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命、認命與使命(帖一、四15-17)

抗命、認命與使命(帖一、四15-17)

邱清萍

經文:帖一 亞哈隨魯作王、從印度直到古實統管一百二十七省。亞哈隨魯王在書珊城的宮登基、在位第三年、為他一切首領臣僕設擺筵席。有波斯和瑪代的權貴、就是各省的貴冑與首領、在他面前。他把他榮耀之國的豐富、和他美好威嚴的尊貴、給他們看了許多日、就是一百八十日。這日子滿了、又為所有住書珊城的大小人民、在御園的院子裡設擺筵席七日。有白色、綠色、藍色的帳子、用細麻繩紫色繩從銀環內繫在白玉石柱上、有金銀的床榻、擺在紅白黃黑玉石鋪的石地上。用金器皿賜酒、器皿各有不同、御酒甚多、足顯王的厚意喝酒有例、不准勉強人、因王吩咐宮裡的一切臣宰、讓人各隨己意。

王后瓦實提在亞哈隨魯王的宮內、也為婦女設擺筵席。第七日、亞哈隨魯王飲酒心中快樂、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個太監米戶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亞拔他、西達、甲迦、請王后瓦實提頭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他的美貌、因為他容貌甚美王后瓦實提卻不肯遵太監所傳的王命而來、所以王甚發怒、心如火燒。那時、在王左右常見王面、國中坐高位的、有波斯和瑪代的七個大臣、就是甲示拿、示達、押瑪他、他施斯、米力、瑪西拿、米母干、都是達時務的明哲人。按王的常規、辦事必先詢問知例明法的人。

王問他們說、王后瓦實提不遵太監所傳的王命、照例應當怎樣辦理呢。米母干在王和眾首領面前回答說、王后瓦實提、這事不但得罪王、並且有害於王各省的臣民。因為王后這事必傳到眾婦人的耳中、說、亞哈隨魯王吩咐王后瓦實提到王面前、他卻不來、他們就藐視自己的丈夫今日波斯和瑪代的眾夫人聽見王后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樣行。從此必大開藐視和忿怒之端。王若以為美、就降旨寫在波斯和瑪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實提再到王面前、將他王后的位分賜給比他還好的人。所降的旨意傳遍通國、(國度本來廣大)所有的婦人、無論丈夫貴賤都必尊敬他。王和眾首領都以米母干的話為美、王就照這話去行、發詔書、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通知各省、使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說本地的方言。

帖四15-17:以斯帖就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喫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罷。於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

古代女人只是男人的玩物,毫無尊嚴,即使是皇后。

當時的女人除了歌妓、跳舞表演以外,都不在公共場合露面。皇帝要皇后在喝得醉醺醺的男人面前亮相,等於把她看成是歌妓舞女,無疑是很大的侮辱。在女人要絕對服從男人的世界裡,皇后竟大膽的說「不」,的確非常的勇敢。

皇帝的參謀認為皇后違命會影響老百姓的婦女對丈夫不敬,但皇帝不尊重妻子也一樣使老百姓的男人把妻子看成是玩物,呼之即來,揮之即去。可憐以往女人沒有地位,即使拒絕丈夫不道德的要求,也算為有罪。

皇后瓦實提抗命,結果被打入冷宮。許多女人為了保障個人,甚至子女家庭的幸福,只有吞聲忍氣的認命。事實上,大部份的古代女子都是認命型。如慘無人道的纏腳風俗竟然維持了一千年。還有溺女嬰、納妾、嫖妓、陪葬、烈女節婦等壓抑女性的傷風敗俗,女人都忍辱偷生認命算了。

以斯帖的不平凡,就是她不認命,敢於抗命,在「皇帝不召見,卻擅自入院求見,將被治死」的定例下,她竟願為拯救同胞而冒死承擔使命。她那種臨危授命的英勇事蹟讀來令人迴腸盪氣。

默想

「…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罷。」(帖四16)

心靈的鏡子

抗命、認命與使命,你對臨到你身上的「不幸」,採取那一種回應?


婦女閉口不言?(林前十四26-36)

婦女閉口不言?(林前十四26-36)

邱清萍

有人根據34節教導說「婦女不宜在會中講道」,古舊的和合本就有這樣的標題。聖經原文沒有標題,是翻譯者或編者加進去的,新國際本已作了更改。

因此34節既與講道無關,也非限制姊妹在會中甚麼話都不說。

「閉口不言」在本章出現了三次:說方言的若沒有人繙譯就要閉口(27-28節);若有人得了啟示想分享,那正在講道的人就當閉口不言,讓他人也有機會講(29-30節);婦女若有問題,不要在會中問丈夫,要閉口不言,等回家再問(34-35節)。

保羅所關心的是聚會秩序的問題,他要會眾在安靜中(33節) 得造就 (26節)。

很明顯保羅不是禁止說方言,或作先知講道,(以上兩種事奉很明顯都有姊妹在內,因保羅是對全會眾說的),也沒有要姊妹完全不說話。

可見閉口不言只是暫時性與情際性。而說方言、作先知講道及女人在會中發言,只要按著次序(40節),又能造就人就可行,也是好的。這是保羅從36節到40節要表達的意思。

首先他更正那些以為只有男人可以說話的人的想法:「神的道理豈是單臨到你們嗎?」,其次他鼓勵信徒「要切慕作先知講道」,最後他提醒「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默想

「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十四33)

心靈的鏡子

我聽道與讀經是否以敬虔安靜的心慎思明辨?


姿色與資源(帖二9-30)

姿色與資源(帖二9-30)

作者:邱清萍
古時女人不能受教育,不能投入社會的生產隊伍,唯一的本錢就是姿色。以斯帖憑著姿色被選入宮,但是她被選作皇后,甚至後來成為救民英雄卻有其他的「本錢」與資源。

二9「希該喜悅以斯帖,就恩待她。」原文指她在希該面前滿有恩慈,以致希該喜悅她。作為孤女,以斯帖經歷過養父白白的恩典,深切明白恩慈的意義,對人因此很體諒而不苛求。
她還是一個能守祕密的人。第十節說:「她沒有把自己的藉貫宗族告訴人,因為末底改囑咐她不可叫人知道。」作為女人我們都喜歡與人分享,這是我們的長處,也是我們的缺點。我們以話語結交朋友,也因話語樹立敵人;我們以話語安慰人,又以話語得罪了人。以斯帖的力量不只來自她說出的話,也來自她可以不說的話。

以斯帖也是一個清心無求的女子,十三節說「凡這些女子所要的,【希該】都必給她」。以斯帖這時大概只有廿歲左右吧!正是花樣年華,而且是泡在一個盡情滿足肉體需要的環境裡,任你要任你花,誰家女子不會墮入虛榮裡面呢?但十五節說她除了希該派定給她的,「別無所求」。如此年輕如此無求真是不簡單。

無慾則剛,一個人無求,面對該做的事,就不會畏首畏尾了。以斯帖能被神大用,是她生命資源豐富的結果。

默想

「…凡看見以斯帖的都喜悅她。」(帖二15b)

心靈的鏡子

你平日花時間在儲備怎樣的資源?美貌?財富?人緣?成就?抑或生命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