機會。自卑、內疚加上自我懷疑終於把她推向憂鬱的深淵。
與羅拔結婚後,丈夫的愛與接納並鼓勵帶來了醫治。婚姻初期,她不敢相信神真的愛她,但丈夫不斷的肯定,甚至鼓勵她發揮神給她的恩賜,要她和他一同帶夫婦的聚會,她開始發現神給她講道與領導的恩賜,就很快樂地為神而用。夫婦實踐彼此順服,她發覺自己在改變,漸漸憂鬱症也好了。
潘康尼(Cornelius Plantinga Jr.)
潘康尼曾在歸正教會(Reformed Church)牧會,後在加爾文神學院擔任系統神學教職,於2002年榮升該校第六任院長。
他小的時候,父親在家庭聚會中很喜歡誦讀以弗所書第五章,唸到「妻子要順服丈夫」的時候總是調皮地向母親瞄了一眼。有一次,康尼在讀一位名作家的作品,其中提到夫婦有時不能達致共識,丈夫理所當然就要作最後的決定。他就以這句話請教父母,母親說:「我和你父親好像從來不曾發生這樣的事。」父親說:「夫婦彼此順服是結出聖靈果子的明証。因為前面很清楚說: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妻子的意見較好就應順服妻子,丈夫意見較好就當順服丈夫。兩人彼此相愛,互相信任,就不會擔憂對方會因你順服而欺負你。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若真是有愛,根本就不必要爭誰順服誰。」
父母親的榜樣成為潘康尼日後婚姻生活的楷模。他們夫婦彼此順服,有事一起商量,家務分工合作,他說有一次在超級市場購物遇到富樂神學院院長毛理察(Richard Mouw),大家相見甚歡。
他的宗派-北美基督教歸正教會在一九六零年代末開始討論姊妹在教會的角色問題,直至1995年才通過教會事奉崗位全方位開放給姊妹,他們夫婦感到興奮之餘,也感歎姊妹常被看作不成熟的小孩,總要成熟的大人(男人)看管。教會領袖(一般都是弟兄)開會要不要給姊妹更大的事奉空間,給他感覺好像教會只屬於男人,女人只是附屬,或像小孩,等待父輩決定她們是否已經成人,可以擔代更重的責任。這種心態使他感到很不對勁。
潘康尼一向認為弟兄姊妹以基督的心為心就要學耶穌那種的謙卑捨己,看別人比自己強,爭做僕人而不是爭做頭。耶穌基督已把人性的驕傲、自我中心和恃勢凌人釘死在十架上,誰最能捨己,誰就最懂得加略山的愛。
潘康尼承認若把哥林多前書十一、十四及提摩太前書二章有關姊妹的經文作為超越文化地域的原則,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來看,姊妹的角色註定是相當狹窄和在男性之下的。問題是保羅在這些經文的教導都是要處理當時一些特別的處境。他反問保羅對初期教會盛行的奴隸制度不是也用類似的手法,要「做奴僕的順服主人」嗎?為何今天基督徒都能異口同聲肯定奴隸制度的邪惡,而覺得女人永遠順服男人是理所當然的?
聖經沒有清楚吩咐廢除奴隸制度,但基督徒從神的創造、十誡及登山寶訓的精神,基督耶穌的救恩所帶來的和好合一的教導都能信心十足的推論說奴隸制度是與神對人類社會的設計背道而馳的,因此應該廢除。加拉太書三章28節清楚說如今在基督裡不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種族階級)、自主的、為奴的(經濟階級)、或男或女(性別階級),都成為一了(不是二,不是有高有低,都成為一了!)這還不清楚嗎?
奴隸對主人的順服,與女人對男人的順服出自同一的心態,兩個都是人類墮落的結晶,但也都在基督的救贖裡被更新了,被還原到創造的初衷,不分種族、貧富、男女,一同携手為神的國度作忠心的管家。
結論
本書還有多位神所重用的牧師、神學教授、差會總幹事、基督徒作家、傳媒界、社會學家等分享他們對姊妹角色的看法,如何由狹窄的階級觀念進到男女彼此順服,互相成全的一體實際裡。其中如Stanley Gundry, Bill & Lynn Hybels, Howard Marshall, Alice Matthews, John & Nancy Ortberg, Carol & James Plueddemann, Ronald Sider, John Stackhouse Jr.等都是許多華人基督徒耳熟能詳的人物。但願華人教會的領袖,也像他們殷勤地查考聖經,誠實地聆聽神在現今這時代的心意,謙卑地省察自己的心態,然後作為愛的群體為神的國度向前邁進。
按牧感言
按牧感言
邱清萍著
2012.9.07.
穿上這個牧師袍,感覺很新鮮,也有一點不習慣。我一直不太熱衷典禮之類的場合,中學、大學及碩士畢業都沒有參加畢業典禮,都沒有穿過袍,都是請學校把畢業証書寄給我。謝謝三藩市「金巴崙教會」弟兄姊妹送我這個袍,叫我能突破個人的傳統。
當「樂城華人教會」的執事會在2008年提出要為我按牧時,我心中沒有甚麼感動,我當時是教會的顧問,我的專職不是牧會,是中信的事工專員,透過講道與寫作服務眾教會。也(義務)在「基督豐榮團契」擔任會長,服事女教牧及師母。去年我開始擔任「樂城教會」的代理傳道,是義務也是部份時間,沒想到執事會再提出按牧的問題,我開始有感動,也覺得按了牧,在主領聖餐、施洗等禮儀上就方便多了。「樂城教會」弟兄姊妹對我事奉的肯定,使我很受鼓舞,非常謝謝他們。
這個按牧聚會與其說是一個典禮,不如說是感恩聚會。今天我懷著感恩的心情來謝謝我一生所事奉的神。年青的時候很想為神做大事,年紀愈大,發覺世上沒有甚麼大事,所有的大事耶穌已經成就了,其餘都是小事,神要求我以最大的愛心-愛神的心、愛人的心來做這些小事。有了愛,就能盡心竭力,遇到困難也能忍耐下去;有了愛,事奉就有喜樂,工作就算看不見果效,愛本身就是一個報償;有了愛,就能放下自己,原來自己是事奉神最大的攔阻。有了愛,該挑起責任就有勇氣,該放下責任讓別人來做也不為難。就算我不能常常做到愛神愛人,我起碼瞭解到一點:服事神、服事人不過是為我在地上所佔有的空間付上一點房租而已,換句話說:我不要白佔地土,服事是人之為人的本份,就像路加福音十七章10節所教導的:「我所作的本是我應份作的。」
我也要感謝中國信徒佈道會的董事與同工們,他們的信任與代禱,給我很寬廣的空間,按照神給我的感動與資源,去服事眾教會,甚至有時候講一些、寫一些使人感覺不安,卻有必要思考與反省的課題,例如教會衝突的處理,又例如姊妹的角色問題。愛之深,求之切;我希望教會在這些方面關注、面對、討論,甚至尋求改變,經歷討主喜悅的成長。
感謝「基督豐榮團契」的同工們。當年我們開始聚在一起,是因為女同工在教會裡面是「稀有的動物」,我們感覺需要彼此取暖,一同耕耘。十一年了,我們不但是同工,而且成了好朋友。我們盼望有一天華人教會能百花齊放,不論男女,都能按神的呼召與栽培,各盡所能,為天國效力。
神給我機會到香港、台灣、中國,加拿大,看見姊妹講道、教導及領導,愈來愈普遍,甚至姊妹按牧也愈來愈平常。心中就禱告,甚麼時候美國的華人教會也能追趕上去,禾場需要這麼大,實在不要再封鎖人才資源。姊妹要忠於神的呼召,突破自己的傳統,不要因害怕而埋藏神給的恩賜。教會也不要因各方的阻力,埋藏姊妹的恩賜,因為這是神賜給教會的資源。無論個人或教會,將來都要為這些資源的運用向神交賬。
謝謝今天來參加我按牧典禮的親友們。我要特別介紹我的一位恩師-石天玉(Ruth Epp)宣教士。她在我唸中學的時候從美國到香港宣教,帶我信主,培訓我,教導我如何做耶穌的門徒。在退休七十四高齡及身體軟弱情況下,仍然每年暑假回香港做兒童工作。她講得一口標準的廣東話,她的女兒Florence步她的後塵,曾在主恩教會英文部服事。
我的家人是我最重要的支持者,他們看著我在事奉途上如何起步,有甚麼掙扎,無保留的支持我,就好像空氣一樣,不需要思考或要求,就是你的,吸吧用吧,這就是他們對我無條件的愛。
今天給我勸勉和為我按牧的各位同工牧師們,有的是我的恩師,有的是我的好朋友。我衷心的謝謝他們。游宏湘牧師夫婦亦師亦友,一同在中信事奉了卅多年,是他們把我從哥倫比亞聖經神學院挖出來,介紹我來中信事奉。當年沒有畢業就來了中信,沒穿得上碩士袍,他們要負這個責任。
我來中信一年,王永信牧師就去了華福,有一年時間跟王牧師學習,做他的幫手,學到他那種認真負責的服事,但他的幹勁,我至今還學不會。黃學齡牧師是姊妹的榜樣,我每次去多倫多講道,都住在她的家,在生活、成長與事奉上,無所不談。
王劉秀嫻傳道我也認識了幾十年,「豐榮團契」的異象與事奉把我們拉得更近。我們一同寫書,一同作夢。其實她比我更有資格接受按牧,她一直在教會做牧養的工作,數十年如一日,謙卑忠心的牧養神交給她的羊群。
特別謝謝中信總幹事姜武城牧師,雖然我沒有很多機會與他一同辦公,跟他學習,但他的謙和及對姊妹事奉的支持,使我很感動。
朱珍妮牧師、黃夢苓牧師與趙張活蘭牧師都是我在「豐榮團契」的事奉中的同伴,我為她們美好的事奉致以深深的敬意,也謝謝你們的支持。
今天我以「事奉主真喜樂」為主題,因為我深感事奉不是打工,乃是與主同工,分享祂的喜樂,救人的喜樂,成就神心意的喜樂,更深認識神的喜樂,經歷神透過事奉改變我,塑造我的喜樂。祂是坐在我旁邊教我開車的師傅,三藩市有些路很陡,遠看真有點膽怯,我能上去嗎?但有主作師傅,祂說可以就可以。開了上去,原來不是那麼可怕,反而有一種驚訝的喜樂。神實在是我的恩主,賜我滿滿恩惠的主,也是恩愛我的主,我只能低頭感恩。
姊妹角色與事奉的「傳統」——訪鮑維均牧師
姊妹角色與事奉的「傳統」——訪鮑維均牧師
採訪/邱清萍
2020.9.7.
美國三一神學院教授暨新約系主任鮑維均牧師
邱:你於年初(2016)在香港播道會港福堂的研討會中講「從聖經再思婦女按牧、堅持傳統見証聖靈工作」,肯定了姊妹按牧,給我們很大的鼓舞。說實話,在姊妹事奉方面,北美教會,無論白人或華人教會都遠比不上港、台教會,仍然多方面限制姊妹在領導、講道及教導方面為天國效力,這實在令人費解。據你觀察問題出在哪裡?
鮑:第一,北美華人教會領袖在上世紀六十及七十年代移民來美,照著當時台港以男性領導為治理教會的模式,直到今天他們的教會仍然保持當年的樣式,其實台港教會已經有了很大的轉變。第二,北美華人教會領袖受西方保守神學院的影響,以致一直卻步不前。
邱:九十年代香港宣道會及浸信會相繼開禁,為婦女按牧。現在播道會也開放,實在令人興奮,盼望北美華人教會能迎頭趕上。
鮑:從今年(2016)一月開始,香港播道會接受姊妹按牧。不過看宣道會與浸信會的例子,北美華人教會要趕得上,還需要一段日子。我希望從現在開始,能在這方面多作教導。
邱:你在一月的講道中指出保羅於《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節稱讚教會堅守重要的「傳統」,並說保羅在此章表示早已同意姊妹在教會可以講道。你說的是甚麼「傳統」?
鮑:在哥林多前書保羅多次用「所傳給你們的」這句話,無論是提到守主餐(林前十一23)、主復活(十五1)或此章所提到的姊妹講道(十一2),都是他從主領受又傳給他們的,這「傳統」不是一些很空泛的觀念,從上下文也能看出乃是指約珥書第二章28-29說到聖靈降臨所帶來新的時代,神的僕人和使女都要說預言(即先知講道)(徒二14-18),肯定了姊妹可以講道的「傳統」。在本章5節「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十四章1節男女都要「切慕…作先知講道」,第31節「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等都看見姊妹講道其實就是依據保羅所說的「傳統」,不是人為的傳統,乃是耶穌基督降臨所帶來新的改變,是要持續下去教會的傳統。第十一章保羅稱讚教會能依照這傳統去做,姊妹與弟兄一樣發揮神的恩賜,作先知講道。
邱:有人依據第十一章2-16節說保羅要女人以頭飾來表達順服男人的權柄,這樣的解釋對嗎?
鮑:這樣的解釋是沒有掌握全段經文的中心要義。其實第十一、十二節是此段的高潮及結論——女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萬有(包括男女)都是出乎神。男不是主,女也不是主,只有耶穌基督是主。很可惜許多人不瞭解上文下理錯解了這段經文。我認為解釋男女最基礎的兩段經文是創世記第一、二章及約珥書第二章28-29,解通了就能正確解釋散見新約不同書卷的經節。
邱:有人用提前二13「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來定男女高低的次序,他們說自己也是根據創世記的記錄。
鮑:創二18-25每一節都是對當時「重男輕女」的文化作出挑戰。例如廿四、廿五節「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很少人認真地問:誰要離開父母?原來是男人要離開父母,這明顯與古今文化相違背,一般婚俗都是女人離開父母,與丈夫連合。神的作為剛好相反。
男女次序是另一例:當時近東文化論及創造,凡提及人的創造,最後被造的都是男人。因為最後才是高潮,但創世記後造的卻是女人。其實創造的次序並不重要,動物比男人先出現,難道動物比男人更高嗎?創世記說女人最後被造,才是高潮,這是史無前例的。正如猶太文化很注重長子名份,但創世記多次記錄神並沒有揀選長子,卻把名份與祝福給了位份小的,如以掃和雅各、約瑟和兄長,和猶大等,神恩典的揀選顛覆了人為的次序和高低,這是很明顯的。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其實是針對當時社會對女神(亞底米)的敬拜,他們高舉女性的地位,可說是諾斯底主義的前身,保羅指出他們的錯誤,在第二章14節提醒他們說夏娃先犯罪,保羅對羅馬的教會卻說罪是由亞當進入了世界。可見他是在針對當時的情況說的,不存在男女先後次序的問題。
邱:如何看出提摩太前書第二章對婦女的教導是針對以弗所教會所面對的女神敬拜的挑戰?
鮑:提前一4;四7; 五11、13、15指出當時有教會婦女傳播不合乎聖經的信息,因此保羅必須作出回應,他不但責備這些婦女,對於一些傳異端的男士如許米乃、亞力山大(提前一19-20)他也發出嚴厲的責備,甚至將他們逐出教會。
邱:提前二15的出現與前幾節經文又有何關連?「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如何解釋?
鮑:兩個可能性解釋。第一,保羅在提前二13-15節都在引用創世記頭幾章來回應當時教會的處境,而15節是回應第三章男女墮落的後果——「妻子必戀慕丈夫,丈夫必管轄妻子」(16節)。許多人誤解這是夫妻該有的模式,其實這是墮落後不幸的結果。男女的希望卻在第16節,就是彌賽亞的降臨——「女人的後裔要傷蛇(魔鬼)的頭」。指出因彌賽亞的出現(生產),新的時代已降臨,姊妹應在信心、愛心及聖潔上謹慎自守。
第二個解釋針對諾斯底主義錯誤的教導,認為女性有神特別的啟示,可以超脫男女的特性,保羅在此指出生產兒女是神賦予女性的特性,姊妹遵從神創造的心意,就可得救。兩個解釋都有可能。
邱:保羅在以弗所書教導「妻子順服丈夫」(弗五),順服與權柄及地位的高低有關嗎?教會應以性別定地位的高低嗎?
鮑:我認為應從歌羅西書講起,該書第三章18節有類似的說話,保羅在兩處講解的策略差不多,就是引用當時文化的「家規」(household code),引用後又回頭批判這些規範。這些家規是由亞里斯多德開始,講到女順服男,兒女順服父親,及奴僕順服主人,這三種關係其實都是指同一個男人,就是當時家庭中的「一家之主」。亞氏認為這是建立城市的策略,家庭若做得好,整個社會就穩定。家庭若要做得好,就要認定一個主,就是男人,這是亞氏的觀點,也影響了由主前三百年(亞氐時代)一直至保羅時代所認定的家規,甚至在猶太人的文獻中也出現過,是當時人所熟悉的。因此,新約聖經每逢討論家庭問題,都要提到這些大家所熟悉的家規,在馬太福音十九、廿章、彼得前書、提摩太前書、以弗所書及歌羅西書都是如此。
因此,讀這些經文時不能只讀字面,而是留意保羅所教導的「家規」與文化既定的「家規」有不同之處嗎?有甚麼不同?在歌羅西書第三章18節保羅先引當時的家規「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但他加上「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而後面父母子女、主僕關係都同樣在已有的「家規」加上這個大前提。由三18—四1幾節聖經裡,保羅用了八次「主」這個詞,而這個「主」不是男人,乃是耶穌基督,把當時以男人為「主」的焦點轉移到基督身上。保羅重新定義「主」這個字,男人不是「主」,耶穌才是。四1把這個轉移精簡地點出來:「你們作主人的要…」(文化的家規),「因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保羅新的定義)。
我們可從三方面來看「妻子順服丈夫」的命題,第一就是上面保羅指出基督才是「主」,不是男人。整本歌羅西書的重點是基督論,談到「家規」時又怎麼會突出男人是主呢?當然不會,基督才是主!第二,保羅提到男人時,無論是丈夫、父親、或主人的角色,保羅強調的是「責任」,不是「權柄」。第三,保羅顛覆當時的家規,是要指出我們若以基督為「主」,就當像奴僕待主人一樣「討主喜悅(20節)、敬畏主(22)、為主而作(23)、事奉主(24)」。
留意在三種關係中,保羅用了最長的篇幅談論主僕關係,廿三節(「無論作甚麼…是給主作的」)其實是回應十七節「無論作甚麼…都是奉主耶穌的名…」。原來保羅在歌羅西書借用文化中的「家規」來教導如何尊基督為主,要好像家奴對待主人一樣。在第四章保羅提到推基古(7節)和以巴弗(12節)都稱他們為「基督的僕人」(與「奴僕」同一字),這兩個人的工作其實不是家奴,但所有稱耶穌為主的基督徒,特別教會的領袖,都要把自己看為是主的「奴僕」。如此解釋才符合保羅寫歌羅西書的原意。
最使人驚訝的是第四章9節保羅提到阿尼西母時卻沒用「奴僕」這個字,雖然他的身份確是家奴(參腓利門書),保羅卻稱他為「親愛忠心的弟兄」。可見對保羅來說,只有基督是主,我們都是弟兄姊妹,對基督來說,我們都是祂的僕人。保羅顛覆了當時的奴隸制度、男女關係、及男人為主的文化。
從歌羅西書我們瞭解保羅如何看當時的家規,再看以弗所書第五章就很清楚。留意五22節「妻子順服丈夫」是接著21節「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為甚麼要彼此順服,因為只有一位主,就是主基督。這是史無前例的,因為希羅文化的家規是有階級性,是單一方向,是位低的向位高的順服。保羅卻說,在主裡的順服與地位權柄無關,是為了敬畏基督的心,而且這順服是雙向的,男女應彼此順服,又一次顛覆了當時文化中的家規。
我們可從同一個思路來看提摩太前書。書中提到家庭中有老人家和寡婦(第五章)、教會中有長老與執事(第三章),卻沒提到「家主」,原來在第二章已交待了。羅馬帝國看君王是「一國之主」,人民「向」皇帝敬拜和祈禱,但第二節卻說「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代求。適當的態度是「向」神「為」君王及一切在位的禱告。第三節的「救主」和第五節的「中保」都是羅馬帝王的自我尊稱,保羅卻指出,只有基督是我們的救主,我們的中保。不但在家庭,甚至整個國家,真正的主宰是耶穌基督,不是任何人。
邱:從「基督是唯一的主」大前提與大架構來看人與人的各種關係,很多問題就容易疏理了。教會一直以來仍以地位高低來看男女關係,是因為仍未能明白耶穌降世所帶來的更新與革新。保羅的教導其實顛覆了罪性文化,清除了其中的遺毒。
鮑:不錯,可惜許多人一提到男女關係,都聚焦在有爭議性的女人經文,好像男人是超性別(neutral),代表了人類,這樣就錯過了保羅所想帶出的改變。正如種族歧視的問題都聚焦在黑人,其實「白人」也是一個種族,像黑人一樣有背景與文化所帶來的影響。
邱:姊妹在教會有很多事奉的機會,但講道、教導及領導則是禁區,是否因為這些事奉與權柄及地位有關?聖經對事奉的權柄與地位有甚麼教導?
鮑:事奉不應與地位權柄掛鉤,保羅提到教會不同事奉的銜頭,有使徒、先知、教師、牧師等(弗四11),唯獨沒有首長「ruler」的銜頭,其實當時不同機構都有管理的首長,猶太人的會堂有「管會堂的」、法利賽人、外邦人都有首長「操權管束」他們,但教會就沒有,除耶穌之外,大家都以僕人身份彼此服事。
邱:當然在事工執行時,每個職份都需要有權柄才能履行責任,但那種只是功能性及暫時性的權柄,責任完了權柄也要放下,而性別卻是恆久不變的。若以性別定地位與權柄,難怪有人就覺得男性無論甚麼時候、甚麼地點、甚麼角色,永遠都有在女人以上的權柄。恩賜與權柄及地位又有甚麼關係?講道、教導及領導是恩賜或是權柄?
鮑:就算恩賜有高低,如林前十二28保羅說「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這兩種恩賜似乎有高低先後次序,但在新約教會都有姊妹擔任這兩種角色,如女使徒猶尼亞(羅十六7)、腓利的四個女兒都是說預言的(徒廿一9)。另外,保羅提到恩賜從沒有分辨說甚麼是男人的恩賜,甚麼是女人的恩賜。雖然「互補派」(Complementarian)的人一直強調「男女有別」,他們有一領袖曾列出男女可以做的事,奇怪的是名單中男人可以做的某些事女人不可以做,但女人可以做的男人全都可以做,這算是男女有別嗎?仍然是男女「地位」有別。
邱:說穿了,所謂互補是地位的互補,而非恩賜的互補。有時反對姊妹按牧或擔任領導角色的不是弟兄而是姊妹。難處在哪裡?
鮑:很多文化的因素。若弟兄說要當牧師,大家都為他高興,認為他很有事奉的心志。若姊妹這樣說,就會有人覺得她很有野心,想爭權。所以就算宗派接納姊妹按牧,有些姊妹還是不敢申請。按牧不過肯定事奉的崗位,而非權柄與地位的問題。所以問題不是姊妹可否按牧,乃是如何鼓勵姊妹按牧。我最近遇到一女教牧,問她要不要按牧,她顯得不好意思,很尶玠的樣子,若是弟兄就不會這樣反應。
其實按牧不是反傳統,恰恰是接受傳統,肯定及見証神已作的工。某女傳道是教會的創始人,後來甚至擔任堂主任之職,但教會一直不願為她按牧,這就是沒有肯定及見証神已作成的工,這是教會的虧欠與損失。
邱:有人認為已婚姊妹按了牧,在教會擔任領導的工作,丈夫也要聽從;可是回到家裡,妻子要順服丈夫,角色要轉換,會不會令男女雙方都感到為難?
鮑:有兩種看法。那些認為夫妻關係在家庭與教會不一樣,在家男人是頭,在教會女人可以是頭,就會有矛盾難適應的地方。我自己覺得在家在教會都一樣,不存在性別的高低問題,男女一同事奉,彼此扶持與成全。其實,丈夫若支持妻子做傳道,無論按牧與否,她在教會就已經處於某種領導的地位,除非丈夫從開始就不支持妻子出來傳道。
邱:又有人說家中總得有人作最後決定,否則夫妻意見不同,如何作出抉擇?若有一個人永遠負責作最後決定,事情就容易處理,也不會有那麼多爭吵。
鮑:這種論調實際行出來還是有困難的,因為每個決定都需要用著某些強項或專長,例如妻子是醫生,孩子病了,若夫妻意見不一,應以誰的判斷來作抉擇?對一些重要的決定,更需要雙方都有共識才能共進退。
邱:你對保羅在以弗所書五23「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如何解釋?有人不但以此處的教導定夫妻的地位,也應用在教會男女的角色。這樣的解釋是保羅的原意嗎?
鮑:丈夫是妻子的頭在希羅文化已被普遍接受,此處是保羅把其原意作一新的詮釋,用基督為教會捨己犧牲來演譯「頭」的作用,由廿五至卅三節(九節)都是強調丈夫如何愛妻子。但一般解經都只停留在廿三、廿四節妻子該順服丈夫的兩節經文,當時的社會已經是這樣,無須多講。保羅用更長的篇幅(九節)來指出丈夫為「頭」的意義,因為這與當時的社會文化背道而馳,當時男人強調的是地位與權柄而非愛。正如在第六章保羅同意文化中兒女要孝順父母(一、二節)的原則,但他把新的角度加上去,子女要聽從的最終是神的教訓和警誡(四節),父母教導子女的權威來自神的話。
在教牧書信談到男女及家庭關係保羅都在用一個模式:你們聽見或已經知道…,但我要把「在基督裡」心意更新的角度指給你們看。
邱:最後,請問你個人為何在忙碌的事奉中特別關注姊妹的角色與事奉問題?
鮑:有幾個原因:第一,我正在寫一本提摩太前後書及提多書的英文解經書,有機會深入思考這些問題;第二,我所屬的播道會總會近年在探討姊妹按牧的問題,我有機會參予其中的討論;第三,過去很多人曾問及姊妹角色與事奉的問題,我都無法提供清楚的答案,我覺得現在是時候好好研究一下。這問題牽涉的經文很廣,廿年來我都無法好好回應,因為要把有關的經文都研究過,做仔細的釋經。現在應該是時候了,我預備未來多些在這方面講道與教導。
關心神國,勇於行動--訪林祥源牧師
關心神國、勇於行動——訪林祥源牧師
採訪/邱清萍
2020.9.7.
編者按:林祥源牧師自1991年至今擔任聖地牙哥主恩堂主任牧師,與師母李絢華傳道共同負責牧養、教導、訓練及植堂事工。
邱:林牧師,您在聖地牙哥主恩堂牧會多年,由1991年至今快卅年,教會也有美好的成長,現在除母會外,另有四個堂會,一個敬拜中心,為你們感謝神。最近(2019年11月10日)貴會首次按立女牧師——劉秀嫻牧師,她是「基督豐榮團契」創辦人之一,我們同仁都感到非常雀躍。
林:我們也很興奮。理事會主席在最近年度報告中特別強調這是本教會歷史上的重大事件,並且引以為傲,所以不是我一個人在推。我也曾擔心,恐怕有些人因我在教會多年事奉而勉強同意,我卻盼望大家是從心裡認同這是討神喜悅的方向。
邱:按立女牧師在北美華人教會仍然是罕有的事,你們踏出這一步,需要很大的勇氣和決心。你們要面對甚麼樣的挑戰呢?可否具體分享其中的過程,給其他教會作參考。
林:本教會男女同工的待遇,一直沒有很大的差距。除了主持聖餐和施洗以外,(可能由於這是牧師專職的事工,過去既沒有女牧師,姊妹就沒法參與了。)其他如講道、教導和領導,作主席,女同工都有參與。在薪津方面也一直不是按性別而是按資歷來分配,因此有些女同工的薪津比一些男同工還高。在按立女牧師方面,有些教會立場很明確,本教會就一直沒有肯定或否定,所以是有改變的空間。
有些人來到我們的教會,看到姊妹有寬廣的事奉空間,就覺得很奇怪,也不一定贊同。所以十幾年前,我們在網站(cbcsd.com)發表一份教會七方面的立場書,包括:聖靈工作與靈恩運動 、教會與政治、墮胎、同性戀等議題,其中有關姊妹事奉在當時已較一般華人教會寬廣,但尚沒有提及按立女教牧。這是我們走出的第一步。
邱:可否解釋貴會對姊妹事奉的立場內容?
林:我們相信男女在神起初的創造和基督的救贖裏,同質、同等、同尊、同榮。 在領受上帝管理萬物的尊榮任務上共同承擔了神聖的責任。我們相信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有身體的成員,無論是男是女,都要因敬畏基督的緣故,彼此相愛,彼此順服。在家庭中,教會的領袖需要活出以弗所書5:21-25的教導,丈夫要愛自己的妻子,妻子要順服自己的丈夫。我們相信在教會中,姊妹應該按照恩賜事奉的原則,使用神所賜的恩賜,包括講道、教導以及領導,與弟兄一起建立基督的身體。
邱:教會如何實踐這個立場?
林:姊妹事奉的角色與貢獻應該常得到眾人的肯定,與弟兄無異。因此在主恩堂裡面,姊妹可以講道、帶查經、教導成人主日學、領導部門事工、擔任執事、女牧者等聖工,使神在創世時造男造女的豐榮得以成全。不管是弟兄還是姊妹,事奉時都要存謙卑及順服的態度,就算有恩賜及負擔在某些事工上,仍需要神透過周圍的同工及教會的領導給予印證。
邱:除了公佈姊妹事奉的立場外,你們還作了甚麼,以致今天姊妹有可能接受按牧?
林:是的,釐定和公佈立場是第一步。第二,在事奉安排方面,我們刻意去肯定姊妹,就像以上所說,盡量不限制姊妹事奉的空間。第三方面很感恩的是,本教會男女教牧之間的關係一直都非常好,師母和女同工都有很好的見証,不但在生命和恩賜方面,與弟兄之間的互動也非常美好。甚至一些年長、看法也很保守的弟兄對女同工都很尊敬,不但沒有以老賣老,也沒有「以男賣男」,無形中舖陳了一種文化的氛圍。
第四,我們要突破一些錯誤的心態和觀念。有些人覺得教會對姊妹的事奉己經不錯,繼續走下去就好了,不需要表態,正面且公開地肯定姊妹的事奉,更不需要去考慮姊妹按牧的問題。然而有些人以為「牧師的地位比傳道高」,明明有女傳道帶出好幾位牧師,仍然以性別為由把她放置在她曾栽培的男牧師之下。這種把傳道的職事用地位與階級來衡量並不符合主的心意,我們需要刻意地去打破。
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當然需要神話語的教導。聖經中有關姊妹講道、教導和領導的經文我們都花時間去研讀,特別比較難解的幾段經文更要花工夫去明瞭寫作的背景,小心去分辨字義與文法的結構等。
有關按牧,我們提出三方面的察驗,第一是呼召(calling),不是自己一廂情願,或一時衝動;乃是從神而來的感動,經過時間的考驗,而且有教會的印証。第二是品格(character),第三是恩賜與責任相配(competence)。很多社會行業只要通過考試合格就可以擔任,但牧師的要求更高,須要等待與確認。
邱:整個按立女牧師的過程有反對的聲音嗎?
林:有的,幾年前有一領袖就曾提出不同的看法。他是一位非常好的弟兄,也是教會一位很重要的領袖。基本上他對姊妹作領導或按牧等都不很贊同。後來他發現他的看法與其它大部分的同工不一樣,就安靜有禮地退下來,不堅持自己的立場,教會的合一亦得到維護了。
此外,社會某些風氣可能也引起一些人的不安與猜測,是否婦解之風也吹到教會,所以姊妹爭出頭,追求男女平等!?另一些人把姊妹事奉與同性戀運動扯在一起,是否兩者都是「弱勢群體」,姊妹感覺受欺壓,所以需要「解放」?兩者其實風馬牛不相及,卻不經思辨就被人扣在一起。這些猜疑在後期對按牧也多少有些影響。
以上舉的例子是「逆風」,我也應提及一些「正風」。中國大陸的三自教會至少做對一件事,就是按立了很多女牧師。很多從大陸來的基督徒,無論是家庭教會或三自,對姊妹按牧根本不覺得有問題。我們也要多謝港、台一些宗派,如宣道會、浸信會、播道會等,都已率先樹立了好榜樣。另外,一些德高望重的領袖支持姊妹按牧,更不在話下了。
當然,整個社會對女性已有很多的肯定,無論在醫學、法律界或各種行業,在經濟界或政治界,女性擔任領袖,而且有很好的成就,是已經有目共睹的。由姊妹領導的華人教會機構及神學院也是愈來愈多,這些現象都有助開啟一些人的思維。
邱:既然事實擺在眼前,偏見的理據已不能成立,要教會領袖坐言起行,帶領教會作出改變還是很困難,看來決心與勇氣還是少不了。
林:劉秀嫻按牧之後,有一天我遇到本地另一華人教會的主任牧師。他對我說:「我很佩服你的勇敢,我也同意你講的,但我沒有勇氣在我的教會這樣做。我不想引起紛爭。」
邱: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指出了教會對姊妹的關心不夠,也沒有盡力發揮教會人力的資源。You have to care enough to take the risks——關心,才會願意冒險!
林:同意。我們看到很多姊妹都會迎頭趕上,教會應積極建立她們,幫助她們更好地發揮神交託她們的恩賜與資源。我們教會今年剛慶祝成立32週年,這些年來,神在我們中間興起了五十多位傳道人和宣教士,一大半都是姊妹!
邱:希望你們的榜樣也能觸動其他的教會。教會應該肯定姊妹,人盡其才;按立女牧師不過是其中的一環,也是值得「冒險」的一步。
林:耶穌說:「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我們希望作一個見証,指出一條可行的路,給眾教會作參考。
邱:貴會教牧同工眾多,不乏姊妹成員。其中更有幾對是夫婦一同全職牧會,這在華人教會中並不多見。您在帶領這些同工的過程裡,對姊妹同工的貢獻,有甚麼體會?夫婦一同牧會,要留意甚麼?
林:華人教會夫婦一同牧會例子很多,不過多是「買一送一」。我個人覺得假如妻子或配偶各方面條件俱備,例如神學訓練、恩賜與經驗等都能配合教會的需要,就要依照一般聘牧的做法,給予她/他們該事奉崗位的身份、職責和薪津。
固定的薪津不但解決實際生活的需要,從某種意義來說,跟其他同工一樣受薪也是身份的肯定,說明她們是正式受聘,且被教會授予職權去履行職責。 不過要聘師母成為正式牧會同工,也要通過一些客觀的審核:第一,教會有需要嗎?第二,師母有清楚的傳道呼召嗎?第三,師母是否有該職份所需要的恩賜與能力?
至於薪津方面,我們當初是參考一個很有公信力的傳福音機構的做法,就是除了提供房屋津貼及醫療保險外,一同牧會的夫婦可領1.5(一份半)的薪津。目前我們有三對這樣的夫婦,在事工問責方面,雖然在工作上丈夫是上司,但他們的師母在每年的工作評估,用費的支付和報賬,取假等都直接向我負責,而我的師母則直接由人事部負責。財政問題特別要小心,教會多年來都有內部彼此查賬的機制,就是國、粵、英三個堂會的核數師審核彼此的賬目,而財政報告也是透明的。
這些客觀的機制很重要,可以避免偏私及流言,免得同工或教會受傷害。目前我們的運作還算順利。
邱:很欣賞貴會對師母的肯定,林師母在這方面曾提出很有建設性的建議,我們在豐榮團契的網頁都曾刊載她的文章 (「金魚缸裡也自在」、七種類型的師母等)。
林:很多人對師母的期盼都很單一,我的師母在《七種類型師母》中指出每個師母都是獨特的,各有不同的才幹、恩賜、個性特質與歷練,她們如何成為牧師的好伙伴,具體到每對夫婦不一樣,教會要給予更多的啟發與肯定。
邱:華人神學院不乏女學生,但她們畢業之後教會卻限制她們的事奉,特別在教導、講道和領導方面。你對這矛盾的現象有何評價?神學院和教會需要作甚麼調整嗎?
林:你會發現神學院有不少女教授,宣教工場的女宣教士也很多,唯獨教會裡女傳道或女牧師卻非常稀落。主觀的因素之外,我相信也有客觀的因素:美國一半以上的華人教會人數在一百人以下,只能請一個傳道人,通常都是請男傳道或牧師,這樣就可以「買一送一」。而女傳道的職責受限制,誰會聘請既不可以講道、教導與領導,也不可以施浸、主持聖餐的女傳道?再加上女傳道一旦結婚,往往必須選擇以家庭責任為優先,這也是教會聘牧的考慮。那些有能力多請一位傳道的教會,就有可能請一位女傳道來負責主日學、青少年事工等。這些主觀和客觀的因素都存在。
邱:謝謝林牧師坦誠而週全的分享,使我們獲益良多。
復和的尋索
復和的尋索
邱清萍著
2020.9.7.
新約教會在種族、經濟、性別三方面有嚴重的階級觀念及歧視的問題是無庸置疑的。否則保羅就不會說:「但這因信得救的道理既然來到…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三23-28)
基督的救恩不只帶來男女個人與神的和好,也使男女彼此和好。這和好不只消除不公與敵對,也藉著互補促進完整和合一。
可惜千年來教會仍常在新舊模式之間徘徊,尋尋覓覓,有時能夠衝破文化傳統的枷鎖;有時又滯留在狹隘的偏見裡,使男女合一的模式若隱若現,有時似乎實現了,有時又不見了。
初期教會──復和的真理與文化衝擊
初期教會不但繼承了以女性為「不潔、次等和邪惡」象徵的希伯來文化,也深受當時希羅文化的影響,認為女人把罪惡與死亡帶入世界。柏拉圖看女人為男人的附庸;亞里斯多德則看女人為不健全的人,是「有缺陷的男人」,所以應聽命於男人。這些思想也影響了教父和早期的神學家,例如奧古斯丁認為只有男人才擁有神豐盛的形像,女人要憑藉丈夫才有神的形像等,從而也影響了世世代代的神學思想。
在這種男優女劣、男主女從的觀念下,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而女人若是不貞,不但被休,還可能被處死。女人沒有機會受教育,她們的見証不可靠,又不能在公眾場合發表言論。然而,教會是由一群因耶穌救恩而生命得以更新的門徒組成的,他們不但信耶穌,也效法主的榜樣處理各種問題,其中也包括對婦女的態度。主在世的時候,曾多方突破文化屏障,尊重和善待婦女。
難怪後來福音傳到的地方,女人的地位都被提高;信主和熱心事奉主的門徒中,也有不少婦女。可是,女人得到的這些「新的自由」,有時會被看作是「縱容」;而另一些女人又會誤用這些自由,走向極端,以致使徒在書信中提醒她們謹守自己,免得福音工作受虧損。
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教會誕生的時候,門徒首次被聖靈充滿。神就藉著彼得宣告新時代的來臨,神的靈要澆灌祂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徒二18)。在新時代裡,聖靈隨己意,將恩賜分配給人,不分男女,他們的責任就是忠心地使用和發揮這些恩賜。
初期教會的姊妹事奉是多元化的。當時不少家庭教會都是由姊妹開放她們的家和負責接待的。除呂底亞外,還有革來氏(林前一11)、寧法(西四15)、以及馬可的母親馬利亞(徒十二)。很多時候,負責接待的家庭要負起某種領袖的角色,保羅勸信徒要順服他們(林前十六15-16)。
此外,腓利的四個獨身的女兒,都是說預言(等同講道)的女先知(徒廿一9)。女門徒百基拉與丈夫一同教導、栽培聖經學者和有傳福音恩賜的亞波羅(徒十八24-26),在當時社會這些都是破天荒的事。
更值得注意的是,保羅曾經與以上兩個家庭同住一段日子。如果婦女不應講道或教導男人(正如一些人對提前二12及林前十四34的解釋),保羅理應指出百基拉和腓利女兒的錯誤,甚至禁止她們,但他卻沒有這樣做。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中,對姊妹公禱及講道顯然沒有異議。他注意的焦點是她們的裝束(蒙頭)問題,而不是角色問題。他在第十四章所關注的是崇拜秩序的問題,顯然有些婦女在不適當的時候說話騷擾了聚會,所以他要她們「閉口不言」,正如他在前文要那些在不當時候說方言及作先知講道的人「閉口不言」一樣(第28、30、34節)。至於提摩太前書第二章,保羅所關心的是:有些姊妹尚未好好受教就為人師表,結果陷入旁門左道,甚至導致一些弟兄也偏離真道(第11、12節)。
其次,腓立比教會有兩位姊妹友阿爹和循都基,保羅稱她們為「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和我一同作工的」。在羅馬書第十六章,保羅又提名問候二十七位同工,其中有七位是姊妹。提名舉薦的第一位也是姊妹,她就是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diakonos)非比,顯明了女執事是一個正式的職份。
在名單中,還有女使徒猶尼亞 (Junia)(第七節),保羅還說她是「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著名的教父屈梭多模(Chrysostom)曾這樣提及猶尼亞:「這位女人的委身是何等的偉大,竟然配得上使徒的名稱」。
新約教會是一個色彩繽紛的教會,無論從種族、經濟條件、學識、宗教與文化背景來看,都是多元的組合,有男有女更不用說了。作為一個愛的群體,聖經把這些差異比作肢體的配合,是相互式,而不是階級式的(參林前第十二章);是彼此順服(弗五21),而不是管轄壓制(提前二12、彼前五1-4)。
聖經也沒有將這些差異作優次的排列,例如外邦人次於猶太人、女次於男等。保羅提到彼此服事,也沒有教導說那些是弟兄的恩賜,那些是姊妹的恩賜。
可是在有罪的社會裡(包括教會),差異往往成為「強者」(佔優勢者)忽略、歧視、甚至壓制「弱者」的根據;為了鞏固既得的利益與地位,強者又會假 借天命絕對化自己的權力與角色。因此,聖經常教導那些佔優勢的人,無論是丈夫、教會的領袖、老闆或一切「在上」的人都要多學習「捨己」(弗五25,太二十26-28)。
原來,「捨己」能防範強者自我膨脹的危險,也是實現他們得優勢的初衷,就是為愛而服事他人。
歷代教會── 復和的真理與傳統衝擊
在教會歷史的長廊裡,姊妹似乎多處於被動與邊緣的角色。但是留心觀察,卻又發覺不同時候都有一些姊妹不受文化與傳統的限制,破繭而出,貢獻所長。如愛士婷(Roberta Hestenes)就曾提出歷代教會對待姊妹事奉角色的三部曲:
按生命恩賜分工
在教會開荒時期、或復興運動初期,姊妹與弟兄並肩作戰,不以性別分角色,大家按所領受的恩賜事奉,同心建立神的國。工作建立後,教會往往便進入第二個階段。
按資歷、銜頭分工
姊妹既沒有機會受神學教育,又不可以按牧,就漸漸被推往邊緣,無份參予教導、講道或領導的事工,只能做一些支援的事奉。當教會開始組織化和機構化的時候,就進入第三個階段。
按名氣與地位分工
此時所注重的是體面的問題、是如何在宗派間維繫聲譽與地位的問題。領袖生命的成熟、恩賜及工作的果效已經不太重要。
教父時期,特別在起初三個世紀,姊妹事奉的空間相當廣闊,有服事窮人,照顧被囚與受害的;也有當執事、長老、甚至監督的。從當時留下的圖畫,看到有姊妹主持聖餐、教導、施浸、照顧病人、領禱等。但到了第四、五世紀,教會與政治結合,漸漸注重權勢,又效法當時的世俗,將女人的差異看為次等的品質,認為她們不適合公開的事奉。特別有幾個會議(老底嘉、迦太基、奧蘭治等會議)大大限制了原初姊妹事奉的範圍,例如不能當教會的負責人或牧者、不可施浸、不可按立為女執事等。
人因自大與偏執而阻礙了神的作為,可是中世紀時期,神卻在修道院裡為姊妹開了又闊又大的門。獨身的姊妹在女修道院裡,可以不受妻子和母親角色的限制,有機會研究聖經、講道與教導;主持行政或在社區中主辦許多救濟、慈善事業。但在地方教會裡,原自舊約祭司傳統的神父觀念漸趨制度化,把「聖職人員」與「平信徒」分成高、低兩個階級;又因舊約沒有女祭司,姊妹遂全部歸入「平信徒」的階級,事奉空間自然也受了限制。
雖然更正教運動恢復了信徒「人人皆祭司」的真理,在實踐上其實是「每個男信徒皆祭司,女信徒則不然」。馬丁路德為了消除天主教對婚姻的消極意識,便特別強調家庭的重要,大事推崇妻子與母親的角色。但還是將姊妹的貢獻局限在家庭裡,加爾文和諾克斯都認為女人最大的貢獻是順服男人。當時,天主教怕女人有「不當的行為,成為改教者攻擊的把柄」,便決定只有弟兄可以牧會和執行「屬靈事工」。
十八、九世紀在英、美的大覺醒運動中,許多地區的火燄是在祈禱會中燃燒起來的,而婦女往往是推動、主持及參予祈禱會的主力。姊妹又創辦和主持了許多志願服務的機構和福利事業,又發起主日學運動、及組織海外宣教差會。宣教工場帶給姊妹前所未有的事奉機會,宣教士中有三分之二是姊妹。在工場上,姊妹貢獻恩賜、開荒建立教會;有些又講道、又指揮工作。
可是,一回到母會述職,就被排擠不能講道。而工場事奉一旦上了軌道,有了組織與制度,又會有人以「姊妹不宜任領袖」為理由,將她們邊緣化。這種雙重標準不但傷害主的使女,而且有損復和真理的光輝。
華人教會的尋索
起初,基督教傳入中國,為婦女帶來兩種解放:一是廢除纏足,是身體的解放;另一是興女學,乃心智的解放。教會並興辦育嬰堂,收留被遺棄的女嬰,批判殺女嬰的事;又成立濟良所,營救娼妓,幫助她們發展正當的謀生技能。
當時,國家動蕩不安,有識之士如梁啟超呼籲好好發掘與運用國家一半人口(女子)的人力資源,人盡其才,以為強國之道。可是教會為了天國,不但沒有類似的呼籲,還多方限制姊妹的事奉。在中國解放婦女千年纏足陋習的同時,教會卻繼續把基督身體的一些手腳纏起來,真是令人唏噓!
結論
社會學家韋伯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在差不多所有的宗教運動中,姊妹的領導角色隨著運動的穩定化而收縮。在運動初期,姊妹有領導恩賜是屬靈的象徵,盡加使用;運動一旦上了軌道和規律化,這些恩賜便成為可恥的,應趕快收藏起來或干脆否認它們的存在。
有一次,我被邀請在一個大陸學者的查經班,主講「聖經對女性的看法」。原來,其中有未信的學者在追求真道的過程中,發現教會的教導及實踐對女性有歧視與不公,一直不願決志信主。
講座結束後,有一位女士很感激地說:「現在我才明白神沒有歧視女性,而是人的軟弱,我可以決志和受洗了。」唯願我們在兩性互動上,活出愛的樣式,讓復和的真理落實在教會的生活和事奉中。
(本文取材自《還我伊甸的豐榮》第四部第七章)
復和的實踐
復和的實踐
邱清萍著
2020.9.7.
討論兩性議題,特別是有關婦女的遭遇,很容易陷入兩種偏差﹕一種是「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另一種是「彼此相爭,互相欺壓。」前者是假平安,後者是沒有平安。
復和的真理
聖經中,「平安」(peace)一詞不只是指沒有災難,更常指人與神、人與人之間和好的關係。舊約如是(參創二十六 26-31);新約更如是(弗二15-17)。
平安一詞在舊約為「沙龍」(shalom,參閱士六 24),有完整、豐滿、完成的意思(參閱書八31,得二12,尼六15)。這與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23節所指「全人」的全然成聖,有異曲同工之妙。正如華特斯托夫 (Wolterstorff) 所指出的﹕「沙龍的極致是享受彼此的關係,住在沙龍裡就是享受與神同在。」
耶穌基督的救恩不只是帶來男女個人與神的和好,也帶來男與女之間的和好。這個和好不只是消除敵對(太五 24)和拆毀隔斷的牆(弗二14-15),也成就相異而平等、和平而合一的關係(羅十四1-23;加三26-28),而最終的目標是要在基督裡成為完整的一體(弗一10)。
教會公開討論兩性議題是近數十年來的事。從覺醒女性受壓迫和不平等待遇,到爭取獨立與權利,重點都放在女性的尊嚴、人權與福利上,這是好的。正如教會為窮人、為黑人的遭遇發出正義的呼聲而要求有所改善,乃人良知的要求,也是基督徒實踐公義與慈愛所不能迴避的問題。
但若止於這個地步,是不足夠的。我們需要恢復女性身上神的形像,是尊貴和有價值的,其天賦的權利,也是不可剝奪與貶抑的。在教會中,姊妹與弟兄一樣,蒙神恩召、一樣領受恩賜與使命,將來亦一樣要向神負責。我們還必須恢復男女受造與被贖的目的,就是建立一個健康、完整、愛的群體。當男女不再以階級與權力論關係、不再以排擠與退縮來處理角色問題,而能尊重彼此的異同,互動互補、互相成全,沙龍的美景才可以實現。
可是,這是一條艱難的路,那些既得利益者、或害怕改變現狀者,會對這樣的討論感到不安與不悅。他們故意看不見問題,輕輕忽忽地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沙龍美景依然遙遠!另一些看見了問題或身受其傷害的人,以為只要為女性爭取了地位與權利,就解決了問題;甚至有人矯枉過正,以為壓抑男性,女性才能抬頭,結果重蹈男權社會的覆轍,陷入自我中心的個人主義、和權力鬥爭的格局。
教會領受了和平的福音,如何在傳統與文化的雙重衝擊下,走出一條合乎復和真理的路,的確很不易,但卻是非常必須的。
復和的關係模式
西方神學因受希臘文化的影響,以兩性二元論來看待男女關係。男女不只迥然不同,而且是對立與階級性的﹕男陽剛,代表理性;女陰柔,代表感性。男代表靈性;女代表肉體。在道德及性格上,男強女弱。在智力上,男領女從、男外女內等。
無論從先天遺傳或後天培養來看,二元論不但不符合實情,而且衍生許多流弊,其中「雙重標準」所造成的損害比比皆是。社會上,笑娼不笑嫖;男女同工不同酬。家庭裡,妻子要順服丈夫,但丈夫不可以為妻子捨己;男人「缺席」,卻要佔領主導的地位。
教會裡,開荒時期或在宣教工場上,姊妹有領導的恩賜是一個祝福;但教會組織化以後,姊妹的領導恩賜就得凍結起來。教會交託某些姊妹領導的責任,卻不同時予以按牧,使她們無法在主領浸禮、聖餐及其他禮儀上盡忠職守。
另一個流弊是把動性的角色功能絕對化及硬性化了,受虧損的是男女雙方及整體的益處。家庭裡﹕男主外,使得父親在家如同隱形,被剝削與兒女的「舐犢之情」;女主內,結果女人在家庭經濟有需要時,還要同時兼顧內外,除身心俱疲外,也因不能竭盡妻母責任而內疚。
在教會中,男女不能同在每一個層面上發揮神賦予的特性,而使得清一色的「女性工作──如兒童主日學」或清一色的「男性工作──教導與領導」都受虧損。兒童因為缺乏男成人的關心與教導,在成長中缺乏完整的榜樣;「有父無母」的領導模式,使領導層只見工作不見人、重目標而不重過程、過份強調權柄而缺乏愛的溫情。
因此,在基督裡的復和關係模式不能建基於對立的二元論(dualism),而要建立在一體相互的整全論(wholism)上。在整全的關係模式中,耶穌基督是中心,男女均按照生命歷程與經驗、神的呼召及賦予的恩賜、整體的需要與處境,各盡所能,貢獻所長。對角色的處理是機動性的,互動互補,互相成全。這樣的關係模式必須有更新的價值觀﹕重愛心,輕權力;重建立教會,輕名氣地位;重成全別人,輕標榜自己;重百花齊放,輕一枝獨秀;重榮耀基督,輕滿足自我。
更新的復和生活
復和的關係模式必然帶來更新的教會、家庭和社會生活。耶穌基督的救恩不但誕生了教會,也設立教會成為救贖的團體,彰顯及預告了永恆國度的樣式。教會也是神永恆的家庭,主耶穌在世時曾告訴祂的門徒﹕凡遵行天父旨意的就是祂的母親和弟兄姊妹(太十二50)。這永恆家庭的模式也是暫時(肉身)家庭和社會關係的基礎。
因此,男女關係,無論是夫妻、親子、雇主與雇員、同事或朋友,也都是本於在基督裡互為兄弟姊妹的關係。在尊主為大,彼此順服(弗五 20-21)的大前提下,履行不同的責任與角色。
以下試從復和的角度指出信徒的家庭與教會生活一些有必要重新審視與商榷之處﹕
家庭
- 夫妻同肩負家庭與文化的使命,按不同階段、不同情況分工合作。沒有兒女或兒女已長大的家庭,夫妻一同投入工作行列,不只是為了分擔家庭經濟需要,也是實踐文化使命,在社會上作鹽、作光。若兒女幼小,需要悉心照顧與管教,夫妻應斟酌一方全時間在家、或改變工作方式與時間,甚至降低物質生活水準,務求能充分地培養兒女在各方面的成長。
- 夫妻彼此尊重,彼此相愛。現代社會經過婦運的洗禮,女子有機會受教育,發展所長,而且可能經濟獨立,妻子儘可以吐氣揚眉,甚至凌駕丈夫之上。但聖經卻要求妻子出於順服神的心,敬愛與尊重丈夫。這種順服不是出於倚賴或無奈,乃是愛的選擇,符合以弗所書第五章22節順服的真義。教會一向只強調妻子順服丈夫,其實數千年來女人已習慣順服,需要改變的是順服的原因與心態。另一方面,聖經要求丈夫愛妻子,保養顧惜,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然而無論中西文化,甚至聖經背景的希伯來和希羅文化裡,丈夫都是施權轄制妻子。男人愛妻子,與社會文化背道而馳,要逆流而上,既需神力,又要自己刻意追求與自勉,教會更當常作教導。
- 婚姻與單身都是神的恩賜(林前七7),都要仰賴神恩。以往女子必須靠婚姻或男子來肯定自己,單身的女子既無身份,也無價值。但聖經給我們看見,愛情與婚姻不是人生終極的目標,肉身家庭也不是生活的全部。單身或結婚應是個人的選擇(參太十九12,林前七25-40),因此個人必須承擔其中的責任。已婚或未婚、寡居或失婚人士,只有在基督裡才能找到永恆的歸宿,也才能一同建立基督永恆的家,在這家中享受親情的溫暖,為這個家付出自己。
教會
- 教會應全方位地開放事奉機會給所有信徒。在基督裡,男女既均為祭司(彼前二9),信徒只要在生命經歷、呼召與恩賜方面能配合教會的需要,就當有事奉的機會。特別不應以性別為由來加以限制,例如兒童工作也應有弟兄參與,而領導工作也應有姊妹投入。男女互補的功能不應當用地位或工作性質來決定,而要從他們本身的特性和處事的方式來互相完成。神造男女,既各有特長,就應在教會生活各層面上互相輝映,活出完整豐滿的樣式。
- 破除雙重標準的陋習。華人的民族性是很現實的,在教導與言論方面,愈保守愈安全;在實踐方面,愈有彈性愈方便,因此雙重標準比比皆是。教會教導:姊妹不可講道,但必要時姊妹卻可以「分享」其內容。雖其內容可與講道一樣,在程序單上卻只寫「分享」而已。姊妹可以在佈道會、講座、退修會,甚至退修會上的主日講道,但不能在教會主日崇拜講道。姊妹在宣教工場可以開荒、講道、教導、領聖餐、施浸、牧會等,但一回到母會只能作見證,而所謂的宣教工場照現在定義可能是鄰省新開荒植堂的教會!另外,不同的宗派、不同的教會對姊妹事奉的空間各有各的尺度。由此可見,這不是聖經絕對的要求,可憐姊妹常成為其中無辜的犧牲品!深盼教會在這些事上深切反省。
- 重新審視屬靈領袖的意義。當教會說,姊妹不能擔任領導職務,免得她們施權在男人之上。言下之意領導即施權,這與聖經領袖的定義相距甚遠。耶穌明言﹕「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二十25-27)屬靈領袖的工作就是服事,以此來「身教」信徒何謂服事。保羅說,教會領袖如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的共同職責是「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弗四11-12)彼得也指出,教會長老的職責不是「轄制」,乃是「作榜樣」(彼前五1-4)。領導即施權、管束和轄制,這是父系社會領袖的特色,卻不是聖經對領袖的定義。另一方面,姊妹在「服事」、「成全別人」方面訓練有素,也許更接近聖經對領袖的要求。事實上,教會領導層需要男女兩性領袖的特色,相輔相成,才能發揮最大的效能。
結論
耶穌基督和好的信息已經傳開了,且已邁入第三個千年。雖然在教會歷史的長廊裡,因人的軟弱,復和的光輝忽明忽暗,男女兩性的關係仍有待更新。但我們深信,神使「男女在基督裡都歸於一」的目標必要實現,父啊!願你的國早日降臨!
(本文取材自《還我伊甸的豐榮》第九、十章)
呼吸式的禱告——恩典的節奏
呼吸式的禱告——恩典的節奏
邱清萍著
2020.9.7.
我們通常都不去留意自己是否仍在呼吸,然而,在無意識的一呼一吸之間,我們保住了生命的氣息,存活了下來。
禱告基本上也有這種的作用,是我們靈命最自然,甚至無意識的動作,吸入神聖生命的氣息,呼出人性的欲求與想望、需要與軟弱;不但是神人的交流,也是新舊生命的交替。保羅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神)。」(徒十七28)「在乎祂」,就在一呼一吸的禱告中。
禱告不但是生命氣息的節奏,也是人與神愛的探戈。奧古斯丁說:「一言以蔽之,真正和整全的禱告就是愛。」(True, whole prayer is nothing but love.)在一呼一吸的禱告中,我們接受祂的愛,也以愛來回應祂,這是恩典的節奏。
禱告是放下勞苦的工作,和在外面的拼搏,回到愛之窩—家中,脫下重擔和纏累,換上舒身的便服,向所愛的主傾心吐意,安息在祂的懷裡。
禱告可以用口講、或用筆寫,但最終是心靈的交會,把深處交織的欲望、痛楚、飢渴和等待沒有恐懼地、赤裸地呈現在愛我們的主面前。這種信任與開放、向神騰出空間,本來是很自然的,但我們在罪中與神隔離,忘記了這麼自然的一回事,要重新學習。
保羅教導說:「要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7);「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弗六18);「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二8)。
要實踐不住的禱告,可以操練「不費時卻佔有全部時間」的呼吸式禱告(breath prayer)。不費時,一口氣就禱告完;卻隨時、隨處、凡事、多方不住地在禱告,把心中的渴望,簡單而親切的向神說出來。當這種禱告成為生活方式時,就能超越時間、空間、言語和畫像,生命與主深深的連合。
早在第六世紀沙漠教父與教母時期所提倡的「耶穌禱文」(Jesus Prayer)就是呼吸式禱告的一種,是根據路加福音十八章的兩個禱告。第一個是稅吏的禱告:「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耶穌稱讚他;第二個是耶利哥路上一討飯的瞎子向耶穌呼求:「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耶穌問他:「你要我為你作甚麼?」他說:「我要能看見。」耶穌就應允他,他就能看見了(35-43節)。
「耶穌禱文」表達了恩典的節奏:「呼」叫耶穌的名字,「吸」入祂對我這個罪人的憐憫。首先,它提供一個簡短且能掌握重點的禱告模式,不須咬文嚼字,能表達對神的祈求就夠;二來容易重覆,直至成為自然的習慣。更重要的,這簡短的禱告包括了兩大重要部份:確認耶穌是誰,和自己是誰。耶穌是神的兒子,是救主;我是罪人,需要祂赦罪之恩。
到了十四世紀,東正教會鼓勵信徒常用「耶穌禱文」來禱告,直至心靈平靜,進入默觀的禱告。十九世紀有一俄國的農民把他追求「不住的禱告」和「耶穌禱文」的經歷寫成一本書,名The Way of A Pilgrim,許多人很受激勵。
所有操練有它的心與術。心是目標與精義,術是規模與方法。以耶穌禱文習練呼吸式禱告,開始時盡量依循其方法,但不要忘記其目標與精義,就是不止息地經歷神的同在,建立與祂沒有間斷的生命關係。掌握了,方法可以靈活運用,內容也可以根據不同的情境與需要,有不同的表達。
神無所不在,但只有常操練祂同在的人才能經歷祂同在的真實與寶貴。羅倫斯弟兄透過與神不停止的相交,無論想到甚麼、遇見甚麼都帶到與神的相交裡。有時是告訴神,有時是聆聽神。甚至沒有話說的時候,心靈的眼睛也是看著神。幾十年如一日,羅倫斯勤於操練神的同在,有意識地與神溝通,漸漸就成了習慣。每天每刻他都將耶和華「擺在他面前」,與祂共話,活在祂的愛中,經歷在祂裡面滿足的喜樂與永遠的福樂(詩十六8,11)。
不住的禱告其實是心靈的禱告,也是一種生活的方式,在日常生活的大小事上,都活在主的同在中。這需要長時期的操練,可是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 開始時,找一安靜時刻與地方,慢慢地作深呼吸五至十下,讓全身鬆弛。
- 聽主問你:「要我為你做甚麼?」留意內心浮起的需要:「喜樂平安/赦罪之恩/勝過試探/病得醫治/不灰心/效法耶穌」等,然後以你感到最親切自然的稱呼來進到祂的 面前。
- 隨著呼吸,呼的時候叫主的名字,吸的時候簡單說出心願。(呼:主耶穌; 吸: 我願像你)。
- 把所選的呼吸禱文有意識地帶到日常生活中,開始時練習密集一點,有人每天每小時至少重覆練習一、兩分鐘,有人以手機的鬧鐘每小時提醒自己練習,到晚上在日記寫下這個禱告所帶來的果子——與主更親近嗎?心中更平安嗎?信心更堅強嗎?更愛人嗎?要持之以恆,天天操練,直到好像呼吸那樣自然,就能幫助我們時常住在主裡面。主耶穌吩咐我們:「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就常在你們裡面」,我們保持與主連結,如枝子與葡萄樹連結在一起,就能結出仁愛、喜樂和平安等聖靈的果子。
靈命追求與分辨
靈命追求與分辨
邱清萍著
2020.9.7.
當教會領袖看重知識的追求多過靈命的成長,重視決志的人數多過門徒的栽培,注重事工的發展多過生命的改變,基督徒在世界的光(影響力) 就會愈來愈暗淡。有見及此,過去兩、三年,豐榮團契的退修會都注重靈命的操練,透過安靜、默想、反省、心靈的相交,姊妹們更貼近主耶穌的心腸,在活水泉源喝個痛快,重新調校我們事奉的焦點。
在教會外的情況又怎樣呢? 不只是基督徒看到靈命追求的重要,教會外也出現追求靈命經歷的熱潮。其實無論是否基督徒,每個人都有靈命,而不同的宗教信仰會有不同的歷命追求與操練。
Spirituality (屬靈)一詞已不再屬基督徒獨有。另一方面,靈命追求已經被商業化,出現了靈命超級市場(spiritual supermarket),每個人可以憑自己喜好、價值觀、需要去買喜歡的,想要的,要蒸、煮、炒、烤任君選擇,只要適合自己的口味。對一個很講究個人主義的現代人這是很吃香的,加上很多靈命嚮導出現,靈命市場也很混雜。
基督教的靈修傳統
我們首先要掌握好基督教的靈修傳統,就是經過時間考驗熬出來,且一再被肯定的靈命塑造途徑,這樣才不會迷失,也能引導別人。很多教會靈修傳統都是從丟尼修(Pseudo Dionysius) 的成長三個階段演譯出來,分為煉淨(purgation)、光照(illumination)和聯合(union)。
煉淨的階段就是認罪悔改、脫離情慾、倒空自己、遠離世界的纏擾;光照的階段指更深認識神和屬靈的事情,靠著聖靈,進入真理。聯合的階段乃指與神在隱密處的靈交,進入無隔閡的聯合,是靈性最終極的境界。不同的階段又彼此重覆和滲透,像螺旋般起落浮沉。
這三階段是神的工作,也是人的配合。神的工作是祂主動向我們啟示,主動道成肉身釘十架,聖靈入住我們內心光照、感動、使我們知罪,助我們明白真理。人的配合就是靈命的操練,若沒有神主動先有以上的工作,我們的操練是沒有效果的;若神工作了,我們不配合,靈命也無法成長。魏樂德說 (Dallas Willard) :「操練敬虔是做自己能做的,以致自己不能做的能夠發生」,人不能做的就是耶穌的生命透過我們呈現,與神聯合成為可能。
靈命的操練根據丟尼修指出可分兩大類:倒空(apophatic)與充實(cataphatic)。
充實的途徑是默想和順服神的話,神也透過祂所造的萬物幫助我們認識祂和親近祂,例如大自然景物、藝術、音樂、文字等媒介及日常的經驗接觸神。因為神是臨在的(immanent),祂造了人與萬物,又主動與我們溝通啟示,肯定了肉身和物質的途徑是祂使用的渠道。
但神也是超越的(transcendent),奧祕與隱藏的,人無法靠任何媒介更深認識神,只能「倒空」或放下各種的渠道(認知、經驗、任何人能操縱的渠道),一無所有來到祂面前,完全倚靠神的恩典,如游泳者放鬆浮在水面,讓水承載與推進。
「倒空」與「充滿」要平衡,免得走極端。兩者沒有絕對的先後,要看靈程的需要。倒空的操練包括獨處、靜默、禁食、聖潔、隱藏、治死自己;充實的操練包括讀經聽道、祈禱、認罪和順服、閱讀、教會群體敬拜和團契、服侍和宣教等。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靈修傳統
舊約的波斯王古列和亞達薜西王不但接納以色列的神,且願意幫助他們建殿及城牆;新約使徒行傳十章的哥尼流是外邦人(意大利),全家敬畏神;保羅在雅典(徒十七)看見他們敬拜所不認識的神,可見在不同文化民族中都有誠心尋求神的人,他們雖不認識神的特別啟示(聖經與耶穌基督),卻有神的普通啟示(羅一20「明明可知」),如自然界、人的道德良知等。在這些方面與我們是相通的。
基督教的靈修傳統曾受猶太教及希腊哲學的影響。猶太教對獨一真神創造主的敬畏之情、對神話語的權威與遵守、對神進入人類歷史的記錄等,都影響初期教會信徒的靈命操練,如敬拜與敬虔、聽命與順服。
初期教會信徒也深受希腊哲學的影響,特別是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的影響。柏認為物質世界不是永恆的,神是超越物質界的,這世界不是我們永久的家鄉,人有靈魂,卻會因欲望放錯了位置而沉淪,要以理性來駕馭欲望。亞里斯多德強調培養好習慣來代替壞習慣也是靈命操練中的一項重要工夫。以上丟尼修的傳統就很受新柏拉圖主義影響。
然而,基督教靈修進路是以基督為中心(Christo-centric)的。保羅在林前一22-23說:「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這也是今天我們面對各種不同宗教的屬靈傳統時的一種分辨。不錯,其他宗教或哲理有神的普通啟示,但基督教更重視耶穌基督這特殊的啟示。
不但如此,我們追求的目標是要效法耶穌——以祂的言行為榜樣,也以祂與父的關係作為我們親近神的樣式,主耶穌的禱告生活、虛己及順服父神、勝過試探等,都成為基督徒靈命操練的楷模。
更重要的是與耶穌的死、復活與升天聯合,帶來生命的轉化。耶穌又名以馬內利——神與人同在,主成為神與人之間的天梯與道路,叫人不但有可能到神那裡,還可以與神聯合。從聖靈內住的得救重生,到「在基督裡」的操練,靈命得到成長。保羅在書信中用「在基督裡」164次,教導我們如何與主同生、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羅六1-11)、同坐在天上(弗二6)及同藏在神裡面(西三1-4),與主聯合。這是信心與順服的操練,也是我們默想禱告及日常生活中的操練。
靈命轉化的目標是「直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四19)。不只是個別基督徒要這樣追求,基督的身體(教會)也當以此為目標,教會生活是靈命成長很重要的環節。今天很多人的靈命追求是不要信仰、不要神、也不要教會,這不是基督教的靈命追求模式。
參考中國文化的靈修資源
靈命的追求是尋索人與神相遇的神聖經驗,既有神的啟示,也有人的尋索。尋索的過程免不了受所在時代、地區的文化思想影響。上面提過基督教的靈修傳統受猶太教和希腊哲學的影響很深,我們既是中國人,中國文化是否也有豐富的靈修資源可供參考?
中國的老莊道家提供人與神關係(天人合一)的參考,雖然道家的神觀與基督教不一樣;佛家(特別「禪」)提供人與自己(內心的醒悟與智慧)的參考,而孔子儒家則提供人與人關係的參考。靈命塑造包括全人的成長,我們追求與超越又臨在的神建立關係,又從這關係演繹出人與自己、與別人建立關係,這幾方面都可從中國豐富的文化中得到一些有參考價值的資源。
我們兼有中西文化的影響,在靈修方面也有豐富的資源可供參考;然而更重要是持守神的啟示,因為靈修是人與神相遇的經驗,若只一面倒從人的方面來尋索,必有偏頗。神的啟示是超越中西方的,神的特殊啟示包含兩種「道」——聖經(神的話透過思想文字傳遞神對人的心意)和耶穌基督(藉著聖靈進入人的生命經歷裡)。神的話永存(彼前一23-25),這話不是叫人死的字句,乃是叫人活的精意(林後三6)。靈命要成長,理性的認知與心靈的體驗都要並駕齊驅。
作為神的僕人,我們都領受了使命為主得人,為主改變世界,讓我們先被主改變,而且從心靈開始改變。
編者註:本文是作者在2015年「基督豐榮團契」退修會的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