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基督與靈命塑造
邱清萍著
基督徒的人生是從「信耶穌」到「像耶穌」。信耶穌,因為只有祂能拯救我們脫離罪與魔;像耶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勝過自己和世界。
耶穌剛出來傳道就呼召門徒,對他們說:「來跟從我。」(太四19;約一43)當時除了門徒外,還有許多人因耶穌能解決他們的困難如醫病趕鬼,又行各樣的神蹟奇事,滿足他們的需要,他們就「跟著他。」(太四25)
「跟著」與「跟從」有很大的分別。今天教會內外都有追求靈命經歷的熱潮,若我們只是跟風地「跟著」,看待耶穌像其他宗教偉人一樣,遲早會感到迷失。當時許多人因耶穌是「名人」,是他們心目中所期盼的「救世英雄」就跟著祂,後來發現祂竟是被定罪的「犯人」,一夜之間他們變成高喊「釘死祂」的盲目群眾。
耶穌卻呼召門徒「跟從」祂,跟從就是效法祂的樣式。許多人說宗教不外乎遵守道德誡律或履行宗教儀式,耶穌卻說這些都是沉重的擔子,只會使人感到「勞苦擔重擔」,得不著安息。祂邀請我們帶著柔和謙卑的心,負祂的軛,學祂的樣式(太十一28-30)。耶穌用了當時農耕的比喻,指出祂與跟從祂的人的關係,就像兩隻耕田的牛同負一軛,力是大牛出的,小牛在旁邊跟著走,照著大牛的樣式來勞動。耶穌指出跟從祂的人一個先決的條件是謙卑的心。
人最重的擔子不在外面,也不是從別人或環境而來,乃來自裡面的自我中心、驕傲和自義。其實,專注自己的人常會感到不安全,容易與人產生矛盾和衝突,帶來挫折、失望、懼怕和忿怒的情緒。這些都成為重擔,要得安息就要來跟從主,學祂的樣式——柔和謙卑。要謙卑首先要放下自己。
這是為甚麼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跟從祂就要捨己,放下自己,效法祂虛己,以祂的心為心(腓二5-8)。效法耶穌不是從外面的言行開始,必須從裡面的心開始。但是誰能掌握自己的心呢?難度極高!
我們只能好像小牛依附大牛一樣,與主同負一軛,讓祂牽著我們走。同負一軛表示同心同行,在愛中聯合。保羅在書信中用「在基督裡」164次,教導我們如何與主同釘十架(加五24;六14)、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羅六1-11)、同坐在天上(弗二6)及同藏在神裡面(西三1-4),在主的愛中深切與祂聯合。靈命塑造最終的目標是與主的生命聯合,以致「基督成形在我們的心裡」(加四19)。
這種與主在愛中聯合的生命會經過一個「有諸內而形於外」的轉化過程,而敬虔的操練(提前四7-8)則是我們在這過程中的預備工夫。操練為了開放自己,騰出空間,使聖靈沒有阻攔的完成祂塑造的工作。正如魏樂德(Dallas Willard) 教導說:「操練敬虔是做自己能做的,以致自己不能做的有可能發生」。我們自己不可能成聖,不可能活出基督的生命;但我們可以預備自己這個器皿,使聖靈有空間可以成就祂偉大的作為。
耶穌邀請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承認自己乾渴而願意來到主那裡的人必是柔和謙卑,真正想跟從主的人。主應許祂的生命,透過聖靈的內住,在我們裡面成為活水的泉源,湧流出活水的江河(約七38),推動著我們的人生,在我們的生活處境流露出祂的樣式來。
我們如何認知主的樣式,以致於我們可以與祂同心同行,跟從和效法祂呢?歷世歷代,許多跟從祂的人來過,也喝過這生命的活水,他們如何在生活處境中活出祂的樣式?十五世紀的金碧士(Thomas Kempis) 在他的不朽著作《效法基督》 (Imitation of Christ) 裡很詳盡的羅列出主的樣式和如何效法祂,例如「效法基督看輕世界的虛榮」、「效法基督忍受暫時的苦難」、「效法基督捨己背負十架」等,也有篇章提及操練的途徑,如「認識自己」、「安息於上帝裡面」、「內心平安與靈性進步之祕訣」、「謙卑聽神的話」等。
近代的傅士德 (Richard Foster) 在《活水溪流》(Streams of Living Water)一書把福音書裡耶穌在世生活為人的樣式分成六部份,好像六條溪流匯合成為潺潺而流的江河,我們若跟從祂的腳蹤,效法祂的樣式,就可活出祂所應許的豐盛生命。這六部份包括:
一、不住禱告與神同在 (Contemplative Life)
二、彰顯敬虔的美德 (Virtuous Life)
三、經歷聖靈的大能 (Spirit-Empowered Life)
四、入世行公義好憐憫 (Compassionate Life)
五、宣講福音好消息 (Word-Centered Life)
六、信心與行為實踐 (Incarnational Life)
另一方面,傅士德從教會歷史不同時代的屬靈覺醒,所匯聚而成的「運動」刻畫出耶穌的不同形像。他認為這些覺醒是因為基督的身體在當時代的表現,忽略了一些重要的真理或活不出耶穌更全面的樣式,於是聖靈就會感動有些領袖起來矯正或補充,漸漸凝聚了力量而產生巨流。可惜因人的軟弱,有時這些運動又會矯枉過正而致極端,或彼此對立。事實上,任何時代神的教會若都能兼有這幾方面的特色,作出美好的平衡,基督的形像就會更鮮明,而教會的見証也會更有力。
耶穌的生命像活水泉源,流過教會的歷史,形成不同的傳統(運動),像河溪向四方奔流。傅士德列出六個經過時間考驗的傳統,反映以上提及基督豐富的生命樣式:
- 「禱告靜修傳統」如第四世紀的沙漠教父教母、第六世紀的本篤修會、十六世紀的莫拉維亞運動,和十七世紀的敬虔運動。
- 「聖潔運動傳統」如十二世紀的西篤會、十六世紀的天主教改革、十六世紀的清教徒、十八世紀的聖潔運動、廿世紀的凱西克靈修會等。
- 「聖靈大能傳統」如方濟會、近代的五旬節和靈恩運動等。
- 「社會公義傳統」如十八世紀的廢奴運動、十九世紀的選舉權運動、廿世紀的美國民權運動等。
- 「福音宣教傳統」如十三世紀的道明會、十六世紀的復原教改革運動、十八世紀的大覺醒和宣教運動、廿世紀的學生志願佈道等。
- 「道成肉身傳統」如第十四至十六世紀的文藝復興及廿世紀的基督徒專業協會等。
「效法主」不只是個人靈命塑造的目標與途徑,也是教會生活的座標。
參考:
Foster, Richard J. 2001.Streams of Living Water—Celebrating the Great Tradi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New York: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Willard, Dallas. 1991. The Spirit of the Disciplines: Understanding How God Changes Lives. New York: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