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華人女教牧角色的再思

邱清萍

二千年來,教會在處理姊妹角色方面一向跟隨社會的潮流。所以在以男性為主導的社會,教會也一樣將女性放在次於男性的地位上。

然而有兩個例外:一個是初期教會因着福音所帶來「男女在基督裏同歸於一」(加三28)的真理,婦女在教會的地位比在社會高。(註1)另一個例外是現代的北美,情況卻與初期教會相反。(註2)正當姊妹們在社會享受着男女同等的發展機會,教會卻將姊妹禁錮在幾個角色裏,不能講道、教導和領導。社會對女性的重視,遠比教會為高;社會比教會更願意接受女性的貢獻;女性在教會的待遇遠不及社會所提供的。在美加,女人任職州長、大法官、公司總裁、大學校長已不是新聞,但許多福音派的教會仍然堅持男性領導,姊妹事奉仍有許多限制。

一 復興運動與姊妹事奉空間

一些反對姊妹領導的人認為這是教會一貫的傳統,應該持守。其實在十八和十九世紀的兩次「大覺醒」復興運動裏,姊妹有着很廣闊的參與空間,無論是推動或受此運動的影響,姊妹作出了許多貢獻,包括講道、教導和領導工作。奮興家芬尼曾說:「要求婦女在會中閉口不言,會削去教會一半的實力。」(註3)

這顯示了一個歷史事實,教會復興,人人事奉,向外積極傳福音及發展,姊妹事奉的門就會是敞開的。當時由姊妹創辦及主持的志願團體如雨後春筍,非常蓬勃,其數之多、其類之繁使人眼花撩亂。服事的對象不只是婦女和小孩,男人甚至軍人也包括在內。(註4)

宣教工場是姊妹最有機會發揮神給她們的負擔與恩賜的地方。饒白雪(Patricia Hill)寫道:「至1915年,四十個宗派的婦女宣教組織共有三百萬名會員,其影響所及,比同代的平信徒運動與學生福音運動更廣泛。」(註5)大羣單身姊妹走進工場,拉開北美婦女宣教運動的序幕。女宣會紛紛成立,到1894年,美國共有三十三個婦女宣教組織,共差派了一千位單身女宣教士,在海外工場擔任教師、巡迴宣教師、醫生及救濟工作者等職分。(註6)

蒙海倫(Helen Montgomery)是一位多產作家和思想精深的宣教策略家,曾與費路茜(Lucy Peabody)組成「海外差傳聯合研究社」,是一個超宗派的女宣會,特別注重出版差傳教育的書籍。在她的名著《西方女人在東方》(Western Womenin Eastern Lands)裏,記錄了五十年來(1860-1910年)美國女宣運動所產生的影響:1861年美國只有一個女宣會,只派了一位女宣教士到緬甸,差傳獻金只有二千美元,支持者不過數百;到1910年已有女宣會四十四個,單身女宣教士4,700多位,獻金竟達四百多萬美元,而支持者也有兩百萬之眾。(註7)

當時基要派好幾位顯赫的領袖很支持姊妹講道與領導,而且認為符合聖經的教導。慕迪(Dwight L. Moody)曾邀請當時著名的女權領袖,也是很有能力的講員韋佛蘭詩(Francis Willard)一同帶領福音聚會。早期的慕迪聖經學院男女一同受訓,曾栽培了無數女教師、牧師和宣教士,她們被派到各處擔任奮興會和聖經營的講員。

宣道會創辦人宣信(A.B.Simpson)在1911年寫了一篇文章,題為〈神我們的母親〉(”Our Mother God”),指出耶穌是人類的頭,在祂裏面綜合了男與女的特性,正好矯正那些認為只有男人可以代表耶穌作牧者的言論。宣信並非鼓吹「女神」的宗教,他只不過指出神既非男也非女,祂與人的關係有時像父親,有時像母親。在1887年,宣道會裏有一半副會長是姊妹。

播道會創辦人范弗翟(Fredrik Franson)曾極力爭取姊妹講道及領導的機會,該會派出女講員及佈道家。他在1890年寫了一本小冊子《說預言的女兒們》(Prophesying Daughters)支持自己的立場。美國播道會早期的年歷記錄了幾近五十位被按立的女牧師和佈道者。(註8)

聖潔運動中的循道宗、救世軍、五旬節宗教會對姊妹事奉最開放。其他的宗派如浸信會(特別美北)、金巴崙長老會等都有女講員及牧師。一些基要派的聖經學院,如慕迪、奈亞、哥登及西北聖經學院都為姊妹提供講道、牧養教會及教導聖經的訓練,與他們所強調的聖經無誤並行不悖。(註9)

內地會第一批派往中國的十五位宣教士中,有七位是單身女宣教士,其餘是夫婦。單身姊妹被派往內地農村開荒佈道,甚至負責整區的行政管理。其他的信心差會如協同會、宣道會、蘇丹 內地會和非洲內地會的成員有很大部分是姊妹。(註10)

二 姊妹事奉空間縮小

但誠如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所言:在差不多所有的宗教運動中,姊妹的領導角色隨着運動的穩定化而收縮。在運動初期姊妹有領導恩賜是屬靈的象徵,而盡加使用,組織一旦規律化(也是權位化),姊妹擁有這些恩賜便成為可恥的,應當把它們收藏起來,或索性否認它們的存在。(註11)

在兩次大戰之間,美國教會對姊妹事奉的空間開始縮小。黑珍妮(Janette Hassey)分析有幾個原因:(註12)

第一,基要主義與自由主義之爭使基要派領袖提高了防衛的意識,不但在釋經方面有「律法主義」的傾向,對姊妹的事奉注重「字句」多過精意;在宗派之間也多了劃清界線的舉動,例如對五旬節宗的方言及神醫,及對社會改革行動的排斥等。過去許多姊妹的公開事奉是由關懷社會問題開始,如戒酒會、廢除黑奴、婦女投票權等。

然而這時若投入社關行動都會被看作有「自由主義」的嫌疑,如此姊妹公開教導與領導的機會也大為減少。甚至在聖潔運動的教會中,除了救世軍外,也都失去了二十世紀初姊妹興起事奉的美景,許多基督徒可能從未聽過女性講道。

第二,基要派愈來愈機構化和組織化。它的重鎮由美北轉到美南,美國南部向來比較保守,對姊妹事奉尤甚。美南浸信會在這方面特強,1924年基要派第一間重點神學院達拉斯神學院成立,更標示了姊妹公開事奉的式微。該校只收男生,而當初很支持姊妹講道的慕迪聖經學院和播道會三一大學也提高學術水平,發展研究院及神學院。姊妹就算有機會在其中受訓,也不能選讀講道學或教牧學,許多姊妹只好專攻宗教教育,在1910年可以擔任教會牧者的姊妹在1940年只能擔任宗教教育部主任。教會請傳道人的資格也從生命、恩賜的訴求轉為以學位、學術知識為重。

第三,婦女運動所帶來的社會生活形態轉變、婦女投入社會改變傳統男女的角色、婦女的獨立等使一些教會領袖擔憂對傳統家庭的打擊。加上婦解運動中一部分人的偏激及極端表現,如婦女在衣着與行動上的大膽和暴露,與男人一樣吸煙飲酒等破壞了傳統女性的形象。其實初期的婦運對教會和社會都帶來許多祝福,但因為簍中一些壞蘋果就把整個運動否定了,至為可惜。教會愈來愈將女性的公開事奉與婦運結合,而更刻意地要把婦女的角色定型在幾個「比較安全」的角色裏。這種情況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極端婦解運動影響下更趨惡劣,尤其家庭的瓦解,同性戀的問題,教會不分青紅皂白,把姊妹角色的問題統統都算到一筆帳上。

第四,基要派在解經方面拘泥字句而忽略全面的考慮。正如許多領袖以聖經的教導來肯定販賣黑奴是對的,他們也能從聖經中找到經文支持姊妹不宜公開事奉,姊妹講道、教導和領導便成為違反聖經的行動。以前范弗翟和哥登解釋姊妹說預言是末世聖靈的工作,現在被看為是末世的徵兆!

以上的情況加上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許多退伍士兵需要工作,社會開始有「女人回到廚房去」的口號,將婦女的角色再次限制在家庭裏。到六十年代及以後,由於婦運的影響,除了主流教會如聯合循道會、美國長老會、福音派信義會等以外,許多福音派教會採取了消極的防衛表現,都紛紛煞掣,如美國播道會不再按立女牧師,姊妹不可以講道,甚至不能教成人主日學,差會不接受單身姊妹作宣教士,教會聘牧或神學院請教授都要候選人表態他們對姊妹事奉的立場。

這種情況完全是一種倒退的現象,與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的情況大相逕庭。對以「持守傳統」為號召的人來說,這是他們不應忽視的歷史事實。

三 北美華人教會的姊妹角色

二十世紀初,中國各地也有大復興,神興起一些奮興佈道家,其中不乏神所使用的姊妹。郭佩蘭引用梅納(Luella Miner)報道說:1876年中國有九十位女傳道,四十年後(1917)增加到2,500多位,升幅差不多三十倍,到了1920年再升至3,300位,可謂盛極一時。(註13)

余慈度是神所重用的華人女佈道家。吳秀良教授認為她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前中國最著名的奮興佈道家,對中國教會的復興運動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因她講道培訓出來的傳道人,成為1930年後第二期復興運動的關鍵人物。倪柝聲是其中之一,他在十七歲那年(1920年)參加余慈度主領的佈道會受感歸主及獻身傳道;李常受則在1925年。王載、趙世光等好些奮興佈道家也在余的影響下獻身傳道。(註14)

此外還有蔡蘇娟常主領奮興佈道會,或下鄉佈道,許多人因此歸主。她曾與一些同工組織了「中華國內佈道團」,目標是去雲南傳福音。

二十年代後期,到處領會的姊妹有王淑、焦維真、胡蘊琳、藍如溪、胡美林等。王淑是山東人,曾任教師和編輯,後來自由傳道,蒙主大用,很多人悔改。焦維真也是山東人,曾在金陵神 學女校教學,後來到處巡行佈道,一年內向數萬人傳福音,講道 近三百次。曾開辦靈光靈修院,後到中華神學院教學,1940年還擔任港九培靈會主要講員。胡蘊琳是上海人,不但在中國教會,也在西教會中主領奮興佈道會,抗日戰爭期間,還開辦孤兒院,收容難童數百人。藍如溪和胡美林都是西教士培養出來的人才,來過美國留學,回國任教及巡迴講道。藍任伯特利神學院的院長,胡任伯特利孤兒院院長。(註15)

梁家麟分析女奮興家的興起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姊妹若有機會受教育或神學教育,就會有更大的事奉空間。女奮興講員通常都是由女西教士培育出來的,且與西教士一直有美好的團隊配搭。另一個特徵是她們大多是獨身的,而且常結為親密的同工,如蔡蘇娟及李曼、胡遵理與石美玉、藍如溪和胡美林等。(註16)

1922年全國共有約三十八間聖經女校及女子神學院,但真正符合神學院資格的只有兩間,由女宣教士及女奮興佈道家任教。羅聖愛於1922年擔任建道女院院長。陳偉昆在美國得到文學碩士,曾在香港神召聖經學院任教,直到退休,著有多本先知書及解經書籍。李淵如曾在南京金陵神學女校任教,並負責《靈光報》的編務。她也是一位出色的奮興佈道家,常被邀到各教會講道。(註17)

另有一些姊妹很有開荒及組織的恩賜,建立福音機構。著名的伯特利佈道團由胡遵理宣教士與石美玉醫生一同創辦。起初開辦教會,後加辦醫院、護士訓練學校、女校及兒童工作。後來還發展成為佈道團,到各處主領佈道奮興聚會,其中團員包括計志文、宋尚節、趙世光,還有許多女性奮興家。梁家麟認為伯特利佈道團對華人奮興佈道傳統有很重要的影響。(註18)

梁又認為不少具有創新性的事工與機構,原都是由婦女發起建立的。但在事工上了軌道,有了組織之後,就會有愈來愈多的男性同工參與,而在一、兩代的領導層轉換以後,領導權便通常由女性轉移到男性手中,(註19)有些還開始教導說姊妹不宜領導。

陳玉玲是第一位華人女牧師,曾以宣教士身分赴雲南開荒,先後創辦了七間教會,其中三間教會是她獨力創辦的。她的事奉非常全面,聖靈大能與她同在,神蹟奇事也隨着她所見證的道。

陳玉玲除了到處主領聚會外,還開荒植堂、牧會、教神學、編寫聖經注釋,也禱告醫病。後受倪柝聲的教導影響,自動放棄牧師的銜頭。另一位早期被按立的女牧師是聖公會的李添媛牧師,後亦被迫放棄職銜。(註20)

可見在二十世紀初,無論是美國或中國教會的姊妹都有很大的事奉空間,都能遵照聖經教導按呼召與恩賜服事,為的是建立基督的身體,推廣神的國度。然而華人教會在北美興起時,姊妹事奉的空間反而縮小了許多,特別在講道、教導及領導的參與上,遇到許多障礙,問題出在哪裏?值得深思。

六十年代中葉,美國移民法例放寬,大批華人湧入美國,神使用大環境的轉變刺激了華人教會(特別是福音派)的成長,查經班紛紛成立,到七、八十年代更發展成華人教會。六十年代剛好是美國白人教會對姊妹角色敏感回應的時期,如上所述,許多教會因婦解運動而緊急煞掣,把姊妹事奉的門一個又一個的關閉起來,這是姊妹事奉的「鐵幕」時期。而華人教會不幸迎上了這一波的衝擊,加上沒有美國白人教會十九世紀「大覺醒」復興運動的背景,許多華人教會只能「東施效顰」跟着白人基要派,而缺乏深度的反省與調整。

放眼亞洲或東南亞華人社區,教會及基督徒對姊妹事奉都比美國教會開放,楊鳳崗教授認為美國華人教會對姊妹領導的保守立場並非受中國傳統儒家,或現代中國大陸教會文化的影響,乃受美國基要主義的思想影響,尤其一些保守的神學院或領袖的教導。他舉出一例,美東區一家華人教會有一位姊妹被選為福音團契的團長,她原是一所實驗室的主管,事業很有成就,很愛主和熱心傳福音。後來她到附近一個號稱「小達神」(Little DTS—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的信徒神學訓練班,其中有一個課程討論姊妹的角色問題,教導說姊妹不應當領導。她與一些同學討論,結果發現自己充當團長是「錯」了,就退出這個角色,而該團契後來也解散了。

楊教授在研究中發現華人教會的土生華裔,特別年輕的一代,強烈反對婦女領導或按立,這是使人費解的現象。照理年輕的一代思想應更開放。在其中一個個案中,教會聘牧委員會物色了一位資歷與恩賜均很適合的主任牧師候選人,會眾大部分都很滿意,卻因英語部一位年約二十歲的會友以應徵牧師的師母也是一位按立的女牧師為由,影響一羣年輕人投了反對票而不通過聘任這位牧師。(註21)

作者也親自目睹一個類似的個案,一家教會的憲章允許姊妹受按立,而領導的牧師和長老羣都通過要按立教會一位事奉超過二十年的忠心女傳道。但在會友大會中,卻被英語部一些年輕人投了反對票,其領頭者是一位年約二十八歲的弟兄。當時教會情況有些緊張,該姊妹為了不願使教會陷入張力狀態,曾考慮取消受按,但經牧師、長老及一些弟兄姊妹的堅持和鼓勵,最終還是通過了,而該弟兄和小部分年輕人後來離開了教會。

作者個人有一次在美東一家教會的國語部的主日祟拜中講道,聚會完畢有一位說英語的弟兄向我要了地址,回家後不到一周,我收到一張明信片,裏面寫着:「這是一個警告,你觸犯了神的命令,難道你沒讀過『我不許女人講道』的明訓嗎?難道你不怕將來的審判嗎?」

四 回應與問卷調查

為了回應北美華人姊妹事奉的封閉情況,我曾與劉秀嫻和吳淑儀兩位姊妹合著《還我伊甸的豐榮》及編寫《兩性復和》,並在加州與一些女傳道成立了「基督豐榮團契」,服事女傳道、師母和女神學生,透過定期小組分享與代禱、特別聚會,及每年一次的退修會,鼓勵和提升姊妹事奉的果效。過去十年,我們還進行了幾次問卷調查。(註22)

現把從問卷獲得的北美華人女教牧的情況作一簡報。

(一)2001年的調查,共80位女教牧回應

(當年美國與加拿大華人教會數目估計超過八百)當中發現:很多華人教會沒有女教牧,有女教牧的教會,平均四個教牧同工才有一位是女性。教會事工有姊妹參與的比率依次如下:長老(11.2%)、講員(13.5%)、崇拜主席(14.01%)、執事(22.95%)、派聖餐員(25.23%)、成人主日學教師(39.97%)、探訪員(60.42%)、膳食長(64.83%)、兒童主日學教師(78.23%)。

從以上統計略知北美華人教會姊妹事奉的情況:凡帶領聚會,或擔任帶領同工的職位,一般都由弟兄負責;在兒童及青少年、婦女事工方面,無論是教導或輔導,姊妹的參與則沒有限制,而關顧及服事的工作,更非姊妹莫屬。美國華人教會歷史較加拿大長久,後者對姊妹擔任牧者、講員、長執及其他領導或教導事奉要比美國開放。

女教牧方面:(只有63位女教牧填寫)有6位已按牧,負責整個會眾的牧會工作者甚少,大多數是助理傳道,負責基教、兒童或青年事工、團契小組等。主任牧師有兩位,一位與丈夫共同牧養(co-pastor)。以講道為首要責任者有13人,次要責任者20人,故有一半女教牧有講道事奉。三分之二(42人)女教牧是四十歲以上,大部分受過聖經學院或神學院的訓練(58人)。全職事奉年日平均九年,差不多一半(28人)的女教牧月薪低過二千美元,另少於三分之一(17人)月薪是二千至三千美元,這與所分配的工作責任有關。一般教會男女同工也不同酬,姊妹就算負責與弟兄同樣的工作,也因性別或單身而薪酬較低。

(二)2010年問卷調查,共44位女教牧回應

九年之後(2010年),我們再有一次問卷調查,可能時間倉卒,只有44人回應,美國共30人(68%,其中26人來自加州),加拿大14人(32%,其中9人來自安大略省)。女教牧多集中以上兩地,與個人觀察符合。在教會工作者有29人(66%),在機構有15人(34%)。

44人中,已被按牧有7位,從人數與按立年分來看,似有增長趨勢。2001年的6位,其中一半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被按立的, 而2010年的7位,有6位是在二千年代被按立的。

女教牧的職責方面:以講道為首要責任者10人,次要責任者12人,一半女教牧有講道的責任,與上次調查類同。主任牧師有一位,負責牧養整個會眾仍屬少數,多數負責某一事工,如宗教教育、小組團契、青少年事工、探訪等,女傳道兼任祕書似在減少。姊妹在機構事奉的空間較大,有神學院教授、神學院院長、甚至機構負責人者。

女教牧的年齡方面:亦有增長的趨勢,51至65歲佔了29人,超過一半填表的人。學術及神學訓練方面有明顯的增加,碩士學位有25人(13人有道學碩士﹝M.Div.﹞學位),而博士有9人(7人有教牧學博士﹝D.Min.﹞學位)。教會會不會因姊妹更成熟更有裝備而大開事奉之門呢?

薪酬方面:每月三千美元以下有15人,三千至四千美元有25人,四千美元以上有6人。一半(22人)女教牧沒有醫療保險,這是出人意料之外的,退休金也是一樣比例。18人有進修補貼,26人沒有。10人有房屋津貼,34人沒有。36人有年假,8人沒有。

於2006年我們曾在一個女同工退修會中作了一個比較針對性的調查(24份回應);後來在2010年的調查中也包括了同樣的問題,以下總括其中一些重點的反應與比較。

甲 在妳的經驗裏,妳的性別對事奉有甚麼影響嗎?

2006年:有利於事奉10人(42%);不利於事奉14人(58%)
2010年:有利於事奉15人(40%);不利於事奉22人(59.5%)

1.「有利於事奉」的例子

與人同工、溝通及處理衝突時,有效幫助兒童及婦女;不須太拋頭露面(如參加行政及決策會議);在關懷及祈禱上較易被接納,處事較細膩;易親近新朋友及女性;在探訪時可與男同工互補,有時比男同工更方便(肯受探訪的多屬女性);輔導姊妹較方便;會友對講道的要求不及對牧師或男傳道那麼高。「有男同工羡慕兼多謝我的參與,以致其他出席的男同工在會議中可以彼此禮貌相待!」「教會領袖絕大多數是男性,作為女性我在其中能起一點平衡的作用。」主任牧師能欣賞團隊中有不同性別同工的貢獻。

2.「不利於事奉」的例子

a.機會方面─即使有與弟兄同樣、甚至更大的恩賜,也沒有機會公開領導;肯聘請女傳道的教會甚少;夫婦若同時蒙召,由於一般教會不同時聘請夫婦,通常妻子只得放棄服事的機會,而一個人工作通常不夠維持家庭所需。男同工在講道或帶領上得到較多學習及發揮機會。「本來被一家教會邀請對職青講道,後來該教會牧師知道我是姊妹,就要團契主席撤銷邀請。」

b.角色與名分─不能講道;不能按牧;就算做同樣的工作,也不能有相對的名分;有些重要的決策,無分參與;不准教導男性;女性加上單身,對幫助會眾的婚姻家庭問題上有限
制;姊妹不能做主席、教成人主日學或做團長;堂主任(主任牧師)必須由弟兄擔任。聖禮只在執事會的特別許可下才可主持,對建立屬靈領導的權柄上有阻礙。「我曾在一所浸信會事奉,雖然負責帶領團契及教成人主日學,仍得不到『傳道人』的職銜,也不得在中文堂祟拜講道,只可以在英文堂向青少年講道。」「因姊妹不被按牧,我雖身為英語部牧者,卻不能主持聖餐或其他禮儀。」

c.待遇─與男傳道或牧師做同樣的工作,但在待遇與福利上卻有差別;甚至姊妹也覺得男性領導才是正確和理所當然的。「我與丈夫同在一門訓中心事奉,我的月薪卻只有他的一半。」男信徒不易信服女教牧;姊妹要特別努力,學像弟兄那樣有決斷力和思維方式,才容易被信任,進階領導層。牧師需要電腦,只要開聲就會很快得到,女傳道若作同樣的要求,就會聽到很多借口,結果仍是得不到。

一般人較尊重及聽從男同工的意見;「我在教會工作多年,所得薪酬比不上新加入的男同工。」較多考慮男同工及其家庭的需要,卻忽略單身女傳道也需要有自己的家,住屋支出也不少。

乙 在妳的經驗中,那些人比較不容許姊妹與弟兄有同樣的事奉機會?

統計結果是男牧師(傳道)最高(38%與36%),其次是男信徒領袖(長執)(29%與34%),然後是女信徒領袖(29%與14%)。一般信徒比較開放(21%與9%),而女傳道是同路人,當然較多同情(13%與5%)。

丙 妳希望看見北美華人教會在對待女教牧同工方面作出調整嗎?若是,妳希望看見甚麼改變呢?

2006年的調查,23人(96%)答覆「是」;2010年的調查,39人(95%)答覆「是」。

希望看見的改變有:在「事奉機會與弟兄均等」一項,2006年及2010年兩個調查相繼為20人(83%)和29人(66%)。在「待遇—薪酬與福利與弟兄相同」一項,為21人(88%)和29人(66%)。在「尊重姊妹也是神的僕人」一項,為21人(88%)和31人(70%)。至於角色方面,姊妹可以講道(96%與66%)、教導成人(92%與57%)、擔任長老(83%與53%)、執事(79%與50%)、可以按牧(79%與68%)、可以擔任主任牧師(2010年53%)。

相比兩次調查,比率差距頗顯著,可能因為2006年的調查是在女同工退修會中舉行,參加者對姊妹事奉問題有更深的了解及交流;而2010年的調查對象比較分散和廣泛,看法之差異也較大。無論如何,絕大部分填表的女教牧都認為華人教會在姊妹事奉方面需要改變,而角色方面,至少一半人以上認為要有所調整,這是毋庸置疑的。

五 反思與調整

七十年代,白人福音派教會有一羣人透過反思,促進了「福音派婦女運動」(Evangelical Feminism),一方面確定基要信仰如聖經的權威,另一方面從事嚴謹的釋經與對世俗婦解運動的批判,從這個角度建立對婦女身分、地位及角色的釐清與肯定。這運動自七十年代開始,引起了福音派神學界許多的探討與辯論,從解經、神學、歷史、社會學、心理學各方面有分量的作品相繼面世。

皮朗奴(Ronald W. Pierce)分析這些作品如何反映該時代福音派教會在這方面的思潮:七十年代,福音派婦女主義學者開始了尋根之旅,在十九世紀的復興運動中找到了他們的根源。根柏蒂(Patricia Gundry)在她的書《女人,妳已得自由!》(Woman Be Free)中指出「傳統派」對性別平權的三個疑懼:第一,會失去女性的特徵;第二,會破壞家庭和社會;第三,會否定聖經的權威。有作者就從這幾方面為文消除這些疑懼。

到了八十年代,「傳統派」的挑戰激起了福音派婦女主義的決心,以更成熟的思考與研究來解釋他們的立場。有作者從原始初期教會的資料和嚴謹的解經來看聖經對婦女事奉的教導,1984年在伊州舉辦的「婦女與聖經」研討會,及後來福音派神學學社(ETS,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的對話,有些「傳統派」的領袖也開始向性別平權開放,如著名的聖經學者巴刻(J.I.Packer)。1987年CBE(Christians for Biblical Equality)與CBMW(Council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成立,前者強調男女本質、地位與功能都平等,應彼此順服,按恩賜事奉,人盡其才;後者承認本質平等,但地位上因功能不同而男高女低。雙方的營壘愈來愈分明,也各自更堅守自己的立場。後者後來從強調「傳統」(男女有階級之分)轉為「互補」(仍然是地位的互補)。

經過了十多二十年兩極化的掙扎,九十年代開始有「兩性復和」的曙光,雙方尋求「存同求異」的途徑,在「互補派」方面,只要最高的領導是男性,女性可有更多的參與,包括領導。而「平權派」方面則更深化其研究的方向,也擴充至更廣的層面,如家庭及社會的女性角色,同性戀問題,且開始朝向教會和 一般信徒作較生活化的教導。二十一世紀開始,「平權派」更伸展到其他族裔的婦女問題,及宣教士如何在異文化中處理婦女的問題。他們的思潮是不能擋的,雖然有退潮的時候,但神對婦女的心意已成為當代基督徒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註23)

六 結論

教會在兩千年的歷史中,曾透過謹慎的釋經、辯論、廣泛的研究、討論與對話,在一些重要的神學性或社會性的立場上作出更新與改革。

例如亞里士多德的「天動說」,千多年來是西方解釋世界的典範,後來被十六世紀哥白尼的「地動說」所取代,不但影響科學的發展,也帶出文化新面貌。路德的改教運動更是基督教的轉機。廢除奴隸制度是近代西方教會一場漫長又痛苦的改革運動,美南浸信會在其成立150周年(1995年6月)的大會中,公開向美國黑人道歉,承認一直以來以不同方式排斥與歧視他們,有損神的形象。

甚麼時候北美教會的領袖們也覺醒,他們對姊妹(包括身邊的妻女、教會的女同工)在事奉上的限制,也是一種有損神的形象和虧損神國度資源的行為,需要悔改與更新。

1 耶穌基督的降臨,成全了父神重贖女人的計劃,把女人失落了的豐榮重贖回來。四福音顯示神子耶穌如何突破當時猶太和希羅傳統對女人的歧視,以尊重和愛對待女人,使她們和男人一樣享受救恩的釋放,肯定女人公開的角色與地位。初期教會姊妹可與弟兄一樣學道與運用恩賜,然而姊妹要小心運用這嶄新的自由,使教會的秩序不致受損,甚至為了福音及愛心的緣故,放棄權利。參劉秀嫻:〈神子愛中成全〉、〈聖靈不斷更新〉,邱清萍、劉秀嫻、吳淑儀:《還我伊甸的豐榮》(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1997),頁143∼185。

2 Rebecca Merrill Groothuis, Women Caught in the Conflict(Eugene: Wipf and Stock Publishers,1997),1-2.

3 RuthA.Tucker & Walter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Grand Rapids: Zondervan,1987),252.

4 Tucker &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 247-49.

5 Patricia Hill, The World Their Household: The American Women’s Foreign Mission Movement & Cultural Transformation, 1870-1920(Ann Arbor: Univ. of Michigan Press,1985),3

6 邱清萍:〈歷代教會的尋索〉,邱清萍、劉秀嫻、吳淑儀:《還我伊甸的豐榮》,頁212。

7 Tucker &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310-11.

8 Groothuis, Women Caught in Conflict,54-57.

9 Janette Hassey, Evangelical Women in Ministry A Century Ago — Th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ies, in Discovering Biblical Equality-Complementarity Without Hierarchy, ed. Ronald W. Pierce, Rebecca Merrill Groothuis(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2004),40.

10 Tucker & Liefeld, Daughters of the Church,317-18.

11 邱清萍:〈歷代教會的尋索〉,頁216,引MaxWeber, The Sociology of Religion(Boston:BeaconPress,1963),104。

12 Hassey,Evangelical Womenin Ministry A CenturyAgo — Th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ies, 52-57.

13 Pui-lan Kwok, Chinese Women and Christianity,1860-1927(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2),81.十九世紀下半業開始,不少單身姊妹投身中國的宣教工作。起初,歸主的姊妹多屬貧農階層,因上層社會的「大家閨秀」不能隨便與外界接觸,或加入外國人的宗教組織,更何況她們都纏了腳,不便行動。由於當時男女不能在一起聚集,女宣教士在婦女當中便要擔當全面的工作,從講道、教導到牧養;從施洗到探訪、甚至巡
迴宣道。這種事奉方式後來成為許多中國女傳道事奉的典範。

14吳秀良:《余慈度—二十世紀中國教會復興的先驅》(Boston:比遜河出版社,2000),頁21∼22。

15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香港:建道神學院,1999),頁137∼140。
16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95、114∼120。
17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27∼131。
18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10、120、140∼141。
19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44。
20 梁家麟:《華人傳道與奮興佈道家》,頁154∼155。

21 Fenggang Yang,Gender and Generationin A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n Asian American Religions: The Making and Remaking of Borders and Boundaries,ed.Tony Carnes and Fenggang Yang(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2004),205-22.

22 2001年和2010年問卷的設計與分析分別由Lorna Cheng姊妹和王慧瑛博士幫忙,
特此致謝。

23 Ronald W. Pierce,Contemporary Evangelicals for Gender Equality,in Discovering Biblical Equality, 58-75. 作者指出平權運動影響了一些傳統派的人改轅換轍,作者自承 是其中一員,又說許多「互補派」的人雖然理論不改,但實際生活上已作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