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工同盟

男女同工同盟

邱清萍

廿一世紀的今天,美國社會已很接受女性領導,華人父母若女兒讀書成績好,會盡一切力量栽培她成材,她若有領袖的天份,父母也會沾沾自喜,盼她貢獻自己的才華。但很奇怪,教會卻不能像社會一樣尊重和使用女性的恩賜,有領導恩賜的姊妹一回到神的家,就要為自己的恩賜與負擔感到不安,趕快收藏起來。很多基督徒願意投票選女議員、女總統,在教會卻禁止姊妹講道、教導或領導,這是很奇怪的現象,到底聖經怎樣教導呢?

三段有關經文

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2-16節

保羅在第九及十章談基督徒運用自由的問題,到了十一章就以當時教會所爭議的女人蒙頭為例,指出既然當時社會以蒙頭的習俗分辨男女,姊妹要有合宜的服飾,免得傳揚福音受障礙(九19-23;十29-33)。第五節「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說明當時姊妹在教會既領禱也講道,保羅要她們有合宜的服飾-蒙頭,免得她們的事奉受虧損。可見此段經文的重點是姊妹的服飾而不是角色。

第三節「男人是女人的頭,第八節解釋「頭」的意義:「女人是由男人而出」(指創造),第十二節「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指由母腹而生),顯明「頭」在此處乃指「源頭」,與事奉角色或權柄無關。

第十節照原文正確的翻譯是「女人在頭上應當有權柄」,原文沒有「服」與「記號」這幾個字,因此沒有「女人應服男人的權柄」的意思。原意是:女人既是男人的榮耀(七節),她該有權柄與自由決定自己的頭飾;但呼應第十章,女人雖有這權柄與自由,仍當為當時某些肢體軟弱的良心而蒙頭。

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26-36

經文強調教會聚會應有秩序,保羅「閉口不言」的吩咐共出現三次:若沒有人翻方言,有說方言恩賜的人就要「閉口不言」(28節);當時的教會聚會不只一個人作先知講道,保羅提醒先說話的人要「閉口不言」,讓另一個「也得了啟示的人」可以講(29-30節);婦女在會中若要問丈夫問題,(當時男女分坐),要「閉口不言」,回家才問(34-35節)。三次都用同樣的吩咐--「閉口不言」,就是停止講話,而不是說任何時候甚麼話都不要說,乃是為了保持聚會的秩序,與姊妹事奉角色無關,更與講道無關,前面十一章已見當時教會有婦女講道。可惜翻譯聖經的人加小標題時,寫上「婦女不宜在會中講道」,完全是個人的偏見,原文沒有小標題,是翻譯的人加進去,本來目的要幫助讀者更明瞭內容,結果卻誤導了很多人。新譯本已把這標題刪掉,可惜許多人仍無法把錯誤的解經矯正過來,以訛傳訛。

提摩太前書第二章8-15

經文所針對的是當時干擾及破壞以弗所教會的異端邪說(參徒十九章),而女人因為沒有學道(猶太女人沒有機會受教,過教會生活才開始有),而想教導,還煽動男人跟她一樣受異端誘惑。提前一3-4; 四7;五 9-15;提後三6,7提到當時有些無知的婦女被異端的師傅牢籠,傳一些荒渺的話。

所以保羅要女人先要沉靜學道,免得好像夏娃一樣,被引誘陷在罪裡。有人根據提前二11-12「順服」與「轄管」說明男有權柄在女人以上,但這裡順服的對象是真理及教會的領袖,與性別無關;管轄當然不對,男的也不該管轄或轄制女或男(彼前五3)。中文聖經譯作「講道」是錯的,應作「教導或教訓」,可惜有些人明知譯錯,仍然根據這錯誤的翻譯禁止女人講道。

從創造與救贖計劃看姊妹的角色

由於篇幅所限,以上經文的詳細解經請參考《還我伊甸的豐榮》一書,劉秀嫻姊妹有詳盡的原文解經。新約聖經解經家菲哥頓(Gordon Fee) 認為要探討姊妹角色問題,應從整個聖經神學來看,他認為福音派傳統對兩性問題最糟糕的是從幾個文化處境問題,裡面幾句獨立,互不相干的話就為兩性角色下了定論。我曾與劉秀嫻、吳淑儀著作《還我伊甸的豐榮-從聖經、歷史和社會問題探討婦女的身份與角色》(由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出版)依循一個較全面的途徑,就是從「創造、墮落與救贖」整個救恩神學的架構來探討姊妹的角色問題。

創造初衷

創世記第一、二章記載,男女都是照神的形像造的(一27),而且神造了以後說是「甚好」,在詩篇第八篇指出「都是榮耀尊貴」的。神要男女一同負起「生養眾多」與「治理這地」的使命(一28)。當時並沒有「男外女內、男主女從」的分工,有人以第二章18節神造夏娃來「幫助」亞當來肯定女性應當附從男性,其實是對「幫助者」這字的原文意思有所誤解。這字在舊約大多用來指「耶和華是以色列的幫助者」(詩121),或指軍事上互相配合的戰友同盟。男女還有一個共通,就是同有一個名字,就是人,原文是adam,與男性亞當同字。
至於男女的相異,一定有的,否則為何造男又造女呢,亞當與夏娃是獨立的兩個人,卻要成為一體。他們雖然同有一個名稱──叫做人,但亞當是男人,夏娃是女人,就是分別。男女肯定有差異的,除了生理外,可能也附帶生理影響個性、心理、人際關係的差異,聖經沒有明講。

創世時,男女在身份與價值方面都是同尊同等,在角色方面是一同肩負家庭文化的責任,按照各自的特色,互動互補,是機動與靈活的,達致合一的目標。

墮落後的男女關係

以上是男女在神的創造中,豐榮的目標、身份與角色。但當人墮落後,這種豐榮就失去,男女的關係、身份與角色在有罪的文化中也就扭曲了。創世記第三章16節指出關係的扭曲:妻子戀慕丈夫,丈夫管轄妻子。妻子戀慕的表現包括為丈夫生兒子傳宗接代來保障自己的安全,以姿色取寵,女人單方面的貞節等。丈夫管轄表現包括以妻子為財物及奴僕,不許女人發揮天賦才華等。

在角色方面,似乎暗示了分工,女人因懷胎苦楚不能兼顧管理萬物的責任,而男人也因勞苦耕種才得糊口,沒法兼顧養育兒女的責任,漸漸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內」的模式,但這是墮落文化的現象,而非神創造的初衷。

在基督救贖裡的更新

菲哥頓認為解釋保羅神學必須圍繞救贖中的更新,基督的救贖帶來個人與文化的更新。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6-17節講到基督為我們死,我們為祂活時說:「從今以後,不憑外貌認人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在兩性關係方面舊的是甚麼?新的又是甚麼?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26-28節指出猶太人與外邦人過去優劣、主從的階級觀念要廢除,但保羅沒說從此沒有猶太人與外邦人之分,乃是說不再以種族定身份的價值及角色。

同樣道理,基督徒與教會也不要再以經濟及性別原因來定優劣、主從的關係。因為我們都是披戴基督,「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或為奴、男或女,都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一。」這種更新恢復了神創造男女的初衷──雖然種族、經濟與性別的外表差異仍然存在,但是不能以這些差異來定身份與角色。

舊約與初期教會的姊妹角色

是多元的

聖經新舊約記載婦女在支援、接待、賙濟方面作了許多美好的工作,在講道、教導及領導工作上也作出了貢獻。

作神的代言人方面,舊約有米利暗(出十五20)和戶勒大女先知(王下廿二14),新約有腓利四個說預言的女先知(徒廿一8);領導方面,舊約有米利暗、底波拉(是士師也是先知,士四4)、以斯帖;新約有作執事的腓比(羅十六1)、女使徒猶尼亞(羅十六7);教導方面有百基拉(徒十八24-26),神使用姊妹是多元的。

事奉的恩賜不分男女

保羅教導信徒要按聖靈所分配的恩賜事奉,幾處提到恩賜運用的經文:羅十二6-8林前十二4-11、弗四11-12、彼前四10-11都沒有用帶性別的字眼,或特別指明那些是弟兄的恩賜,那些是姊妹的恩賜。男女領受甚麼恩賜,就要忠心用來服事主,有一天也要向主交賬。這些恩賜是神賜給教會的資源,用來建立神的國,不是犯罪的事,為何有人要禁止呢?

當時的社會,男女不平等,姊妹沒有機會受教育,又不可以在公開場合露面,參予公開的生活,教會尚且可以突破限制;今天社會男女已平等,社會上男女有同等的機會,教會是否更應當走在社會前面,活出基督救贖的光輝?

 


男人的天空可以更絢爛

男人的天空可以更絢爛

邱清萍

聖經的信心英雄不一定是好父親。亞伯拉罕因處理不好妻妾之間的矛盾,兩個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成了世仇;摩西為了領導以色列人成了缺席的父親,他的兒子革舜和以利以謝是由外公帶著(出十八);大衛因殺夫奪妻為兒子立了壞榜樣,兒子暗嫩姦污了同父異母的妹妹,另一個兒子押沙龍用暴力逼宮。這些信心英雄雖有過人之勇成就大事,卻在父親的角色上交了白卷,甚至種下禍根。

聖經中的模範父親另有其人,舊約有波阿斯,新約有約瑟。

波阿斯很有政治權勢和財勢,照當時文化的要求,婚姻要門當戶對,配合身份與地位,像他那樣有錢有勢的男人絕不可能「下娶」像路得這樣貧窮的外邦女子。而且習俗要求妻子必須能生兒子傳宗接代,路得與前夫結婚十年都沒有生育。從各方面看,娶路得的男人一定倒霉。

可是,波阿斯為男人本色下了新的定義,把標準提得更高。波阿斯看重路得對婆婆犧牲的愛,及投靠神的心志。他看重德力(二11-12),是一個有自制力的男人,路得睡在腳旁也不為心動,沒有做出不規矩的事。他又有公信力,遵守當時的俗例,先求問路得至近的親屬,對方拒絕後他才盡本份贖地及娶路得,為拿俄米的丈夫及兒子留名。他忠心運用神給他的各種資源,作個好管家。

波阿斯按照舊約社會愛人的原則,為窮人留麥穗,為已死親屬留地、留名及留後,這些行動都需要犧牲財力及時間。他既非拿俄米至親的親屬,本來不須要這樣做,但他是個真男人,像耶穌一樣為別人捨己,甚至超越當時律法的要求。他尊重路得,不因她是女性,窮人及外邦人,是新移民而鄙視她。波阿斯逆流而上,為人寬厚有情,不但沒有恃勢欺人,反以仁慈待人,樂於助人。

他後代有一曾孫名叫大衛,而大衛的後代出了救世主耶穌基督。波阿斯贖地及贖人其實就是救贖主(Kinsmen-Redeemer )的工作,預表了耶穌救贖之功。波阿斯善用他的權勢成全兩個女人,結果神的國得延伸,他自己也蒙福,成為耶穌家族的一位先祖。

新約的約瑟很容易被忽略,聖誕故事很少以他為主角,他卻是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沒有重量級拳擊手阿里那樣的身材,也沒有蓋普那麼有錢有成就。他只是一個木匠,卻是一個偉大的男人,他是一個好父親,是救世主的父親。

耶穌的門徒馬太在福音書一開始就樹立了約瑟的重要性。第一章一節說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猶太人,也是猶大王大衛的子孫。先知多次預言耶穌是王族的後代,但耶穌沒有肉身的父親,又怎麼可能應驗這預言?在耶穌家譜裡,看出約瑟與大衛是皇族一脈相傳的,應驗了先知的預言。

聖經說約瑟是義人。作者馬太指出兩種義:法利賽人的義和神國的義。前者是許多猶太教裡宗教的條例與禮儀,本身沒有不妥,只是法利賽人將這些條例加上許多細則並且絕對化了,反而失去其中的精義,成了外表好看,裡面腐敗,與神的本性相差很遠,而且綑綁人的律法主義。神國的義則滿有神的聖潔、正直、公平和慈愛,是從裡面生命的轉化而流露出來的義,不是虛有其表的義。

約瑟活出了神國的義。他發現馬利亞懷孕後,很自然的反應是想解除婚約。若馬利亞被認定犯了姦淫,是會被拖出去被石頭打死的。約瑟沒有衝動行事,他接收了神藉天使給他的指示,當時內心一定有許多的掙扎,他可能想:「娶了她我的名聲一定會因此掃地!」但約瑟平時敬畏和順服神,於是不顧一切照天使所指示的,把馬利亞娶了過來。後來他的生活方式完全被打亂,馬利亞與耶穌成了他生活的中心。耶穌兩歲時約瑟必須帶母子逃去埃及,躲避希律的屠殺。他們後來要在拿撒勒落腳,有家歸不得。

卅年之久,耶穌在約瑟的照顧與教導下生活,學習木匠謀生的技能。耶穌雖不是約瑟的親生子,卻是家中的長子,本來要承繼父業成為木匠,但祂卻去傳道。約瑟放下自己個人雄心,及社會賦予他的「男人」定義,選擇以神的國為念,成全耶穌的召命。

約瑟是個品德高尚卻不高傲的男人,敬畏神對神順服,有情有義,不畏懼社會的壓力,能跨越人為的框框,做該做的事,是一個真男人。

 

 

 


神的母愛

神的母愛

邱清萍

神的母愛
充塞了母親的細胞
使她手捧自己骨肉那一刻
就無法止住愛的流波。

神的母愛
跳躍在母親的心
每天的忙碌成為了針線
編織著兒女成才的夢。

神的母愛
攪動著母親的喜、怒、哀、樂
為兒女的成長歡騰
為他們的失敗愁煩。

然而
母親也是人
有自己成長的掙扎與傷痛
母親也是人
無法滿足丈夫和兒女所有的期盼。

為人妻母常感疲倦
心力交瘁還加上自責!

母親!
讓神的母愛撫慰你
祂強壯的雙臂擁抱你。

母親!
休息片刻
抬頭看看向你展現笑臉的主
作一個「斷奶的母親」
在天上母親的懷裡享受安憩。


傳道人的母親

傳道人的母親

邱清萍

于力工牧師的母親

于三師娘對于力工牧師一生為人與事奉影響至鉅。于牧師說她是一個「有見識、有膽量、全心靠主」的人,她要撫養八個子女,在戰亂時代仍然到處奔走領會。當時教會的風氣很閉塞,女人露面講道是不允許的。不少禮拜堂是男女分開坐,而且中間還有一道牆。于牧說他講道總要這邊看看,那邊看看。後來有些教會把牆拆掉,中間放一些花,或放一塊活動的布簾。漸漸才開始男女混合坐,當時姊妹要突破這些閉塞,必須真有恩賜、有供應、也有果效。

丈夫被炸死後,于三師娘就帶著兒女過信心的生活。有一次當日軍掃蕩他們的村莊時,她不但保護了全家,也保護了全村莊的婦女。于三師娘亳不畏懼地向軍兵作見証,並且帶領大家唱聖詩,才發現其中一位軍長是基督徒,結果士兵沒有傷害任何人就離開了。

于三師娘有多方面的恩賜,被神大大的使用。她常被邀請去主領佈道會和培靈會,無論是東北、上海各地的教會,甚至「耶穌家庭」也請她去講道。她講道很有權柄,個人佈道也很有能力,曾帶領老學究及大強盜信主。她也有趕鬼醫病的恩賜,曾與一被鬼附廿五年的女人「鬥法」,好像當日以利亞在迦密山上與巴力先知鬥法一樣。對方整夜大叫大喊,跳來跳去;于三師娘一直忍耐安靜地讀經,等到對方疲乏不堪的時候,她就說:「奉主耶穌的名叫你走」,只見這女人立刻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昏迷過去。

在共黨統治下,于母為信仰吃了許多苦頭。在三反五反年代,被判坐監八年。文革時期因不肯否認耶穌,被紅衛兵毒打。她說:「我一生都在傳福音,就算他們打死我,我也要傳。」結果她被打至半身不遂,於七十七歲安息主懷。

彼得遜(Eugene Peterson)牧師的母親

彼得遜出生的時候,他的母親才廿歲。那時他們一家人住在美國洛璣山腳蒙特那州一個小鎮。他三、四歲時,母親常在主日帶他到郊外向礦工及木廠工人傳福音,然後晚上就在一所小學校聚會,教導聖經。寒冬的晚上,屋外堆著白雪,屋內卻是暖烘烘的,他們在大圓桶內生火,聖靈的火同時在他們心中燃燒。

母親個子只有五呎高,留著長頭髲,手拿著手風琴或結他,用她那富磁力的女低音帶著25-30個粗曠的男人唱一些懷舊的老歌和聖詩,常引起他們情不自禁地邊流淚邊唱。母親也是說故事能手,能將聖經故事說得栩栩如生,將教訓與生活編織起來,是那樣的天衣無縫。那些人坐在板凳上,竟也聽得入神,他們的聚會常在熾熱的禱告聲中結束。

這段跟隨母親下鄉佈道的經歷多少影響了彼得遜牧師日後傳道的特色:好說故事,真情流露。可惜過了幾年,在一個主日聚會後,有一位弟兄手拿著一本厚厚的聖經,找到她後把聖經翻到提摩太前書第二章十一、二節:「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彼得遜說母親就這樣「被恐嚇」而沉寂下來。而那些曠工和木廠工人,若一生再沒有機會聽福音,這筆債那位弟兄是否償還得起?

衛斯理約翰和查理士(John & Charles Wesley)的母親

衛斯理蘇珊娜(Susanna Wesley)不需要「母憑子貴」,她自己的一生就留下了許多佳美的足跡。事實上,她的兩個兒子約翰和查理士能被神如此重用,母親功不可沒。

蘇珊娜在晚年的時候曾這樣禱告說:「主啊,求你使發生在我人生的一切事情到頭來都對我有益處,都能教導我學習和塑造我更像你。」她從小就好學不倦,那時女孩子沒有機會上大學,父親是牛津大學法律博士,看出她有潛質,就傳授她邏輯學、哲學、解剖學、法文等。她從小有獨立思考,好思辯,且閱讀許多清教徒的靈修作品。

蘇珊娜與衛斯理撒母耳牧師結婚,廿年裡共生了十九個兒女,可惜其中九個都夭折了。她非常疼愛兒女,極其用心養育她的七個女兒和三個兒子。就像開辦一個小型寄宿學校一樣,她規定他們每天從早上九時至正午,下午由二時至五時上課,她一邊教他們,督促他們做功課,一邊為最小的孩子餵奶,管理家中財務、寫信、縫紉,而且安排每週一次單獨與每個兒女談話,個別瞭解和關心他們,要清楚他們真正認識神並循正軌成長。這樣嚴謹的教養持續了廿年。「只要能榮耀神,我能佔一小席位,也很滿足。」--衛斯理蘇姍娜

每個孩子一過五歲生日,就要開始學字母,而且由創世記第一章開始讀。其他學科包括文法、歷史、數學、地理和神學。父親有時也教授古典文學。她不但傳授知識,也栽培兒女的靈性與個性,教他們敬畏神尊敬人,處事待人的常識與禮貌等。她定了十六條家規:

1.兩餐之間不淮吃零食。
2.晚上八時要上床。
3.服藥不得發怨言。
4.孩子一定要聽話,否則無可救藥。
5.孩子一開始學話,就要學禱告。
6.家庭崇拜時要一律安靜不淮說話。
7.哭鬧無效,只有禮貌地請求才能得到想要的東西。
8.錯而能認能改,可免懲罰,這樣就免去說謊的陋習。
9.有犯罪的事,總要處理,甚至懲誡。
10.一件錯事,不應處罰兩次。
11.讚揚及報償好的行為。
12.只要有心做好,雖然表現出來不甚理想,都值得讚揚。
13.不要拿別人的東西,即使是最小的物件,也不能佔為己有。
14.答應了就一定要履行。
15.女兒未學好讀書,不要勉強她做家事。
16.教導孩子對管教的杖懷有敬意。

蘇姍娜很強調管教孩子,直到他們能自律。她認為人的肉體很頑強,必須從小就得制服,否則長大後就很難勝過。她說:「孩子的意志一旦馴服了,能尊敬聽從父母,許多不成熟幼稚的行徑就會逐一消失,他們就能敬虔度日。」

衛斯理夫婦都是很執著的人。蘇姍娜很支持斯圖阿特王室的英王雅各,後者後來被女婿威廉推翻及奪了王位。有一次在家庭祈禱會中牧師為威廉王禱告,結束的時候妻子誓死不肯也沒有說「阿們」,他很生氣說:「一家有兩個王,就必須有兩張床」,蘇仍不肯改變,認為這是立場問題,隨便讓步就是不誠實,就是犯罪。結果牧師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五個月後威廉王駕崩,他才回家。與妻子重修於好的果子是懷下了約翰,這位日後成為英國十八世紀大復興運動的首腦人物。神也真夠幽默。

蘇姍娜是一個禱告的人,每天花兩個小時親近神,這是她得力的祕訣。她有一套有效的組織和管理的方法,能把工作和時間安排好,訓練孩子負起責任和彼此相顧,後來他的兒子約翰建立循道會時也從其中吸納智慧。他們小時看見母親若找不到一個地方可以安靜,就把身上的圍裙兜在面上,大家就知道要避開,讓她可以安靜禱告。

這個安全而溫馨的家終於培育了兩個改變整個英國教會與社會的兒子。約翰所帶動的復興運動不但使基督徒和教會更新,也掃除了英國社會許多的罪惡與陋習。查理士寫了九千首聖詩,其中不少到今天仍膾灸人口。


母親的玉照

母親的玉照

邱清萍

有人說:「神不能以肉身隨處與我們同在,所以就創造了母親。」母親是神最好的代表。聖經有好幾張神作為天上母親的玉照,把它們拍下來,再以地上母親的樣式沖晒出來,樣子一定很美。

生產之痛

第一張是「生產之痛」(以賽亞書四十二14):「我要喊叫像產難的婦人,我要急氣而喘哮。」這裡的「我」就是同章1-4節所指的「僕人」。新約馬太福音十二17-21引用這段經文來指明是彌賽亞耶穌基督。母親以自己的身體作為通道,讓一個新的生命誕生下來。神子耶穌基督是通到神那裡的道路,祂像母親一樣,用自己的身體作為通道,忍受十字架的苦楚,叫一切相信祂的人可以得著新的生命,活在神的國度裡。

生產常與痛苦連在一起,劇痛、陣痛、掙扎與疲倦,再加上待產時的擔憂與懼怕,是每一個母親要付的代價。第一個因愛我們就付出重大代價的人就是母親。可是孩子一生下來,「哇」聲一哭,就把母親所有的痛苦都淹沒了,而且帶來一種莫以名狀的欣喜。就是這種既痛且樂的經歷,使許多母親以驚人的能耐、和堅忍不拔的精神踏上了一條不歸路,為換取兒女的幸福而終生勞累。

懷抱之情

第二張照片是「懷抱之情」(賽四十六3-4):神說:「你們自從生下,就蒙我保抱;自從出胎,便蒙我懷搋。直到你們年老,我仍這樣;直到你們髮白,我仍懷搋。」神像一位慈母,把我們抱在懷裡;在我們沒有力量行走的時候,祂就抱著我們走(懷搋的意思)。在名詩《沙灘上的腳印》裡,作者發現在她人生最低潮的那段日子,沙灘上只有自己的一對腳印。她問主:「為何我最需要你的時候只有我自己獨行?」主說:「那是我的腳印,因你沒有力量行走,我就把你抱在我的懷裡。」主恆久溫柔的愛顧著我們。

很多做媽媽的因為要抱兒女而引起腰酸骨痛,假如兒女有病,做媽媽的就更辛苦了。母親初來美國與我同住,我很不習慣她那緊張兮兮的個性,總怪她顧慮太多,把我也弄得好緊張。後來從她口中知道我們小的時候,父親的生意愈做愈大,有幾百個員工,媽要管財,還要養育十個兒女。後來請了奶媽,她就像護士長,每晚都要巡房,看這些奶媽有沒有照顧好她的兒女。中日戰爭爆發,父母拖男帶女的逃難,為了保護兒女的平安,媽所有的神經線都崩得緊緊的。哦,原來母親是為了兒女才變成這樣,我還能怪她嗎?

管教之恩

母親的第三張玉照是「管教之恩」: 以色列民雖然說信神,也獻祭,心卻遠離神,偏行己路,行神所不喜悅的事,所以神要管教他們(賽六十四章)。但管教以後,神要再次安慰他們。六十六12-13節是母親哄正在哭的孩子,他為甚麼哭?就是因為不聽話,受父母的管教。然而管教過後,母親就把他「抱在肋旁,搖弄在膝上。」十三節說:「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也照樣安慰你們。」

有些母親把管教兒女的責任都交給丈夫,結果出現了「慈母多敗兒」的後果。夫婦一同有管教兒女的責任,而且要應用同樣的原則。假如需要一方做好人,另一方做醜人,就要輪流做,否則有一方與子女的關係就會受虧損。管教以後要恢復溫韾的擁抱,讓兒女感到父母管教的愛意。

斷奶的孩子在母親的懷裡

第四幅照片是「斷奶的孩子在母親的懷裡」(詩一三一)。孩子斷了奶,仍能如此安心躺在母懷,是因他的眼睛不再看奶瓶或奶頭,卻定睛在慈母的臉龐與微笑。在慈母的愛中他滿足了,以前愛母親是因奶水,現在是因母親真的很可愛。

做母親有很多快樂,也有很大的挑戰。其中一個挑戰是買不到保險,孩子能不能生下來?會不會養得大?會不會成才?會聽我的話嗎?路會不會走得對?家庭會幸福嗎?會孝順我嗎?我老的時候會照顧我嗎?這一切都沒有保險。唯一的保險是信靠天上的母親,在祂裡面找到安息。

許多母親以兒女的表現和成就作為自己的成績單,於是給自己和兒女很多的壓力。她要學習作一個「斷奶的母親」,在天上母親的懷中平靜安穩。不錯,母親應教導和引導兒女,但不需要控制他們;兒女路若走的不對,母親應反省自己,但不需要過份自責。愛是給對方自由的選擇,因此會失望會受傷。天上的母親也常經歷這些失望與傷痛,祂能瞭解,也能安慰,安息在祂懷裡吧。

天上的母親是地上母親的樣本,謝謝母親們把這個角色演得好,叫我們更認識神的母愛。


受託的比喻

受託的比喻

作者: 邱清萍

天國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一些女僕來,按才分配銀錢,一個交了五千、一個二千、一個一千,託負她們去建造天國的事業,然後就離開了。

那領一千的立刻去做工,結果賺了一千塊錢回來。

那領二千的發現周圍的人縐眉瞪目,並聽見有人說:「女子無才便是德啊!女人太情緒化,靠不住,怎能把大任交託她呢?」她聽了很是不安,立刻把一千埋在地裡,用其餘的錢賺了一千。

那領五千的女僕拿著錢站著發呆:「我怎麼可能有這麼大的恩賜呢?主人一定是弄錯了。」工頭也警告她:「留意你的位份!女人出頭露面是不合宜的,女人只要一味的順服。」那女僕鬆了一口氣,趕快把五千銀子埋在地裡。

過了很久,主人回來要察看她們工作的成果。

那領一千的來對他說:「我主請看,我賺了一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很多的事。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我自知不配拿二千,所以只用了一千。有人告訴我,這另一千是你用來考驗我的自知之明,故此我不敢用它,把它埋在地裡了。」

主人聽見就很不喜悅,責備她說:「你這不忠的僕人,為甚麼你看重人的話多過我的話?把她的兩千奪過來給那一千的,把她丟在黑暗裡,恁她哀哭切齒。」

那領五千的戰戰兢兢的對主人說:「我主請息怒。我知道你創造女人,是要她支持順服男人,不要出頭。因此我不敢動用這五千,看哪,我把它歸還給你。」

主人聽了非常忿怒指責她說:「你這愚昧的僕人,我豈不說過,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受託的負責任嗎?到底誰是你的主?你為甚麼怕人多過怕我?把她的五千奪過來,把她丟到黑暗裡,叫她哀哭切齒!」

最後,主人召了工頭來質問他:「你這僭越位份的惡僕有禍了,誰指示你阻止別人運用我給的恩賜來建造我的國度?把他丟到黑暗裡!」

將來在天上,有許多人將會哀哭切齒。


北美華人女教牧角色的再思

北美華人女教牧角色的再思

邱清萍

二千年來,教會在處理姊妹角色方面一向跟隨社會的潮流。所以在以男性為主導的社會,教會也一樣將女性放在次於男性的地位上。

然而有兩個例外:一個是初期教會因着福音所帶來「男女在基督裏同歸於一」(加三28)的真理,婦女在教會的地位比在社會高。(註1)另一個例外是現代的北美,情況卻與初期教會相反。(註2)正當姊妹們在社會享受着男女同等的發展機會,教會卻將姊妹禁錮在幾個角色裏,不能講道、教導和領導。社會對女性的重視,遠比教會為高;社會比教會更願意接受女性的貢獻;女性在教會的待遇遠不及社會所提供的。在美加,女人任職州長、大法官、公司總裁、大學校長已不是新聞,但許多福音派的教會仍然堅持男性領導,姊妹事奉仍有許多限制。

一 復興運動與姊妹事奉空間

一些反對姊妹領導的人認為這是教會一貫的傳統,應該持守。其實在十八和十九世紀的兩次「大覺醒」復興運動裏,姊妹有着很廣闊的參與空間,無論是推動或受此運動的影響,姊妹作出了許多貢獻,包括講道、教導和領導工作。奮興家芬尼曾說:「要求婦女在會中閉口不言,會削去教會一半的實力。」(註3)

這顯示了一個歷史事實,教會復興,人人事奉,向外積極傳福音及發展,姊妹事奉的門就會是敞開的。當時由姊妹創辦及主持的志願團體如雨後春筍,非常蓬勃,其數之多、其類之繁使人眼花撩亂。服事的對象不只是婦女和小孩,男人甚至軍人也包括在內。(註4)

宣教工場是姊妹最有機會發揮神給她們的負擔與恩賜的地方。饒白雪(Patricia Hill)寫道:「至1915年,四十個宗派的婦女宣教組織共有三百萬名會員,其影響所及,比同代的平信徒運動與學生福音運動更廣泛。」(註5)大羣單身姊妹走進工場,拉開北美婦女宣教運動的序幕。女宣會紛紛成立,到1894年,美國共有三十三個婦女宣教組織,共差派了一千位單身女宣教士,在海外工場擔任教師、巡迴宣教師、醫生及救濟工作者等職分。(註6)

蒙海倫(Helen Montgomery)是一位多產作家和思想精深的宣教策略家,曾與費路茜(Lucy Peabody)組成「海外差傳聯合研究社」,是一個超宗派的女宣會,特別注重出版差傳教育的書籍。在她的名著《西方女人在東方》(Western Womenin Eastern Lands)裏,記錄了五十年來(1860-1910年)美國女宣運動所產生的影響:1861年美國只有一個女宣會,只派了一位女宣教士到緬甸,差傳獻金只有二千美元,支持者不過數百;到1910年已有女宣會四十四個,單身女宣教士4,700多位,獻金竟達四百多萬美元,而支持者也有兩百萬之眾。(註7)

當時基要派好幾位顯赫的領袖很支持姊妹講道與領導,而且認為符合聖經的教導。慕迪(Dwight L. Moody)曾邀請當時著名的女權領袖,也是很有能力的講員韋佛蘭詩(Francis Willard)一同帶領福音聚會。早期的慕迪聖經學院男女一同受訓,曾栽培了無數女教師、牧師和宣教士,她們被派到各處擔任奮興會和聖經營的講員。

宣道會創辦人宣信(A.B.Simpson)在1911年寫了一篇文章,題為〈神我們的母親〉("Our Mother God"),指出耶穌是人類的頭,在祂裏面綜合了男與女的特性,正好矯正那些認為只有男人可以代表耶穌作牧者的言論。宣信並非鼓吹「女神」的宗教,他只不過指出神既非男也非女,祂與人的關係有時像父親,有時像母親。在1887年,宣道會裏有一半副會長是姊妹。

播道會創辦人范弗翟(Fredrik Franson)曾極力爭取姊妹講道及領導的機會,該會派出女講員及佈道家。他在1890年寫了一本小冊子《說預言的女兒們》(Prophesying Daughters)支持自己的立場。美國播道會早期的年歷記錄了幾近五十位被按立的女牧師和佈道者。(註8)

聖潔運動中的循道宗、救世軍、五旬節宗教會對姊妹事奉最開放。其他的宗派如浸信會(特別美北)、金巴崙長老會等都有女講員及牧師。一些基要派的聖經學院,如慕迪、奈亞、哥登及西北聖經學院都為姊妹提供講道、牧養教會及教導聖經的訓練,與他們所強調的聖經無誤並行不悖。(註9)

內地會第一批派往中國的十五位宣教士中,有七位是單身女宣教士,其餘是夫婦。單身姊妹被派往內地農村開荒佈道,甚至負責整區的行政管理。其他的信心差會如協同會、宣道會、蘇丹 內地會和非洲內地會的成員有很大部分是姊妹。(註10)

二 姊妹事奉空間縮小

但誠如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所言:在差不多所有的宗教運動中,姊妹的領導角色隨着運動的穩定化而收縮。在運動初期姊妹有領導恩賜是屬靈的象徵,而盡加使用,組織一旦規律化(也是權位化),姊妹擁有這些恩賜便成為可恥的,應當把它們收藏起來,或索性否認它們的存在。(註11)

在兩次大戰之間,美國教會對姊妹事奉的空間開始縮小。黑珍妮(Janette Hassey)分析有幾個原因:(註12)

第一,基要主義與自由主義之爭使基要派領袖提高了防衛的意識,不但在釋經方面有「律法主義」的傾向,對姊妹的事奉注重「字句」多過精意;在宗派之間也多了劃清界線的舉動,例如對五旬節宗的方言及神醫,及對社會改革行動的排斥等。過去許多姊妹的公開事奉是由關懷社會問題開始,如戒酒會、廢除黑奴、婦女投票權等。

然而這時若投入社關行動都會被看作有「自由主義」的嫌疑,如此姊妹公開教導與領導的機會也大為減少。甚至在聖潔運動的教會中,除了救世軍外,也都失去了二十世紀初姊妹興起事奉的美景,許多基督徒可能從未聽過女性講道。

第二,基要派愈來愈機構化和組織化。它的重鎮由美北轉到美南,美國南部向來比較保守,對姊妹事奉尤甚。美南浸信會在這方面特強,1924年基要派第一間重點神學院達拉斯神學院成立,更標示了姊妹公開事奉的式微。該校只收男生,而當初很支持姊妹講道的慕迪聖經學院和播道會三一大學也提高學術水平,發展研究院及神學院。姊妹就算有機會在其中受訓,也不能選讀講道學或教牧學,許多姊妹只好專攻宗教教育,在1910年可以擔任教會牧者的姊妹在1940年只能擔任宗教教育部主任。教會請傳道人的資格也從生命、恩賜的訴求轉為以學位、學術知識為重。

第三,婦女運動所帶來的社會生活形態轉變、婦女投入社會改變傳統男女的角色、婦女的獨立等使一些教會領袖擔憂對傳統家庭的打擊。加上婦解運動中一部分人的偏激及極端表現,如婦女在衣着與行動上的大膽和暴露,與男人一樣吸煙飲酒等破壞了傳統女性的形象。其實初期的婦運對教會和社會都帶來許多祝福,但因為簍中一些壞蘋果就把整個運動否定了,至為可惜。教會愈來愈將女性的公開事奉與婦運結合,而更刻意地要把婦女的角色定型在幾個「比較安全」的角色裏。這種情況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極端婦解運動影響下更趨惡劣,尤其家庭的瓦解,同性戀的問題,教會不分青紅皂白,把姊妹角色的問題統統都算到一筆帳上。

第四,基要派在解經方面拘泥字句而忽略全面的考慮。正如許多領袖以聖經的教導來肯定販賣黑奴是對的,他們也能從聖經中找到經文支持姊妹不宜公開事奉,姊妹講道、教導和領導便成為違反聖經的行動。以前范弗翟和哥登解釋姊妹說預言是末世聖靈的工作,現在被看為是末世的徵兆!

以上的情況加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退伍士兵需要工作,社會開始有「女人回到廚房去」的口號,將婦女的角色再次限制在家庭裏。到六十年代及以後,由於婦運的影響,除了主流教會如聯合循道會、美國長老會、福音派信義會等以外,許多福音派教會採取了消極的防衛表現,都紛紛煞掣,如美國播道會不再按立女牧師,姊妹不可以講道,甚至不能教成人主日學,差會不接受單身姊妹作宣教士,教會聘牧或神學院請教授都要候選人表態他們對姊妹事奉的立場。

這種情況完全是一種倒退的現象,與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的情況大相逕庭。對以「持守傳統」為號召的人來說,這是他們不應忽視的歷史事實。

三 北美華人教會的姊妹角色

二十世紀初,中國各地也有大復興,神興起一些奮興佈道家,其中不乏神所使用的姊妹。郭佩蘭引用梅納(Luella Miner)報道說:1876年中國有九十位女傳道,四十年後(1917)增加到2,500多位,升幅差不多三十倍,到了1920年再升至3,300位,可謂盛極一時。(註13)

余慈度是神所重用的華人女佈道家。吳秀良教授認為她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前中國最著名的奮興佈道家,對中國教會的復興運動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因她講道培訓出來的傳道人,成為1930年後第二期復興運動的關鍵人物。倪柝聲是其中之一,他在十七歲那年(1920年)參加余慈度主領的佈道會受感歸主及獻身傳道;李常受則在1925年。王載、趙世光等好些奮興佈道家也在余的影響下獻身傳道。(註14)

此外還有蔡蘇娟常主領奮興佈道會,或下鄉佈道,許多人因此歸主。她曾與一些同工組織了「中華國內佈道團」,目標是去雲南傳福音。

二十年代後期,到處領會的姊妹有王淑、焦維真、胡蘊琳、藍如溪、胡美林等。王淑是山東人,曾任教師和編輯,後來自由傳道,蒙主大用,很多人悔改。焦維真也是山東人,曾在金陵神 學女校教學,後來到處巡行佈道,一年內向數萬人傳福音,講道 近三百次。曾開辦靈光靈修院,後到中華神學院教學,1940年還擔任港九培靈會主要講員。胡蘊琳是上海人,不但在中國教會,也在西教會中主領奮興佈道會,抗日戰爭期間,還開辦孤兒院,收容難童數百人。藍如溪和胡美林都是西教士培養出來的人才,來過美國留學,回國任教及巡迴講道。藍任伯特利神學院的院長,胡任伯特利孤兒院院長。(註15)

梁家麟分析女奮興家的興起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姊妹若有機會受教育或神學教育,就會有更大的事奉空間。女奮興講員通常都是由女西教士培育出來的,且與西教士一直有美好的團隊配搭。另一個特徵是她們大多是獨身的,而且常結為親密的同工,如蔡蘇娟及李曼、胡遵理與石美玉、藍如溪和胡美林等。(註16)

1922年全國共有約三十八間聖經女校及女子神學院,但真正符合神學院資格的只有兩間,由女宣教士及女奮興佈道家任教。羅聖愛於1922年擔任建道女院院長。陳偉昆在美國得到文學碩士,曾在香港神召聖經學院任教,直到退休,著有多本先知書及解經書籍。李淵如曾在南京金陵神學女校任教,並負責《靈光報》的編務。她也是一位出色的奮興佈道家,常被邀到各教會講道。(註17)

另有一些姊妹很有開荒及組織的恩賜,建立福音機構。著名的伯特利佈道團由胡遵理宣教士與石美玉醫生一同創辦。起初開辦教會,後加辦醫院、護士訓練學校、女校及兒童工作。後來還發展成為佈道團,到各處主領佈道奮興聚會,其中團員包括計志文、宋尚節、趙世光,還有許多女性奮興家。梁家麟認為伯特利佈道團對華人奮興佈道傳統有很重要的影響。(註18)

梁又認為不少具有創新性的事工與機構,原都是由婦女發起建立的。但在事工上了軌道,有了組織之後,就會有愈來愈多的男性同工參與,而在一、兩代的領導層轉換以後,領導權便通常由女性轉移到男性手中,(註19)有些還開始教導說姊妹不宜領導。

陳玉玲是第一位華人女牧師,曾以宣教士身分赴雲南開荒,先後創辦了七間教會,其中三間教會是她獨力創辦的。她的事奉非常全面,聖靈大能與她同在,神蹟奇事也隨着她所見證的道。

陳玉玲除了到處主領聚會外,還開荒植堂、牧會、教神學、編寫聖經注釋,也禱告醫病。後受倪柝聲的教導影響,自動放棄牧師的銜頭。另一位早期被按立的女牧師是聖公會的李添媛牧師,後亦被迫放棄職銜。(註20)

可見在二十世紀初,無論是美國或中國教會的姊妹都有很大的事奉空間,都能遵照聖經教導按呼召與恩賜服事,為的是建立基督的身體,推廣神的國度。然而華人教會在北美興起時,姊妹事奉的空間反而縮小了許多,特別在講道、教導及領導的參與上,遇到許多障礙,問題出在哪裏?值得深思。

六十年代中葉,美國移民法例放寬,大批華人湧入美國,神使用大環境的轉變刺激了華人教會(特別是福音派)的成長,查經班紛紛成立,到七、八十年代更發展成華人教會。六十年代剛好是美國白人教會對姊妹角色敏感回應的時期,如上所述,許多教會因婦解運動而緊急煞掣,把姊妹事奉的門一個又一個的關閉起來,這是姊妹事奉的「鐵幕」時期。而華人教會不幸迎上了這一波的衝擊,加上沒有美國白人教會十九世紀「大覺醒」復興運動的背景,許多華人教會只能「東施效顰」跟着白人基要派,而缺乏深度的反省與調整。

放眼亞洲或東南亞華人社區,教會及基督徒對姊妹事奉都比美國教會開放,楊鳳崗教授認為美國華人教會對姊妹領導的保守立場並非受中國傳統儒家,或現代中國大陸教會文化的影響,乃受美國基要主義的思想影響,尤其一些保守的神學院或領袖的教導。他舉出一例,美東區一家華人教會有一位姊妹被選為福音團契的團長,她原是一所實驗室的主管,事業很有成就,很愛主和熱心傳福音。後來她到附近一個號稱「小達神」(Little DTS—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的信徒神學訓練班,其中有一個課程討論姊妹的角色問題,教導說姊妹不應當領導。她與一些同學討論,結果發現自己充當團長是「錯」了,就退出這個角色,而該團契後來也解散了。

楊教授在研究中發現華人教會的土生華裔,特別年輕的一代,強烈反對婦女領導或按立,這是使人費解的現象。照理年輕的一代思想應更開放。在其中一個個案中,教會聘牧委員會物色了一位資歷與恩賜均很適合的主任牧師候選人,會眾大部分都很滿意,卻因英語部一位年約二十歲的會友以應徵牧師的師母也是一位按立的女牧師為由,影響一羣年輕人投了反對票而不通過聘任這位牧師。(註21)

作者也親自目睹一個類似的個案,一家教會的憲章允許姊妹受按立,而領導的牧師和長老羣都通過要按立教會一位事奉超過二十年的忠心女傳道。但在會友大會中,卻被英語部一些年輕人投了反對票,其領頭者是一位年約二十八歲的弟兄。當時教會情況有些緊張,該姊妹為了不願使教會陷入張力狀態,曾考慮取消受按,但經牧師、長老及一些弟兄姊妹的堅持和鼓勵,最終還是通過了,而該弟兄和小部分年輕人後來離開了教會。

作者個人有一次在美東一家教會的國語部的主日祟拜中講道,聚會完畢有一位說英語的弟兄向我要了地址,回家後不到一周,我收到一張明信片,裏面寫着:「這是一個警告,你觸犯了神的命令,難道你沒讀過『我不許女人講道』的明訓嗎?難道你不怕將來的審判嗎?」

四 回應與問卷調查

為了回應北美華人姊妹事奉的封閉情況,我曾與劉秀嫻和吳淑儀兩位姊妹合著《還我伊甸的豐榮》及編寫《兩性復和》,並在加州與一些女傳道成立了「基督豐榮團契」,服事女傳道、師母和女神學生,透過定期小組分享與代禱、特別聚會,及每年一次的退修會,鼓勵和提升姊妹事奉的果效。過去十年,我們還進行了幾次問卷調查。(註22)

現把從問卷獲得的北美華人女教牧的情況作一簡報。

(一)2001年的調查,共80位女教牧回應

(當年美國與加拿大華人教會數目估計超過八百)當中發現:很多華人教會沒有女教牧,有女教牧的教會,平均四個教牧同工才有一位是女性。教會事工有姊妹參與的比率依次如下:長老(11.2%)、講員(13.5%)、崇拜主席(14.01%)、執事(22.95%)、派聖餐員(25.23%)、成人主日學教師(39.97%)、探訪員(60.42%)、膳食長(64.83%)、兒童主日學教師(78.23%)。

從以上統計略知北美華人教會姊妹事奉的情況:凡帶領聚會,或擔任帶領同工的職位,一般都由弟兄負責;在兒童及青少年、婦女事工方面,無論是教導或輔導,姊妹的參與則沒有限制,而關顧及服事的工作,更非姊妹莫屬。美國華人教會歷史較加拿大長久,後者對姊妹擔任牧者、講員、長執及其他領導或教導事奉要比美國開放。

女教牧方面:(只有63位女教牧填寫)有6位已按牧,負責整個會眾的牧會工作者甚少,大多數是助理傳道,負責基教、兒童或青年事工、團契小組等。主任牧師有兩位,一位與丈夫共同牧養(co-pastor)。以講道為首要責任者有13人,次要責任者20人,故有一半女教牧有講道事奉。三分之二(42人)女教牧是四十歲以上,大部分受過聖經學院或神學院的訓練(58人)。全職事奉年日平均九年,差不多一半(28人)的女教牧月薪低過二千美元,另少於三分之一(17人)月薪是二千至三千美元,這與所分配的工作責任有關。一般教會男女同工也不同酬,姊妹就算負責與弟兄同樣的工作,也因性別或單身而薪酬較低。

(二)2010年問卷調查,共44位女教牧回應

九年之後(2010年),我們再有一次問卷調查,可能時間倉卒,只有44人回應,美國共30人(68%,其中26人來自加州),加拿大14人(32%,其中9人來自安大略省)。女教牧多集中以上兩地,與個人觀察符合。在教會工作者有29人(66%),在機構有15人(34%)。

44人中,已被按牧有7位,從人數與按立年分來看,似有增長趨勢。2001年的6位,其中一半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被按立的, 而2010年的7位,有6位是在二千年代被按立的。

女教牧的職責方面:以講道為首要責任者10人,次要責任者12人,一半女教牧有講道的責任,與上次調查類同。主任牧師有一位,負責牧養整個會眾仍屬少數,多數負責某一事工,如宗教教育、小組團契、青少年事工、探訪等,女傳道兼任祕書似在減少。姊妹在機構事奉的空間較大,有神學院教授、神學院院長、甚至機構負責人者。

女教牧的年齡方面:亦有增長的趨勢,51至65歲佔了29人,超過一半填表的人。學術及神學訓練方面有明顯的增加,碩士學位有25人(13人有道學碩士﹝M.Div.﹞學位),而博士有9人(7人有教牧學博士﹝D.Min.﹞學位)。教會會不會因姊妹更成熟更有裝備而大開事奉之門呢?

薪酬方面:每月三千美元以下有15人,三千至四千美元有25人,四千美元以上有6人。一半(22人)女教牧沒有醫療保險,這是出人意料之外的,退休金也是一樣比例。18人有進修補貼,26人沒有。10人有房屋津貼,34人沒有。36人有年假,8人沒有。

於2006年我們曾在一個女同工退修會中作了一個比較針對性的調查(24份回應);後來在2010年的調查中也包括了同樣的問題,以下總括其中一些重點的反應與比較。

甲 在妳的經驗裏,妳的性別對事奉有甚麼影響嗎?

2006年:有利於事奉10人(42%);不利於事奉14人(58%)
2010年:有利於事奉15人(40%);不利於事奉22人(59.5%)

1.「有利於事奉」的例子

與人同工、溝通及處理衝突時,有效幫助兒童及婦女;不須太拋頭露面(如參加行政及決策會議);在關懷及祈禱上較易被接納,處事較細膩;易親近新朋友及女性;在探訪時可與男同工互補,有時比男同工更方便(肯受探訪的多屬女性);輔導姊妹較方便;會友對講道的要求不及對牧師或男傳道那麼高。「有男同工羡慕兼多謝我的參與,以致其他出席的男同工在會議中可以彼此禮貌相待!」「教會領袖絕大多數是男性,作為女性我在其中能起一點平衡的作用。」主任牧師能欣賞團隊中有不同性別同工的貢獻。

2.「不利於事奉」的例子

a.機會方面─即使有與弟兄同樣、甚至更大的恩賜,也沒有機會公開領導;肯聘請女傳道的教會甚少;夫婦若同時蒙召,由於一般教會不同時聘請夫婦,通常妻子只得放棄服事的機會,而一個人工作通常不夠維持家庭所需。男同工在講道或帶領上得到較多學習及發揮機會。「本來被一家教會邀請對職青講道,後來該教會牧師知道我是姊妹,就要團契主席撤銷邀請。」

b.角色與名分─不能講道;不能按牧;就算做同樣的工作,也不能有相對的名分;有些重要的決策,無分參與;不准教導男性;女性加上單身,對幫助會眾的婚姻家庭問題上有限
制;姊妹不能做主席、教成人主日學或做團長;堂主任(主任牧師)必須由弟兄擔任。聖禮只在執事會的特別許可下才可主持,對建立屬靈領導的權柄上有阻礙。「我曾在一所浸信會事奉,雖然負責帶領團契及教成人主日學,仍得不到『傳道人』的職銜,也不得在中文堂祟拜講道,只可以在英文堂向青少年講道。」「因姊妹不被按牧,我雖身為英語部牧者,卻不能主持聖餐或其他禮儀。」

c.待遇─與男傳道或牧師做同樣的工作,但在待遇與福利上卻有差別;甚至姊妹也覺得男性領導才是正確和理所當然的。「我與丈夫同在一門訓中心事奉,我的月薪卻只有他的一半。」男信徒不易信服女教牧;姊妹要特別努力,學像弟兄那樣有決斷力和思維方式,才容易被信任,進階領導層。牧師需要電腦,只要開聲就會很快得到,女傳道若作同樣的要求,就會聽到很多借口,結果仍是得不到。

一般人較尊重及聽從男同工的意見;「我在教會工作多年,所得薪酬比不上新加入的男同工。」較多考慮男同工及其家庭的需要,卻忽略單身女傳道也需要有自己的家,住屋支出也不少。

乙 在妳的經驗中,那些人比較不容許姊妹與弟兄有同樣的事奉機會?

統計結果是男牧師(傳道)最高(38%與36%),其次是男信徒領袖(長執)(29%與34%),然後是女信徒領袖(29%與14%)。一般信徒比較開放(21%與9%),而女傳道是同路人,當然較多同情(13%與5%)。

丙 妳希望看見北美華人教會在對待女教牧同工方面作出調整嗎?若是,妳希望看見甚麼改變呢?

2006年的調查,23人(96%)答覆「是」;2010年的調查,39人(95%)答覆「是」。

希望看見的改變有:在「事奉機會與弟兄均等」一項,2006年及2010年兩個調查相繼為20人(83%)和29人(66%)。在「待遇—薪酬與福利與弟兄相同」一項,為21人(88%)和29人(66%)。在「尊重姊妹也是神的僕人」一項,為21人(88%)和31人(70%)。至於角色方面,姊妹可以講道(96%與66%)、教導成人(92%與57%)、擔任長老(83%與53%)、執事(79%與50%)、可以按牧(79%與68%)、可以擔任主任牧師(2010年53%)。

相比兩次調查,比率差距頗顯著,可能因為2006年的調查是在女同工退修會中舉行,參加者對姊妹事奉問題有更深的了解及交流;而2010年的調查對象比較分散和廣泛,看法之差異也較大。無論如何,絕大部分填表的女教牧都認為華人教會在姊妹事奉方面需要改變,而角色方面,至少一半人以上認為要有所調整,這是毋庸置疑的。

五 反思與調整

七十年代,白人福音派教會有一羣人透過反思,促進了「福音派婦女運動」(Evangelical Feminism),一方面確定基要信仰如聖經的權威,另一方面從事嚴謹的釋經與對世俗婦解運動的批判,從這個角度建立對婦女身分、地位及角色的釐清與肯定。這運動自七十年代開始,引起了福音派神學界許多的探討與辯論,從解經、神學、歷史、社會學、心理學各方面有分量的作品相繼面世。

皮朗奴(Ronald W. Pierce)分析這些作品如何反映該時代福音派教會在這方面的思潮:七十年代,福音派婦女主義學者開始了尋根之旅,在十九世紀的復興運動中找到了他們的根源。根柏蒂(Patricia Gundry)在她的書《女人,妳已得自由!》(Woman Be Free)中指出「傳統派」對性別平權的三個疑懼:第一,會失去女性的特徵;第二,會破壞家庭和社會;第三,會否定聖經的權威。有作者就從這幾方面為文消除這些疑懼。

到了八十年代,「傳統派」的挑戰激起了福音派婦女主義的決心,以更成熟的思考與研究來解釋他們的立場。有作者從原始初期教會的資料和嚴謹的解經來看聖經對婦女事奉的教導,1984年在伊州舉辦的「婦女與聖經」研討會,及後來福音派神學學社(ETS,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的對話,有些「傳統派」的領袖也開始向性別平權開放,如著名的聖經學者巴刻(J.I.Packer)。1987年CBE(Christians for Biblical Equality)與CBMW(Council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成立,前者強調男女本質、地位與功能都平等,應彼此順服,按恩賜事奉,人盡其才;後者承認本質平等,但地位上因功能不同而男高女低。雙方的營壘愈來愈分明,也各自更堅守自己的立場。後者後來從強調「傳統」(男女有階級之分)轉為「互補」(仍然是地位的互補)。

經過了十多二十年兩極化的掙扎,九十年代開始有「兩性復和」的曙光,雙方尋求「存同求異」的途徑,在「互補派」方面,只要最高的領導是男性,女性可有更多的參與,包括領導。而「平權派」方面則更深化其研究的方向,也擴充至更廣的層面,如家庭及社會的女性角色,同性戀問題,且開始朝向教會和 一般信徒作較生活化的教導。二十一世紀開始,「平權派」更伸展到其他族裔的婦女問題,及宣教士如何在異文化中處理婦女的問題。他們的思潮是不能擋的,雖然有退潮的時候,但神對婦女的心意已成為當代基督徒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註23)

六 結論

教會在兩千年的歷史中,曾透過謹慎的釋經、辯論、廣泛的研究、討論與對話,在一些重要的神學性或社會性的立場上作出更新與改革。

例如亞里士多德的「天動說」,千多年來是西方解釋世界的典範,後來被十六世紀哥白尼的「地動說」所取代,不但影響科學的發展,也帶出文化新面貌。路德的改教運動更是基督教的轉機。廢除奴隸制度是近代西方教會一場漫長又痛苦的改革運動,美南浸信會在其成立150周年(1995年6月)的大會中,公開向美國黑人道歉,承認一直以來以不同方式排斥與歧視他們,有損神的形象。

甚麼時候北美教會的領袖們也覺醒,他們對姊妹(包括身邊的妻女、教會的女同工)在事奉上的限制,也是一種有損神的形象和虧損神國度資源的行為,需要悔改與更新。

1 耶穌基督的降臨,成全了父神重贖女人的計劃,把女人失落了的豐榮重贖回來。四福音顯示神子耶穌如何突破當時猶太和希羅傳統對女人的歧視,以尊重和愛對待女人,使她們和男人一樣享受救恩的釋放,肯定女人公開的角色與地位。初期教會姊妹可與弟兄一樣學道與運用恩賜,然而姊妹要小心運用這嶄新的自由,使教會的秩序不致受損,甚至為了福音及愛心的緣故,放棄權利。參劉秀嫻:〈神子愛中成全〉、〈聖靈不斷更新〉,邱清萍、劉秀嫻、吳淑儀:《還我伊甸的豐榮》(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1997),頁143∼185。

2 Rebecca Merrill Groothuis, Women Caught in the Conflict(Eugene: Wipf and Stock Publishers,1997),1-2.

3 RuthA.Tucker & Walter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Grand Rapids: Zondervan,1987),252.

4 Tucker &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 247-49.

5 Patricia Hill, The World Their Household: The American Women's Foreign Mission Movement & Cultural Transformation, 1870-1920(Ann Arbor: Univ. of Michigan Press,1985),3

6 邱清萍:〈歷代教會的尋索〉,邱清萍、劉秀嫻、吳淑儀:《還我伊甸的豐榮》,頁212。

7 Tucker &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310-11.

8 Groothuis, Women Caught in Conflict,54-57.

9 Janette Hassey, Evangelical Women in Ministry A Century Ago — Th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ies, in Discovering Biblical Equality-Complementarity Without Hierarchy, ed. Ronald W. Pierce, Rebecca Merrill Groothuis(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2004),40.

10 Tucker &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317-18.

11 邱清萍:〈歷代教會的尋索〉,頁216,引MaxWeber, The Sociology of Religion(Boston:BeaconPress,1963),104。

12 Hassey,Evangelical Womenin Ministry A CenturyAgo — Th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ies, 52-57.

13 Pui-lan Kwok, Chinese Women and Christianity,1860-1927(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2),81.十九世紀下半業開始,不少單身姊妹投身中國的宣教工作。起初,歸主的姊妹多屬貧農階層,因上層社會的「大家閨秀」不能隨便與外界接觸,或加入外國人的宗教組織,更何況她們都纏了腳,不便行動。由於當時男女不能在一起聚集,女宣教士在婦女當中便要擔當全面的工作,從講道、教導到牧養;從施洗到探訪、甚至巡
迴宣道。這種事奉方式後來成為許多中國女傳道事奉的典範。

14吳秀良:《余慈度—二十世紀中國教會復興的先驅》(Boston:比遜河出版社,2000),頁21∼22。

15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香港:建道神學院,1999),頁137∼140。
16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95、114∼120。
17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27∼131。
18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10、120、140∼141。
19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44。
20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54∼155。

21 Fenggang Yang,Gender and Generationin A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n Asian American Religions: The Making and Remaking of Borders and Boundaries,ed.Tony Carnes and Fenggang Yang(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2004),205-22.

22 2001年和2010年問卷的設計與分析分別由Lorna Cheng姊妹和王慧瑛博士幫忙,
特此致謝。

23 Ronald W. Pierce,Contemporary Evangelicals for Gender Equality,in Discovering Biblical Equality, 58-75. 作者指出平權運動影響了一些傳統派的人改轅換轍,作者自承 是其中一員,又說許多「互補派」的人雖然理論不改,但實際生活上已作了調整。


我改變了--福音派領袖對女性角色的再思

我改變了--福音派領袖對女性角色的再思

邱清萍

How I Changed My Mind About Women In Leadership

雖然許多教會及領袖仍然「冰封」姊妹領導的角色,但冰山崩裂,冰河潺潺流水之聲已隱約可聞。《我如何改變對女性領袖的看法》(How I Changed My Mind About Women In Leadership)一書收集了西方福音派領袖對姊妹事奉的看法,廿七位德高望重的領袖細說個人思路轉變的歷程。

有人或者問:篤信聖經權威的基督徒有可能改變最初由瞭解聖經而來的看法嗎?編者Allan Johnson引述英國著名的新約學者R.T.France 指出初期猶太基督徒也改變了舊約對外邦人的看法,接納在基督裡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他們根據宏觀的救恩計劃來衡量新的處境,作出改變。正如許多世紀以來,連一些敬虔的基督徒也蓄養黑奴,但到了十九世紀,愈來愈多的基督徒醒覺黑奴制度並非神的命定,它徹底暴露了人性的邪惡而必須予以剷除!

很多人以為改變婦女事奉的觀點,就是挑戰聖經的權威性,本書其中一位作者安約翰(John Armstrong) 發現焦點是在釋經而非聖經權威。編者從一百多位福音派領袖中選出廿七位作者,他們屬不同的宗派,有男有女,有全職傳道人、師母、機構同工和不同專業的領袖。他們都異口同聲認為姊妹(與弟兄一樣)應聽從神聖的呼召,跟隨聖靈的引導來服事主,而無須弟兄的「遮蓋」。在婚姻關係上,夫婦應以彼此順服活出愛的關係。本書好幾對夫婦從經歷裡說明這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更美的。

這些作者虛心琢磨神的話語,誠實面對新舊模式的掙扎,神就賜下勇氣,使他們踏上了更新之途。

靈修學大師衛勒博士(Dallas Willard)在該書前言寫道:「女人不可教導及領導」的經節並非原則性的指引,而是保羅在「向甚麼人就作甚麼人」的大原則下教導如何處理一些文化處境的問題。他認為以恩賜服事教會沒有性別之分,與平等權利也無關,乃是責任的問題——神既然把恩賜交給了男女,他們就責無旁貸(obligation),為神國效力。現代教會軟弱無力,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以性別為由封鎖了神的恩賜和教會的資源。以下列舉其中數人的經歷。

費堅伯(Gilbert Bilezikian)

費堅伯曾任惠敦學院 (Wheaton College) 教授,柳溪社區教會 (Willow Creek Community Church) 創始人之一。堅伯信主後對一位滿有恩慈的神如此對待祂的兒女,把兒子和女兒這樣刻板的一分為二,一邊全是指揮官,另一邊只能唯唯諾諾感到困惑。尤其環顧四周,就算一個超級市場請經理,也不能這麼簡單只看性別就拍板定局。但基於對「神話語」的尊重,他也只好把這個問題歸類為「神奧祕的旨意」。

後來堅伯認真查考聖經及鑽研解經的問題。他又從自己民族(阿米利亞)在廿世紀初被血腥屠殺,和希特拉濫用權柄使整個歐洲生靈塗炭的歷史看透了墮落的人性。人總要找個名堂(包括「神的旨意」)來壓制別人,高抬自己。後來他聽聞專業輔導員說在一些「男高女低」的基督教家庭裡,暴力事件的嚴重性與屬世社會不相伯仲。

真正導致他尋求改變的是他的教會發展迅速,弟兄領導人手不足,而幾位姊妹既有成熟的生命,又有恩賜,為甚麼不能讓她們擔當重任?於是他帶領教會領袖深入全面鑽研神的話,也參考許多書籍,包括正反雙方的論點都考慮過,終於二、三年後教會通過全方位開放,姊妹與弟兄一同並肩事奉。他們終於明白教會是一個生命的社群,而非一個僵化、有階級的機關。

白史多域及白嬌爾夫婦(Jill & Stewart Brisco

白嬌爾(Jill Brisco):英國劍橋大學畢業後,開始教學生涯,白天教書,晚上就向利物蒲街頭的幫派少年傳福音。與白史多域(Stewart Brisco) 認識乃至結婚,五十多年來她走遍全球,特別服事資源不足的窮困地區的教會,常被各處教會邀請講道,寫了四十多本書,且創辦及主編一份以姊妹領袖為對象的雜誌Just Between Us

白史多域(Stewart Brisco)本為銀行界高級職員,結婚後夫婦同心事奉,後來就聽到神的呼召,進入全職事奉,受邀牧養威斯康州一教會。神賜福該會從三百人增長至七千人,且在好幾個地方植堂。白牧師擔任主任牧師凡卅餘年,著作等身,且開始了一個「傳揚真理」電台及網頁事工。公元二千年,白牧師放下主任牧師一職,代表教會與白師母到世界各地幫助有需要的教會。他們育有三個兒女及十三位孫輩。

史多域的教會背景是「女人要安靜及順服」,但神賜嬌爾一個活潑、好問且敢於冒險的個性,這也是史多域被她吸引的原因。他倆「左腦、右腦」的特性互補得天衣無縫,但在史多域的腦海裡那從小種下的「女人角色」的框框使他有時感到不知所從,因此下決心研讀聖經。有一天,他讀到馬太福音廿五章「才幹的比喻」,他一向明白主人責備那些把恩賜埋在地裡的僕人,此時他想到另一個問題:「主人對那些把別人的恩賜埋在地裡的人會怎樣處理呢?」作為一個大教會牧師,他很可以像別的牧師一樣把教會中很多姊妹的恩賜埋在地裡,他就向神禱告說:「主啊,求你保守我絕對不可犯這個錯。你交給我牧養的姊妹,叫我能成全她們,為天國效力。」這當然包括了他的妻子。

嬌爾在幫派份子中的工作很蒙福,她覺得他們雖然橫行霸道,卻對她十分尊重。反而教會中一些以強勢保衛男性尊嚴的弟兄,有時給她難堪使她無法忍受。有一次一位弟兄買了一本她寫的書,後來發覺原來作者是女性,就把書還給她。另一次,她站起來要講道的時候,看見幾位弟兄代表站起來離席。另一次她要在神學院的早禱會中分享,幾位男學生站起來,舉起一個反對牌對著她。曾有人寫文章(作者中有男有女)批評她不知廉恥,不守女人的本份,而且說她的丈夫太懦弱,讓她落到這個地步。她的丈夫從來不要她因為「懼怕」而拒絕講道的邀請。她有時受不了,就向神埋怨:「我為何要忍受這樣的對待,我情願到幫派份子中工作,也不要面對這些人。」漸漸她從神那裡得到肯定,明白只要她服在神及祂話語的權柄下,別人如何反應讓他們自己向神交待好了。

五十年來,他們夫婦常一起禱告,彼此聆聽,互相順服與成全。婚姻的早期,她多在家照顧孩子,丈夫在事奉上大展拳腳,後來她出門多了,丈夫就在家多負責家務,兩人彼此信任,很有默契,無論在家庭、事奉都是美好的拍擋。

包路得(Ruth Haley Barton)

包路得曾在柳溪教會及其他教會做牧養工作,後來創辦「生命改變中心」(The Transforming Center),特別服事傳道人及教會領袖。她說自己從小被教導女人要安靜順服,不要出頭,這是神的旨意,不可逆轉,也不可懷疑。雖然她內心感覺不太對勁,(因為目睹教會一些年長姊妹是如此愛主愛教會,而且很有恩賜,直覺如此約束她們有些莫明其妙),但為了做「順命」的女兒,也就跟著大夥走。

她長大的教會沒有按立的牧師,且強調「人人皆祭司」,但另一方面,卻只有弟兄可以做「祭司」的工作:例如講道、守聖餐時「自由」分享詩歌及神的話,(其實只有弟兄可分享,姊妹沒有這自由,且要蒙頭);長老及執事的職責也只有弟兄可以擔當,當時她還是「不識愁滋味」的少年時期,覺得有些姊妹平時花很多時間牧養服事弟兄姐妹,對他們的需要瞭如指掌,卻在教會牧養及策劃工作上被排於門外,她感到困惑。

路得的父親是教會的牧師,她開始把困惑告訴父親,並問了許多的問題。更有趣的是她對神的話語有很深的渴慕與追求,她的父母就讓她在家庭聚會中擔任「講員」,那時她才六年級。後來在青年營中奉獻自己,投入教會事奉,發覺自己對講道、教導及帶人查經特別有負擔,但又礙於傳統的禁忌,她陷入很深的矛盾中,有一段時候與人爭辯,給教會的領袖一個「反叛青年」的印象。

進了大學,她發覺在校園姊妹事奉的角色寬廣很多,也希奇為甚麼女性在教會和其他場合的遭遇這麼不一樣。雖然如此,她仍然在教會很熱心的事奉:教兒童主日學、帶婦女查經班,還與丈夫一同在青年團契擔任輔導。漸漸她發現:若弟兄肯事奉,投入領導工作,大家都拍手稱慶;當她也有同樣的表示時,別人就會縐眉頭,說她有野心、太強勢,甚至懷有不良動機。

有一次,一位年長姊妹批評她像夏娃那樣反叛,吃了禁果;這是對她人格的攻擊,她受不了,信心很受挫,甚至懷疑神是否也一樣歧視女性?是否夏娃的罪比亞當重,以致所有女性都要遭遇如此的懲罰?

有一、兩年之久,路得不去教會,不再事奉,她要好好檢視自己與天父、地上的父親及教會的關係。她愛耶穌,也愛教會,不願意就此放棄,於是開始在聖經中找尋答案。後來很興奮的發現亞比該、底波拉、戶勒大、以斯帖、百基拉等姊妹都能突破歧見,克服萬難,作出貢獻。當她留意耶穌如何背逆潮流尊重女性,她竟然喜極而泣。再看下去,聖靈分配恩賜原來不分男女,目的都要完成神的交託。原來教會許多人為的傳統,與聖經教導不符。她發現起初神造男女要他們成為一,本無階級之分;只有在人墮落之後(第三章)才出現男轄管女性的現象。

這段時候,她也學習安靜在神面前,處理內心受傷與憤怒的情緒。神向她說話,也撫摸她的傷痛,並且讓她深刻經歷祂那無偏見、也無條件的愛。她還接受了全職事奉的呼召,在神學院受裝備,後來就到了柳溪教會加入教牧團,很喜樂的發現該教會男女同工各按恩賜、各盡所能並肩服事,結果教會大蒙神賜福。

金東尼(Tony Campolo

金東尼曾在賓州大學教書,是社會系教授,也是牧師,曾在數間教會牧會,也在第三世界興辦學校。由於他關心許多社會議題,常被邀在電視節目接受訪問。他曾著作卅五本書。

母親對他的影響很大,不但帶他信主,身教言教,也影響他日後牧會的工作。原來金東尼的母親很有講道恩賜,但教會因性別原因不給她機會,他就常為母親抱不平。他曾在一名校社會系當教授,同時在美南浸信會牧會。當時很想帶幾位女學生助教信主,但她們坦言不會信,因他的教會歧視女人,不許女人講道與領導,與他所傳揚的「真理使你們得自由」不符。

金東尼認為性別歧視是一股黑暗的勢力(弗六),背後是魔鬼──天空掌權者在推波助瀾,透過世上(及教會)的權力架構建立了許多破壞性的組織與傳統,把神造人時已賦予人的尊貴與功能階級化,並且以此來欺壓人。種族與性別歧視是其中一些結果。

他認為不准女人講道及按牧無疑向女性說:你們不如男人。而對女宣教士的雙重標準更是雙重歧視——(白人)女宣教士在家鄉不可向(白人)弟兄講道,這是性別歧視;但宣教士在工場則可向其他種族或膚色的人講道,顯然因為他們比白人低級,這是種族歧視。

曾有弟兄問金東尼到底誰是家中的頭,他回答說:假如你是真基督徒,你根本不會問這個問題。好基督徒不會想做頭,因為只有耶穌是頭是主人。你應該問誰是僕人。

費羅拔與愛麗斯夫婦(Robert & Alice Fryling

羅拔是美國校園基督徒團契副總裁及出版社社長,除了編務及寫作,也常到各處講道。小時參加弟兄會的教會,十六歲第一次講道。教會沒有正式牧師,認為基督徒「人人皆祭司」,但事奉時卻只有弟兄是「祭司」。會眾唱女人寫的詩,卻不許女人派聖餐的餅與杯。這些他都看在眼裡,放在心裡。

有一次羅拔在大學裡聽到一篇講章支持奴隸制度是合乎聖經的,再聽下去發覺其論點與支持女人要順服如出一轍。他跟著問:「為何奴隸制度已取締,但對女性的歧視卻仍然存在?」漸漸他明白這兩個問題就像聖經中許多與文化有關的傳統,如利未人的律例,洗腳及親咀問候等,所以也應以處理文化的途徑來解決。

他在校園團契事奉,男女同工一同帶領,但回到教會就男女階級分明。他思量:若這是聖經真理,為何機構和教會就不一樣?若是各家尺度不同,就表示這不是絕對的真理。他發現在舊約,神會以女性的比喻出現,如母鷹、母親、智慧等,女人也有神的形像等。另外,在同工中他看見很多被神重用的姊妹領袖,包括他的妻子。而且有些被神重用的弟兄都是姊妹訓練出來的。這些都使他重新思考女性角色的問題。

他欣賞妻子很有講道和寫作的恩賜,比自己更強。他們夫婦彼此順服,相敬如賓。他常擔憂的不是妻子能否順服自己(她都做到了),乃是自己如何順服她,好像基督為教會順服以致於死。他認為應以更廣大的原則(如創世、恩賜與生命)來看姊妹事奉的問題,而不要在幾節有文化爭議性的經文上鑽牛角尖。他在這方面的改變與靈命成長有關。早期他覺得只要自己做領袖就夠了,姊妹的角色事不關己,己不勞心。後來他愈明白領袖的意義,愈能謙卑做僕人,就愈能接納姊妹做領袖。

羅拔夫人愛麗斯從小只是跟著父母去教會,也不覺得女性的身份會限制自己。直到後來認真跟隨主,許多問題都來了。尤其後來做學生工作,要回答女同學有關姊妹角色的問題,她就督促自己要好好瞭解一下。她很願意順服神,很快就接納對女性貶抑的解釋,以為神要她安靜,不要那樣「張揚」,她就開始退縮,愈來愈自卑,看自己是二等公民,甚至開始蒙頭,在弟兄面前又刻意表現得「很順服」,提高自己「被選中」的機會。自卑、內疚加上自我懷疑終於把她推向憂鬱的深淵。

與羅拔結婚後,丈夫的愛與接納並鼓勵帶來了醫治。婚姻初期,她不敢相信神真的愛她,但丈夫不斷的肯定,甚至鼓勵她發揮神給她的恩賜,要她和他一同帶夫婦的聚會,她開始發現神給她講道與領導的恩賜,就很快樂地為神而用。夫婦實踐彼此順服,她發覺自己在改變,漸漸憂鬱症也好了。

潘康尼(Cornelius Plantinga Jr.

潘康尼曾在歸正教會(Reformed Church)牧會,後在加爾文神學院擔任系統神學教職,於2002年榮升該校第六任院長。

他小的時候,父親在家庭聚會中很喜歡誦讀以弗所書第五章,唸到「妻子要順服丈夫」的時候總是調皮地向母親瞄了一眼。有一次,康尼在讀一位名作家的作品,其中提到夫婦有時不能達致共識,丈夫理所當然就要作最後的決定。他就以這句話請教父母,母親說:「我和你父親好像從來不曾發生這樣的事。」父親說:「夫婦彼此順服是結出聖靈果子的明証。因為前面很清楚說: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妻子的意見較好就應順服妻子,丈夫意見較好就當順服丈夫。兩人彼此相愛,互相信任,就不會擔憂對方會因你順服而欺負你。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若真是有愛,根本就不必要爭誰順服誰。」

父母親的榜樣成為潘康尼日後婚姻生活的楷模。他們夫婦彼此順服,有事一起商量,家務分工合作,他說有一次在超級市場購物遇到富樂神學院院長毛理察(Richard Mouw),大家相見甚歡。

他的宗派-北美基督教歸正教會在一九六零年代末開始討論姊妹在教會的角色問題,直至1995年才通過教會事奉崗位全方位開放給姊妹,他們夫婦感到興奮之餘,也感歎姊妹常被看作不成熟的小孩,總要成熟的大人(男人)看管。教會領袖(一般都是弟兄)開會要不要給姊妹更大的事奉空間,給他感覺好像教會只屬於男人,女人只是附屬,或像小孩,等待父輩決定她們是否已經成人,可以擔代更重的責任。這種心態使他感到很不對勁。

潘康尼一向認為弟兄姊妹以基督的心為心就要學耶穌那種的謙卑捨己,看別人比自己強,爭做僕人而不是爭做頭。耶穌基督已把人性的驕傲、自我中心和恃勢凌人釘死在十架上,誰最能捨己,誰就最懂得加略山的愛。

潘康尼承認若把哥林多前書十一、十四及提摩太前書二章有關姊妹的經文作為超越文化地域的原則,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來看,姊妹的角色註定是相當狹窄和在男性之下的。問題是保羅在這些經文的教導都是要處理當時一些特別的處境。他反問保羅對初期教會盛行的奴隸制度不是也用類似的手法,要「做奴僕的順服主人」嗎?為何今天基督徒都能異口同聲肯定奴隸制度的邪惡,而覺得女人永遠順服男人是理所當然的?

聖經沒有清楚吩咐廢除奴隸制度,但基督徒從神的創造、十誡及登山寶訓的精神,基督耶穌的救恩所帶來的和好合一的教導都能信心十足的推論說奴隸制度是與神對人類社會的設計背道而馳的,因此應該廢除。加拉太書三章28節清楚說如今在基督裡不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種族階級)、自主的、為奴的(經濟階級)、或男或女(性別階級),都成為一了(不是二,不是有高有低,都成為一了!)這還不清楚嗎?

奴隸對主人的順服,與女人對男人的順服出自同一的心態,兩個都是人類墮落的結晶,但也都在基督的救贖裡被更新了,被還原到創造的初衷,不分種族、貧富、男女,一同携手為神的國度作忠心的管家。

結論

本書還有多位神所重用的牧師、神學教授、差會總幹事、基督徒作家、傳媒界、社會學家等分享他們對姊妹角色的看法,如何由狹窄的階級觀念進到男女彼此順服,互相成全的一體實際裡。其中如Stanley Gundry, Bill & Lynn Hybels, Howard Marshall, Alice Matthews, John & Nancy Ortberg, Carol & James Plueddemann, Ronald Sider, John Stackhouse Jr.等都是許多華人基督徒耳熟能詳的人物。但願華人教會的領袖,也像他們殷勤地查考聖經,誠實地聆聽神在現今這時代的心意,謙卑地省察自己的心態,然後作為愛的群體為神的國度向前邁進。


復和的尋索

復和的尋索

邱清萍

新約教會在種族、經濟、性別三方面有嚴重的階級觀念及歧視的問題是無庸置疑的。否則保羅就不會說:「但這因信得救的道理既然來到…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三23-28)

基督的救恩不只帶來男女個人與神的和好,也使男女彼此和好。這和好不只消除不公與敵對,也藉著互補促進完整和合一。

可惜千年來教會仍常在新舊模式之間徘徊,尋尋覓覓,有時能夠衝破文化傳統的枷鎖;有時又滯留在狹隘的偏見裡,使男女合一的模式若隱若現,有時似乎實現了,有時又不見了。

初期教會──復和的真理與文化衝擊

初期教會不但繼承了以女性為「不潔、次等和邪惡」象徵的希伯來文化,也深受當時希羅文化的影響,認為女人把罪惡與死亡帶入世界。柏拉圖看女人為男人的附庸;亞里斯多德則看女人為不健全的人,是「有缺陷的男人」,所以應聽命於男人。這些思想也影響了教父和早期的神學家,例如奧古斯丁認為只有男人才擁有神豐盛的形像,女人要憑藉丈夫才有神的形像等,從而也影響了世世代代的神學思想。

在這種男優女劣、男主女從的觀念下,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而女人若是不貞,不但被休,還可能被處死。女人沒有機會受教育,她們的見証不可靠,又不能在公眾場合發表言論。然而,教會是由一群因耶穌救恩而生命得以更新的門徒組成的,他們不但信耶穌,也效法主的榜樣處理各種問題,其中也包括對婦女的態度。主在世的時候,曾多方突破文化屏障,尊重和善待婦女。

難怪後來福音傳到的地方,女人的地位都被提高;信主和熱心事奉主的門徒中,也有不少婦女。可是,女人得到的這些「新的自由」,有時會被看作是「縱容」;而另一些女人又會誤用這些自由,走向極端,以致使徒在書信中提醒她們謹守自己,免得福音工作受虧損。

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教會誕生的時候,門徒首次被聖靈充滿。神就藉著彼得宣告新時代的來臨,神的靈要澆灌祂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徒二18)。在新時代裡,聖靈隨己意,將恩賜分配給人,不分男女,他們的責任就是忠心地使用和發揮這些恩賜。

初期教會的姊妹事奉是多元化的。當時不少家庭教會都是由姊妹開放她們的家和負責接待的。除呂底亞外,還有革來氏(林前一11)、寧法(西四15)、以及馬可的母親馬利亞(徒十二)。很多時候,負責接待的家庭要負起某種領袖的角色,保羅勸信徒要順服他們(林前十六15-16)。

此外,腓利的四個獨身的女兒,都是說預言(等同講道)的女先知(徒廿一9)。女門徒百基拉與丈夫一同教導、栽培聖經學者和有傳福音恩賜的亞波羅(徒十八24-26),在當時社會這些都是破天荒的事。

更值得注意的是,保羅曾經與以上兩個家庭同住一段日子。如果婦女不應講道或教導男人(正如一些人對提前二12及林前十四34的解釋),保羅理應指出百基拉和腓利女兒的錯誤,甚至禁止她們,但他卻沒有這樣做。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中,對姊妹公禱及講道顯然沒有異議。他注意的焦點是她們的裝束(蒙頭)問題,而不是角色問題。他在第十四章所關注的是崇拜秩序的問題,顯然有些婦女在不適當的時候說話騷擾了聚會,所以他要她們「閉口不言」,正如他在前文要那些在不當時候說方言及作先知講道的人「閉口不言」一樣(第28、30、34節)。至於提摩太前書第二章,保羅所關心的是:有些姊妹尚未好好受教就為人師表,結果陷入旁門左道,甚至導致一些弟兄也偏離真道(第11、12節)。

其次,腓立比教會有兩位姊妹友阿爹和循都基,保羅稱她們為「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和我一同作工的」。在羅馬書第十六章,保羅又提名問候二十七位同工,其中有七位是姊妹。提名舉薦的第一位也是姊妹,她就是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diakonos)非比,顯明了女執事是一個正式的職份。

在名單中,還有女使徒猶尼亞 (Junia)(第七節),保羅還說她是「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著名的教父屈梭多模(Chrysostom)曾這樣提及猶尼亞:「這位女人的委身是何等的偉大,竟然配得上使徒的名稱」。

新約教會是一個色彩繽紛的教會,無論從種族、經濟條件、學識、宗教與文化背景來看,都是多元的組合,有男有女更不用說了。作為一個愛的群體,聖經把這些差異比作肢體的配合,是相互式,而不是階級式的(參林前第十二章);是彼此順服(弗五21),而不是管轄壓制(提前二12、彼前五1-4)。

聖經也沒有將這些差異作優次的排列,例如外邦人次於猶太人、女次於男等。保羅提到彼此服事,也沒有教導說那些是弟兄的恩賜,那些是姊妹的恩賜。

可是在有罪的社會裡(包括教會),差異往往成為「強者」(佔優勢者)忽略、歧視、甚至壓制「弱者」的根據;為了鞏固既得的利益與地位,強者又會假 借天命絕對化自己的權力與角色。因此,聖經常教導那些佔優勢的人,無論是丈夫、教會的領袖、老闆或一切「在上」的人都要多學習「捨己」(弗五25,太二十26-28)。

原來,「捨己」能防範強者自我膨脹的危險,也是實現他們得優勢的初衷,就是為愛而服事他人。

歷代教會── 復和的真理與傳統衝擊

在教會歷史的長廊裡,姊妹似乎多處於被動與邊緣的角色。但是留心觀察,卻又發覺不同時候都有一些姊妹不受文化與傳統的限制,破繭而出,貢獻所長。如愛士婷(Roberta Hestenes)就曾提出歷代教會對待姊妹事奉角色的三部曲:

按生命恩賜分工

在教會開荒時期、或復興運動初期,姊妹與弟兄並肩作戰,不以性別分角色,大家按所領受的恩賜事奉,同心建立神的國。工作建立後,教會往往便進入第二個階段。

按資歷、銜頭分工

姊妹既沒有機會受神學教育,又不可以按牧,就漸漸被推往邊緣,無份參予教導、講道或領導的事工,只能做一些支援的事奉。當教會開始組織化和機構化的時候,就進入第三個階段。

按名氣與地位分工

此時所注重的是體面的問題、是如何在宗派間維繫聲譽與地位的問題。領袖生命的成熟、恩賜及工作的果效已經不太重要。

教父時期,特別在起初三個世紀,姊妹事奉的空間相當廣闊,有服事窮人,照顧被囚與受害的;也有當執事、長老、甚至監督的。從當時留下的圖畫,看到有姊妹主持聖餐、教導、施浸、照顧病人、領禱等。但到了第四、五世紀,教會與政治結合,漸漸注重權勢,又效法當時的世俗,將女人的差異看為次等的品質,認為她們不適合公開的事奉。特別有幾個會議(老底嘉、迦太基、奧蘭治等會議)大大限制了原初姊妹事奉的範圍,例如不能當教會的負責人或牧者、不可施浸、不可按立為女執事等。

人因自大與偏執而阻礙了神的作為,可是中世紀時期,神卻在修道院裡為姊妹開了又闊又大的門。獨身的姊妹在女修道院裡,可以不受妻子和母親角色的限制,有機會研究聖經、講道與教導;主持行政或在社區中主辦許多救濟、慈善事業。但在地方教會裡,原自舊約祭司傳統的神父觀念漸趨制度化,把「聖職人員」與「平信徒」分成高、低兩個階級;又因舊約沒有女祭司,姊妹遂全部歸入「平信徒」的階級,事奉空間自然也受了限制。

雖然更正教運動恢復了信徒「人人皆祭司」的真理,在實踐上其實是「每個男信徒皆祭司,女信徒則不然」。馬丁路德為了消除天主教對婚姻的消極意識,便特別強調家庭的重要,大事推崇妻子與母親的角色。但還是將姊妹的貢獻局限在家庭裡,加爾文和諾克斯都認為女人最大的貢獻是順服男人。當時,天主教怕女人有「不當的行為,成為改教者攻擊的把柄」,便決定只有弟兄可以牧會和執行「屬靈事工」。

十八、九世紀在英、美的大覺醒運動中,許多地區的火燄是在祈禱會中燃燒起來的,而婦女往往是推動、主持及參予祈禱會的主力。姊妹又創辦和主持了許多志願服務的機構和福利事業,又發起主日學運動、及組織海外宣教差會。宣教工場帶給姊妹前所未有的事奉機會,宣教士中有三分之二是姊妹。在工場上,姊妹貢獻恩賜、開荒建立教會;有些又講道、又指揮工作。

可是,一回到母會述職,就被排擠不能講道。而工場事奉一旦上了軌道,有了組織與制度,又會有人以「姊妹不宜任領袖」為理由,將她們邊緣化。這種雙重標準不但傷害主的使女,而且有損復和真理的光輝。

華人教會的尋索

起初,基督教傳入中國,為婦女帶來兩種解放:一是廢除纏足,是身體的解放;另一是興女學,乃心智的解放。教會並興辦育嬰堂,收留被遺棄的女嬰,批判殺女嬰的事;又成立濟良所,營救娼妓,幫助她們發展正當的謀生技能。

當時,國家動蕩不安,有識之士如梁啟超呼籲好好發掘與運用國家一半人口(女子)的人力資源,人盡其才,以為強國之道。可是教會為了天國,不但沒有類似的呼籲,還多方限制姊妹的事奉。在中國解放婦女千年纏足陋習的同時,教會卻繼續把基督身體的一些手腳纏起來,真是令人唏噓!

結論

社會學家韋伯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在差不多所有的宗教運動中,姊妹的領導角色隨著運動的穩定化而收縮。在運動初期,姊妹有領導恩賜是屬靈的象徵,盡加使用;運動一旦上了軌道和規律化,這些恩賜便成為可恥的,應趕快收藏起來或干脆否認它們的存在。

有一次,我被邀請在一個大陸學者的查經班,主講「聖經對女性的看法」。原來,其中有未信的學者在追求真道的過程中,發現教會的教導及實踐對女性有歧視與不公,一直不願決志信主。

講座結束後,有一位女士很感激地說:「現在我才明白神沒有歧視女性,而是人的軟弱,我可以決志和受洗了。」唯願我們在兩性互動上,活出愛的樣式,讓復和的真理落實在教會的生活和事奉中。

(本文取材自《還我伊甸的豐榮》第四部第七章)


復和的實踐

復和的實踐

邱清萍

討論兩性議題,特別是有關婦女的遭遇,很容易陷入兩種偏差﹕一種是「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另一種是「彼此相爭,互相欺壓。」前者是假平安,後者是沒有平安。

復和的真理

聖經中,「平安」(peace)一詞不只是指沒有災難,更常指人與神、人與人之間和好的關係。舊約如是(參創二十六 26-31);新約更如是(弗二15-17)。

平安一詞在舊約為「沙龍」(shalom,參閱士六 24),有完整、豐滿、完成的意思(參閱書八31,得二12,尼六15)。這與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23節所指「全人」的全然成聖,有異曲同工之妙。正如華特斯托夫 (Wolterstorff) 所指出的﹕「沙龍的極致是享受彼此的關係,住在沙龍裡就是享受與神同在。」

耶穌基督的救恩不只是帶來男女個人與神的和好,也帶來男與女之間的和好。這個和好不只是消除敵對(太五 24)和拆毀隔斷的牆(弗二14-15),也成就相異而平等、和平而合一的關係(羅十四1-23;加三26-28),而最終的目標是要在基督裡成為完整的一體(弗一10)。

教會公開討論兩性議題是近數十年來的事。從覺醒女性受壓迫和不平等待遇,到爭取獨立與權利,重點都放在女性的尊嚴、人權與福利上,這是好的。正如教會為窮人、為黑人的遭遇發出正義的呼聲而要求有所改善,乃人良知的要求,也是基督徒實踐公義與慈愛所不能迴避的問題。

但若止於這個地步,是不足夠的。我們需要恢復女性身上神的形像,是尊貴和有價值的,其天賦的權利,也是不可剝奪與貶抑的。在教會中,姊妹與弟兄一樣,蒙神恩召、一樣領受恩賜與使命,將來亦一樣要向神負責。我們還必須恢復男女受造與被贖的目的,就是建立一個健康、完整、愛的群體。當男女不再以階級與權力論關係、不再以排擠與退縮來處理角色問題,而能尊重彼此的異同,互動互補、互相成全,沙龍的美景才可以實現。

可是,這是一條艱難的路,那些既得利益者、或害怕改變現狀者,會對這樣的討論感到不安與不悅。他們故意看不見問題,輕輕忽忽地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沙龍美景依然遙遠!另一些看見了問題或身受其傷害的人,以為只要為女性爭取了地位與權利,就解決了問題;甚至有人矯枉過正,以為壓抑男性,女性才能抬頭,結果重蹈男權社會的覆轍,陷入自我中心的個人主義、和權力鬥爭的格局。

教會領受了和平的福音,如何在傳統與文化的雙重衝擊下,走出一條合乎復和真理的路,的確很不易,但卻是非常必須的。

復和的關係模式

西方神學因受希臘文化的影響,以兩性二元論來看待男女關係。男女不只迥然不同,而且是對立與階級性的﹕男陽剛,代表理性;女陰柔,代表感性。男代表靈性;女代表肉體。在道德及性格上,男強女弱。在智力上,男領女從、男外女內等。

無論從先天遺傳或後天培養來看,二元論不但不符合實情,而且衍生許多流弊,其中「雙重標準」所造成的損害比比皆是。社會上,笑娼不笑嫖;男女同工不同酬。家庭裡,妻子要順服丈夫,但丈夫不可以為妻子捨己;男人「缺席」,卻要佔領主導的地位。

教會裡,開荒時期或在宣教工場上,姊妹有領導的恩賜是一個祝福;但教會組織化以後,姊妹的領導恩賜就得凍結起來。教會交託某些姊妹領導的責任,卻不同時予以按牧,使她們無法在主領浸禮、聖餐及其他禮儀上盡忠職守。

另一個流弊是把動性的角色功能絕對化及硬性化了,受虧損的是男女雙方及整體的益處。家庭裡﹕男主外,使得父親在家如同隱形,被剝削與兒女的「舐犢之情」;女主內,結果女人在家庭經濟有需要時,還要同時兼顧內外,除身心俱疲外,也因不能竭盡妻母責任而內疚。

在教會中,男女不能同在每一個層面上發揮神賦予的特性,而使得清一色的「女性工作──如兒童主日學」或清一色的「男性工作──教導與領導」都受虧損。兒童因為缺乏男成人的關心與教導,在成長中缺乏完整的榜樣;「有父無母」的領導模式,使領導層只見工作不見人、重目標而不重過程、過份強調權柄而缺乏愛的溫情。

因此,在基督裡的復和關係模式不能建基於對立的二元論(dualism),而要建立在一體相互的整全論(wholism)上。在整全的關係模式中,耶穌基督是中心,男女均按照生命歷程與經驗、神的呼召及賦予的恩賜、整體的需要與處境,各盡所能,貢獻所長。對角色的處理是機動性的,互動互補,互相成全。這樣的關係模式必須有更新的價值觀﹕重愛心,輕權力;重建立教會,輕名氣地位;重成全別人,輕標榜自己;重百花齊放,輕一枝獨秀;重榮耀基督,輕滿足自我。

更新的復和生活

復和的關係模式必然帶來更新的教會、家庭和社會生活。耶穌基督的救恩不但誕生了教會,也設立教會成為救贖的團體,彰顯及預告了永恆國度的樣式。教會也是神永恆的家庭,主耶穌在世時曾告訴祂的門徒﹕凡遵行天父旨意的就是祂的母親和弟兄姊妹(太十二50)。這永恆家庭的模式也是暫時(肉身)家庭和社會關係的基礎。

因此,男女關係,無論是夫妻、親子、雇主與雇員、同事或朋友,也都是本於在基督裡互為兄弟姊妹的關係。在尊主為大,彼此順服(弗五 20-21)的大前提下,履行不同的責任與角色。

以下試從復和的角度指出信徒的家庭與教會生活一些有必要重新審視與商榷之處﹕

家庭

  1. 夫妻同肩負家庭與文化的使命,按不同階段、不同情況分工合作。沒有兒女或兒女已長大的家庭,夫妻一同投入工作行列,不只是為了分擔家庭經濟需要,也是實踐文化使命,在社會上作鹽、作光。若兒女幼小,需要悉心照顧與管教,夫妻應斟酌一方全時間在家、或改變工作方式與時間,甚至降低物質生活水準,務求能充分地培養兒女在各方面的成長。
  2. 夫妻彼此尊重,彼此相愛。現代社會經過婦運的洗禮,女子有機會受教育,發展所長,而且可能經濟獨立,妻子儘可以吐氣揚眉,甚至凌駕丈夫之上。但聖經卻要求妻子出於順服神的心,敬愛與尊重丈夫。這種順服不是出於倚賴或無奈,乃是愛的選擇,符合以弗所書第五章22節順服的真義。教會一向只強調妻子順服丈夫,其實數千年來女人已習慣順服,需要改變的是順服的原因與心態。另一方面,聖經要求丈夫愛妻子,保養顧惜,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然而無論中西文化,甚至聖經背景的希伯來和希羅文化裡,丈夫都是施權轄制妻子。男人愛妻子,與社會文化背道而馳,要逆流而上,既需神力,又要自己刻意追求與自勉,教會更當常作教導。
  3. 婚姻與單身都是神的恩賜(林前七7),都要仰賴神恩。以往女子必須靠婚姻或男子來肯定自己,單身的女子既無身份,也無價值。但聖經給我們看見,愛情與婚姻不是人生終極的目標,肉身家庭也不是生活的全部。單身或結婚應是個人的選擇(參太十九12,林前七25-40),因此個人必須承擔其中的責任。已婚或未婚、寡居或失婚人士,只有在基督裡才能找到永恆的歸宿,也才能一同建立基督永恆的家,在這家中享受親情的溫暖,為這個家付出自己。

教會

  1. 教會應全方位地開放事奉機會給所有信徒。在基督裡,男女既均為祭司(彼前二9),信徒只要在生命經歷、呼召與恩賜方面能配合教會的需要,就當有事奉的機會。特別不應以性別為由來加以限制,例如兒童工作也應有弟兄參與,而領導工作也應有姊妹投入。男女互補的功能不應當用地位或工作性質來決定,而要從他們本身的特性和處事的方式來互相完成。神造男女,既各有特長,就應在教會生活各層面上互相輝映,活出完整豐滿的樣式。
  2. 破除雙重標準的陋習。華人的民族性是很現實的,在教導與言論方面,愈保守愈安全;在實踐方面,愈有彈性愈方便,因此雙重標準比比皆是。教會教導:姊妹不可講道,但必要時姊妹卻可以「分享」其內容。雖其內容可與講道一樣,在程序單上卻只寫「分享」而已。姊妹可以在佈道會、講座、退修會,甚至退修會上的主日講道,但不能在教會主日崇拜講道。姊妹在宣教工場可以開荒、講道、教導、領聖餐、施浸、牧會等,但一回到母會只能作見證,而所謂的宣教工場照現在定義可能是鄰省新開荒植堂的教會!另外,不同的宗派、不同的教會對姊妹事奉的空間各有各的尺度。由此可見,這不是聖經絕對的要求,可憐姊妹常成為其中無辜的犧牲品!深盼教會在這些事上深切反省。
  3. 重新審視屬靈領袖的意義。當教會說,姊妹不能擔任領導職務,免得她們施權在男人之上。言下之意領導即施權,這與聖經領袖的定義相距甚遠。耶穌明言﹕「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二十25-27)屬靈領袖的工作就是服事,以此來「身教」信徒何謂服事。保羅說,教會領袖如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的共同職責是「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弗四11-12)彼得也指出,教會長老的職責不是「轄制」,乃是「作榜樣」(彼前五1-4)。領導即施權、管束和轄制,這是父系社會領袖的特色,卻不是聖經對領袖的定義。另一方面,姊妹在「服事」、「成全別人」方面訓練有素,也許更接近聖經對領袖的要求。事實上,教會領導層需要男女兩性領袖的特色,相輔相成,才能發揮最大的效能。

結論

耶穌基督和好的信息已經傳開了,且已邁入第三個千年。雖然在教會歷史的長廊裡,因人的軟弱,復和的光輝忽明忽暗,男女兩性的關係仍有待更新。但我們深信,神使「男女在基督裡都歸於一」的目標必要實現,父啊!願你的國早日降臨!

(本文取材自《還我伊甸的豐榮》第九、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