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自信與同性婚姻──訪黃偉康博士
採訪: 邱清萍
問:高等法院在六月對「保衛婚姻法」及加州第八號提案裁定後,同性婚姻在美國將更普遍,而支持同性婚姻的年輕人比例很高,教會年輕一代也有此現象,實在令人擔憂。據你觀察,甚麼因素促使年輕人有這樣的傾向?
答:教會一向對婚姻出軌,「性」的問題都避而不談,父母從講壇得不到這方面的教導,也無從引導他們的兒女。另外,很少華人父母參加兒女學校的家長會,沒有留意到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同性戀運動(簡稱「同運」)人士已將其思想滲入公立學校的課程設計。
其實同運人士早有謀略,有系統有方法地先取得心理治療社群的陣地,繼而攻取教育基地,從公校開始逐步進攻。對華人移民教會來說,許多領袖、教師及導師仍然帶有濃厚的原居地(港、台、東南亞等地)的文化色彩,不能瞭解下一代所處的主流美國文化,因此看不見危機四伏。加上荷理活及娛樂界的推波助瀾,年輕人的價值取向及思想營壘既缺乏防守,一攻就破。
另一方面,教會領袖絕大多數為男性,根據許多研究調查顯示,許多領袖陷入色情網羅,不是觀看色情影畫成癮,就是有性騷擾或性侵犯的行為。牧者領袖若在男女關係上不能勝過試探,就很難期望他們在這方面教導會眾。
在家庭方面,華人父母對子女的教育很單一化,只要他們進入長春滕名校,有驕人的學業成績就心滿意足了。原來很多名校在「價值自由」與「尊重私隱」的大方向下早已廢棄了「德育」的功能。相反來說,「身體民主化」(democraticization of the body)培養了「性行為自由」的溫床,目前「雙性戀」的性行為已是校園流行的新玩意。其實早在1973年墮胎合法化已敲響了「性泛濫」的警鐘,但很多父母仍然置若罔聞。加上一般基督徒對政治議題冷感,對「政教分離」又有誤解,同運人士看到這個破口,早就在政治方面下工夫,勢如破竹。
此外,婚姻家庭的破裂已很普遍,父母為個人利益及享樂而甘願犧牲家庭,對下一代已造成不可挽救的災難。他們對婚姻投不信任票,情願以同居、濫性、甚至同性戀來處理性方面的需要。
最後,青年人對社會公義非常敏感,同運人士把同性戀議題歸入「人權」的範疇,難怪青年人會站起來為他們抱不平,護衛他們的「權益」。聖經所不贊同的是同性戀行為,一如其他不當的性行為如婚外情、亂倫、淫亂等,是道德問題,與「人權」無關。盼基督徒父母與教會領袖都來為下一代所面對的挑戰裝備自己,共商如何救救下一代。
問:黃博士的大作《性別有自信,孩子更快樂》(註1)對許多現代父母來說,是預防兒女陷入性混淆的很好指引。你在該書提到孩子在性別認同方面有障礙,是走向同性戀和雙性戀的先兆,但是甚麼因素造成這些障礙呢?
原因很多且複雜,許多父母不知道孩子的性別發展會有一個過程,還以為一切順其自然就沒有問題。有些孩子在性別認同方面有了障礙,例如男生不喜歡當男生,女生不喜歡當女生,且有明顯的異性傾向,父母若否認或不理會,家人或同學又加以嘲笑或貶抑,就會加深孩子的不安全感,他們就會缺乏性別方面的自信。
父母的兩性關係也會影響兒女的性別認同。有些男人以控制、專橫來展示他們的男子氣概,建立他們在家庭中的權威。他們以強權壓制妻兒,要求妻子絕對服從。這種大男人的表現使兒女反感,兒子為了維護母親而拒絕父親及其男性的角色,長大後會渴望吸引男性,想在他們身上重尋男性的形象,這種渴望有時會轉化成為性慾。
若妻子逆來順受,帶著恐懼的心態來順服丈夫,女兒會感到女性的身份是不安全的象徵,因此刻意壓抑自己身為女性的特質,而追求男性特徵來給自己安全與力量。很矛盾的是,女兒在成長過程中會下意識地抗拒和憎惡男性,以為所有男人均是霸道可怕的。這些都使她在性別認同方面有了障礙。
許多同性戀者小時曾受到性侵犯。在女同性戀中,差不多100%是因小時被性侵或強暴,而男同性戀則約有60-70%。許多有戀童癖的人小時曾被人不適當的撫摸或侵犯,卻被灌輸是愛的表達,長大了就會以性侵來表達愛。父母看淫穢的電影及書畫而兒女耳濡目染,長大了也容易發展性癖。
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把同性戀從診斷手冊剔除,那些為自己性傾向而感苦惱的人因此無從尋求診療服務,而性別認同有障礙的孩子,也得不到適時的家庭治療,以致無法對自己的性別有自信。以上各種原因都能造成「性別認同」的障礙。
問:你又提到性別有障礙的男生會比女生多,這是為甚麼呢?同性戀者男女的比例如何?
男女比例大約三比一,不過現在「雙性戀」愈來愈普遍,這些比例愈來愈不清晰,不過男比女多是正確的估計。
嬰兒出生後,受到母親的乳養、懷抱與照顧,與母親發展了親密依附的關係,這是幼兒期最自然的表現。由於女兒與母親同性別,特性也較相似,性別認同會較容易。兒子的情況就不一樣,有些母親哺乳兒子到了一個階段,會覺得兒子在咬她,就想早些斷奶。男孩與母親分開後,若父親能「接手」,與兒子發展親密的關係,使他感到被接納和有安全感,男孩的性別認同就可以順利地發展。若父親在這個階段缺席或不刻意培養父子關係,男孩只能以母親為他性別認同的對象,長大後性別認同就會有障礙。父子關係是兒子性別認同的關鍵所在。女兒一直很安全地依附母親,即使斷了奶仍可繼續性別認同的過程,所以障礙較少。
問:早在廿世紀八十年代,一般華人教會對同性戀的議題仍很陌生,也不關注,您卻已經在「走出埃及」(Exodus International) 擔任顧問,甚麼因素促使你投入這工作?
作為基督徒心理學家,我對在痛苦中掙扎者的感受特別敏感。八零年代我加入中信輔導中心事奉,接觸到三藩市許多「性取向」(gender orientation)方面有掙扎的人群,很想幫助他們,但不知可以做甚麼?在心理和精神科,同性戀的處理是最難的,因為要進入個人很深很基本的層面,碰到成長及原生家庭的障礙,和身份認同等問題,需要長線的關顧,要幫助這些人難度相當高。
當時有關同性戀起源的學術性研究很少,華人及基督徒對此都忌諱不提。廿二年前,三藩市學區提倡十分一之說,即同性戀佔全美人口十分之一,駭人聽聞。當時我與「華人家庭聯盟會」(Chinese Family Alliance)幾位弟兄經過研究瞭解,認為最多只有百分之三,但我開始擔心同性戀的風氣會吹到亞洲,後來聽聞香港和台灣果然已在跟風了。
雖然論述同性戀議題的書刊難尋,我在臨床的研究經驗中卻有豐富的收獲。我當時在加州大學三藩市分校醫學院(UCSF)當精神科助理教授,同事與病人中都有同性戀者,再加上教會也有人來尋求這方面的輔導。稍早時候我認識了韋佛蘭克(Frank Worthen-「走出埃及」機構(見附文)的創辦人)和當時的會長邸羅拔(Bob Davies),他們兩位都是同性戀過來人,經歷過福音改變生命的大能,且都已結婚。「走出埃及」事工很蒙神賜福,成長很快,許多同性戀者信主,需要更深的栽培與輔導,他們就邀請我擔任顧問。
我開始研究同性戀起源及療法,且注重預防性的教導。神就打開港、台及東南亞的工場。1996年「走出埃及」在香港舉辦第一屆大會,探討和幫助願意脫離同性戀生活者,由我和幾位同工一同帶領。香港的「同運」(同性戀運動)群體很積極爭取他們的「人權」,我們曾安排特別講員與他們辯論「同志神學」,亞洲的「走出埃及」事工漸漸得以開展。香港另有「性文化學會」 (http://scs.org.hk/cosign/index.php)、「新造的人」(http://www.newcreationhk.org/ )和「明光社」都有很美好的工作。
至2003 年我們在香港舉辦第二屆大會,而且工作已伸展到東南亞其他地區。台灣的厲真妮姊妹以前是同性戀,生命改變後曾在浸神畢業,開始了七彩虹事工(www.rainbow7-org.tw,同運群體常以彩虹作為標誌,厲姊妹的機構加上第七顏色,就是恩典),且定名為「走出埃及輔導協會」。星加坡有「決擇」事工((http://www.coos.org.sg/min_healing_choices.php),此外在馬來西亞有「基督裡得自由」事工 (http://pluc.org.my/)、印尼、印度、中國等地都有神的作為。
問:美國華人教會在2008年也曾聯合舉辦過為維護傳統婚姻的遊行,但在關懷「同運」人士方面卻未見具體的合作行動,有甚麼可向東南亞的教會學習?
王永信牧師曾於2005年在多倫多「走出埃及」的會議上說,同性戀者是現代新的未得之民,教會必須去到他們當中,為基督得著他們。這是向性文化宣教,不只是傳福音,也要具體的關懷,挽回在性方面沉溺的人,服侍他們當中的愛滋病人,提供醫療的援助等。傳道人必須看見這個社群的人也是他們要尋找的迷羊。
新加坡教會在這方面的努力可作佳模。該國文化受傳統儒家影響,家庭觀念很強。基督徒佔了人口24%,其中不乏律師和法官,和大學教授,他們很關注同性戀議題。新加坡的立法及教育部門有四成是基督徒,2003年末同運剛開始,從加拿大請了一位聯合國代表(是美國人)到新加坡演講,為他們造勢,卻在最後一分鐘被政府撤銷演講執照。他們也嘗試發動同性戀遊行(gay pride parade),但政府不准報導,也不准同性戀的組織註冊。
今年同運份子想推行「肛交非刑事化」,基督徒專業人士立刻作出回應。政府高層裡有的是基督徒,他們發揮了光鹽的作用,守護了星加坡的文化道德城牆。新加坡的「愛新加坡」事工 (http://www.lovesingapore.org.sg)辦得非常成功,其祕訣是各教會同心聯盟,發揮了最大的作用。新加坡教會同心合力,不分宗派,一同為同性戀文化對傳統家庭的沖激禁食禱告,舉辦大會探討學習,並簽署約章商議對策,其中靈恩教會比重甚高,他們重內在醫治,對「同運」人士的生命重建很有幫助。
香港教會今年為了回應同運的立法活動,共有101個教會及機構,(包括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中國基督教播道會總會、金巴崙長老會香港區會,香港九龍塘基督教中華宣道會等宗派及堂會等),9,400位信徒聯合簽署一份關注同性戀議題的約章,名《真愛同行牧養約章》(見另文)(註2)。他們由余達心等牧師帶領,在播道會恩福堂舉行立約禮,「呼籲教會同基督徒用真愛建立一個對同性戀者友善的教會」。余達心牧師解釋說:聖經利未記提到神稱同性性行為是「可憎惡的」。同性傾向不是罪,但同性的性行為則是罪。教會仍然持守聖經對同性戀行為的教導,對於有「同性性行為」的人,教會願「在愛中挽回」,幫助他們走在真理中。約章又鼓勵教會建立一個尊重及安全的環境,接納有「同性傾向」的人,歡迎及接納他們成為教會一份子。神愛世人,無論人的性傾向如何,藉著耶穌基督都能得著新生。
該約章平衡真理與愛心,神學與實踐,從只有抗衡方式提昇到更全面的處理。同性戀議題已迫近眉睫,教會必須更成熟地面對和處理。
曾有一位華人患癌症的同性戀者,被家人棄絕,斷了關係,我們教會中有弟兄姊妹去關懷探望他。後來他病逝了,教會就替他出殮葬費,並在教堂內舉行安息禮拜,有十多人出席,包括死者的男伴,及他的前妻。死者的男伴是白人,看見教會很有愛心,對教會有好感,後來也參加我們的英語聚會。
教會一向對性的問題避諱不談,然而聖經卻常提及,且有清楚的指引。許多教牧同工因忙碌沒時間對同性戀問題作深入的瞭解,就把它撇在一邊,或採取過份簡化、甚至對立的姿態,因此失去許多可以作見証及得人的機會,也失去許多的陣地。若現在急起直追,我相信仍有可為。
註1: 中信書室有售,每本$12.95,可電郵 [email protected],或電707-762-2688訂購。
註2: 蒙「香港性文化學會」准予轉載,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