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變了–福音派領袖對女性角色的再思
邱清萍
雖然許多教會及領袖仍然「冰封」姊妹領導的角色,但冰山崩裂,冰河潺潺流水之聲已隱約可聞。《我如何改變對女性領袖的看法》(How I Changed My Mind About Women In Leadership)一書收集了西方福音派領袖對姊妹事奉的看法,廿七位德高望重的領袖細說個人思路轉變的歷程。
有人或者問:篤信聖經權威的基督徒有可能改變最初由瞭解聖經而來的看法嗎?編者Allan Johnson引述英國著名的新約學者R.T.France 指出初期猶太基督徒也改變了舊約對外邦人的看法,接納在基督裡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他們根據宏觀的救恩計劃來衡量新的處境,作出改變。正如許多世紀以來,連一些敬虔的基督徒也蓄養黑奴,但到了十九世紀,愈來愈多的基督徒醒覺黑奴制度並非神的命定,它徹底暴露了人性的邪惡而必須予以剷除!
很多人以為改變婦女事奉的觀點,就是挑戰聖經的權威性,本書其中一位作者安約翰(John Armstrong) 發現焦點是在釋經而非聖經權威。編者從一百多位福音派領袖中選出廿七位作者,他們屬不同的宗派,有男有女,有全職傳道人、師母、機構同工和不同專業的領袖。他們都異口同聲認為姊妹(與弟兄一樣)應聽從神聖的呼召,跟隨聖靈的引導來服事主,而無須弟兄的「遮蓋」。在婚姻關係上,夫婦應以彼此順服活出愛的關係。本書好幾對夫婦從經歷裡說明這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更美的。
這些作者虛心琢磨神的話語,誠實面對新舊模式的掙扎,神就賜下勇氣,使他們踏上了更新之途。
靈修學大師衛勒博士(Dallas Willard)在該書前言寫道:「女人不可教導及領導」的經節並非原則性的指引,而是保羅在「向甚麼人就作甚麼人」的大原則下教導如何處理一些文化處境的問題。他認為以恩賜服事教會沒有性別之分,與平等權利也無關,乃是責任的問題——神既然把恩賜交給了男女,他們就責無旁貸(obligation),為神國效力。現代教會軟弱無力,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以性別為由封鎖了神的恩賜和教會的資源。以下列舉其中數人的經歷。
費堅伯(Gilbert Bilezikian)
費堅伯曾任惠敦學院 (Wheaton College) 教授,柳溪社區教會 (Willow Creek Community Church) 創始人之一。堅伯信主後對一位滿有恩慈的神如此對待祂的兒女,把兒子和女兒這樣刻板的一分為二,一邊全是指揮官,另一邊只能唯唯諾諾感到困惑。尤其環顧四周,就算一個超級市場請經理,也不能這麼簡單只看性別就拍板定局。但基於對「神話語」的尊重,他也只好把這個問題歸類為「神奧祕的旨意」。
後來堅伯認真查考聖經及鑽研解經的問題。他又從自己民族(阿米利亞)在廿世紀初被血腥屠殺,和希特拉濫用權柄使整個歐洲生靈塗炭的歷史看透了墮落的人性。人總要找個名堂(包括「神的旨意」)來壓制別人,高抬自己。後來他聽聞專業輔導員說在一些「男高女低」的基督教家庭裡,暴力事件的嚴重性與屬世社會不相伯仲。
真正導致他尋求改變的是他的教會發展迅速,弟兄領導人手不足,而幾位姊妹既有成熟的生命,又有恩賜,為甚麼不能讓她們擔當重任?於是他帶領教會領袖深入全面鑽研神的話,也參考許多書籍,包括正反雙方的論點都考慮過,終於二、三年後教會通過全方位開放,姊妹與弟兄一同並肩事奉。他們終於明白教會是一個生命的社群,而非一個僵化、有階級的機關。
白史多域及白嬌爾夫婦(Jill & Stewart Brisco)
白嬌爾(Jill Brisco):英國劍橋大學畢業後,開始教學生涯,白天教書,晚上就向利物蒲街頭的幫派少年傳福音。與白史多域(Stewart Brisco) 認識乃至結婚,五十多年來她走遍全球,特別服事資源不足的窮困地區的教會,常被各處教會邀請講道,寫了四十多本書,且創辦及主編一份以姊妹領袖為對象的雜誌Just Between Us。
白史多域(Stewart Brisco)本為銀行界高級職員,結婚後夫婦同心事奉,後來就聽到神的呼召,進入全職事奉,受邀牧養威斯康州一教會。神賜福該會從三百人增長至七千人,且在好幾個地方植堂。白牧師擔任主任牧師凡卅餘年,著作等身,且開始了一個「傳揚真理」電台及網頁事工。公元二千年,白牧師放下主任牧師一職,代表教會與白師母到世界各地幫助有需要的教會。他們育有三個兒女及十三位孫輩。
史多域的教會背景是「女人要安靜及順服」,但神賜嬌爾一個活潑、好問且敢於冒險的個性,這也是史多域被她吸引的原因。他倆「左腦、右腦」的特性互補得天衣無縫,但在史多域的腦海裡那從小種下的「女人角色」的框框使他有時感到不知所從,因此下決心研讀聖經。有一天,他讀到馬太福音廿五章「才幹的比喻」,他一向明白主人責備那些把恩賜埋在地裡的僕人,此時他想到另一個問題:「主人對那些把別人的恩賜埋在地裡的人會怎樣處理呢?」作為一個大教會牧師,他很可以像別的牧師一樣把教會中很多姊妹的恩賜埋在地裡,他就向神禱告說:「主啊,求你保守我絕對不可犯這個錯。你交給我牧養的姊妹,叫我能成全她們,為天國效力。」這當然包括了他的妻子。
嬌爾在幫派份子中的工作很蒙福,她覺得他們雖然橫行霸道,卻對她十分尊重。反而教會中一些以強勢保衛男性尊嚴的弟兄,有時給她難堪使她無法忍受。有一次一位弟兄買了一本她寫的書,後來發覺原來作者是女性,就把書還給她。另一次,她站起來要講道的時候,看見幾位弟兄代表站起來離席。另一次她要在神學院的早禱會中分享,幾位男學生站起來,舉起一個反對牌對著她。曾有人寫文章(作者中有男有女)批評她不知廉恥,不守女人的本份,而且說她的丈夫太懦弱,讓她落到這個地步。她的丈夫從來不要她因為「懼怕」而拒絕講道的邀請。她有時受不了,就向神埋怨:「我為何要忍受這樣的對待,我情願到幫派份子中工作,也不要面對這些人。」漸漸她從神那裡得到肯定,明白只要她服在神及祂話語的權柄下,別人如何反應讓他們自己向神交待好了。
五十年來,他們夫婦常一起禱告,彼此聆聽,互相順服與成全。婚姻的早期,她多在家照顧孩子,丈夫在事奉上大展拳腳,後來她出門多了,丈夫就在家多負責家務,兩人彼此信任,很有默契,無論在家庭、事奉都是美好的拍擋。
包路得(Ruth Haley Barton)
包路得曾在柳溪教會及其他教會做牧養工作,後來創辦「生命改變中心」(The Transforming Center),特別服事傳道人及教會領袖。她說自己從小被教導女人要安靜順服,不要出頭,這是神的旨意,不可逆轉,也不可懷疑。雖然她內心感覺不太對勁,(因為目睹教會一些年長姊妹是如此愛主愛教會,而且很有恩賜,直覺如此約束她們有些莫明其妙),但為了做「順命」的女兒,也就跟著大夥走。
她長大的教會沒有按立的牧師,且強調「人人皆祭司」,但另一方面,卻只有弟兄可以做「祭司」的工作:例如講道、守聖餐時「自由」分享詩歌及神的話,(其實只有弟兄可分享,姊妹沒有這自由,且要蒙頭);長老及執事的職責也只有弟兄可以擔當,當時她還是「不識愁滋味」的少年時期,覺得有些姊妹平時花很多時間牧養服事弟兄姐妹,對他們的需要瞭如指掌,卻在教會牧養及策劃工作上被排於門外,她感到困惑。
路得的父親是教會的牧師,她開始把困惑告訴父親,並問了許多的問題。更有趣的是她對神的話語有很深的渴慕與追求,她的父母就讓她在家庭聚會中擔任「講員」,那時她才六年級。後來在青年營中奉獻自己,投入教會事奉,發覺自己對講道、教導及帶人查經特別有負擔,但又礙於傳統的禁忌,她陷入很深的矛盾中,有一段時候與人爭辯,給教會的領袖一個「反叛青年」的印象。
進了大學,她發覺在校園姊妹事奉的角色寬廣很多,也希奇為甚麼女性在教會和其他場合的遭遇這麼不一樣。雖然如此,她仍然在教會很熱心的事奉:教兒童主日學、帶婦女查經班,還與丈夫一同在青年團契擔任輔導。漸漸她發現:若弟兄肯事奉,投入領導工作,大家都拍手稱慶;當她也有同樣的表示時,別人就會縐眉頭,說她有野心、太強勢,甚至懷有不良動機。
有一次,一位年長姊妹批評她像夏娃那樣反叛,吃了禁果;這是對她人格的攻擊,她受不了,信心很受挫,甚至懷疑神是否也一樣歧視女性?是否夏娃的罪比亞當重,以致所有女性都要遭遇如此的懲罰?
有一、兩年之久,路得不去教會,不再事奉,她要好好檢視自己與天父、地上的父親及教會的關係。她愛耶穌,也愛教會,不願意就此放棄,於是開始在聖經中找尋答案。後來很興奮的發現亞比該、底波拉、戶勒大、以斯帖、百基拉等姊妹都能突破歧見,克服萬難,作出貢獻。當她留意耶穌如何背逆潮流尊重女性,她竟然喜極而泣。再看下去,聖靈分配恩賜原來不分男女,目的都要完成神的交託。原來教會許多人為的傳統,與聖經教導不符。她發現起初神造男女要他們成為一,本無階級之分;只有在人墮落之後(第三章)才出現男轄管女性的現象。
這段時候,她也學習安靜在神面前,處理內心受傷與憤怒的情緒。神向她說話,也撫摸她的傷痛,並且讓她深刻經歷祂那無偏見、也無條件的愛。她還接受了全職事奉的呼召,在神學院受裝備,後來就到了柳溪教會加入教牧團,很喜樂的發現該教會男女同工各按恩賜、各盡所能並肩服事,結果教會大蒙神賜福。
金東尼(Tony Campolo)
金東尼曾在賓州大學教書,是社會系教授,也是牧師,曾在數間教會牧會,也在第三世界興辦學校。由於他關心許多社會議題,常被邀在電視節目接受訪問。他曾著作卅五本書。
母親對他的影響很大,不但帶他信主,身教言教,也影響他日後牧會的工作。原來金東尼的母親很有講道恩賜,但教會因性別原因不給她機會,他就常為母親抱不平。他曾在一名校社會系當教授,同時在美南浸信會牧會。當時很想帶幾位女學生助教信主,但她們坦言不會信,因他的教會歧視女人,不許女人講道與領導,與他所傳揚的「真理使你們得自由」不符。
金東尼認為性別歧視是一股黑暗的勢力(弗六),背後是魔鬼──天空掌權者在推波助瀾,透過世上(及教會)的權力架構建立了許多破壞性的組織與傳統,把神造人時已賦予人的尊貴與功能階級化,並且以此來欺壓人。種族與性別歧視是其中一些結果。
他認為不准女人講道及按牧無疑向女性說:你們不如男人。而對女宣教士的雙重標準更是雙重歧視——(白人)女宣教士在家鄉不可向(白人)弟兄講道,這是性別歧視;但宣教士在工場則可向其他種族或膚色的人講道,顯然因為他們比白人低級,這是種族歧視。
曾有弟兄問金東尼到底誰是家中的頭,他回答說:假如你是真基督徒,你根本不會問這個問題。好基督徒不會想做頭,因為只有耶穌是頭是主人。你應該問誰是僕人。
費羅拔與愛麗斯夫婦(Robert & Alice Fryling)
羅拔是美國校園基督徒團契副總裁及出版社社長,除了編務及寫作,也常到各處講道。小時參加弟兄會的教會,十六歲第一次講道。教會沒有正式牧師,認為基督徒「人人皆祭司」,但事奉時卻只有弟兄是「祭司」。會眾唱女人寫的詩,卻不許女人派聖餐的餅與杯。這些他都看在眼裡,放在心裡。
有一次羅拔在大學裡聽到一篇講章支持奴隸制度是合乎聖經的,再聽下去發覺其論點與支持女人要順服如出一轍。他跟著問:「為何奴隸制度已取締,但對女性的歧視卻仍然存在?」漸漸他明白這兩個問題就像聖經中許多與文化有關的傳統,如利未人的律例,洗腳及親咀問候等,所以也應以處理文化的途徑來解決。
他在校園團契事奉,男女同工一同帶領,但回到教會就男女階級分明。他思量:若這是聖經真理,為何機構和教會就不一樣?若是各家尺度不同,就表示這不是絕對的真理。他發現在舊約,神會以女性的比喻出現,如母鷹、母親、智慧等,女人也有神的形像等。另外,在同工中他看見很多被神重用的姊妹領袖,包括他的妻子。而且有些被神重用的弟兄都是姊妹訓練出來的。這些都使他重新思考女性角色的問題。
他欣賞妻子很有講道和寫作的恩賜,比自己更強。他們夫婦彼此順服,相敬如賓。他常擔憂的不是妻子能否順服自己(她都做到了),乃是自己如何順服她,好像基督為教會順服以致於死。他認為應以更廣大的原則(如創世、恩賜與生命)來看姊妹事奉的問題,而不要在幾節有文化爭議性的經文上鑽牛角尖。他在這方面的改變與靈命成長有關。早期他覺得只要自己做領袖就夠了,姊妹的角色事不關己,己不勞心。後來他愈明白領袖的意義,愈能謙卑做僕人,就愈能接納姊妹做領袖。
羅拔夫人愛麗斯從小只是跟著父母去教會,也不覺得女性的身份會限制自己。直到後來認真跟隨主,許多問題都來了。尤其後來做學生工作,要回答女同學有關姊妹角色的問題,她就督促自己要好好瞭解一下。她很願意順服神,很快就接納對女性貶抑的解釋,以為神要她安靜,不要那樣「張揚」,她就開始退縮,愈來愈自卑,看自己是二等公民,甚至開始蒙頭,在弟兄面前又刻意表現得「很順服」,提高自己「被選中」的機會。自卑、內疚加上自我懷疑終於把她推向憂鬱的深淵。
與羅拔結婚後,丈夫的愛與接納並鼓勵帶來了醫治。婚姻初期,她不敢相信神真的愛她,但丈夫不斷的肯定,甚至鼓勵她發揮神給她的恩賜,要她和他一同帶夫婦的聚會,她開始發現神給她講道與領導的恩賜,就很快樂地為神而用。夫婦實踐彼此順服,她發覺自己在改變,漸漸憂鬱症也好了。
潘康尼(Cornelius Plantinga Jr.)
潘康尼曾在歸正教會(Reformed Church)牧會,後在加爾文神學院擔任系統神學教職,於2002年榮升該校第六任院長。
他小的時候,父親在家庭聚會中很喜歡誦讀以弗所書第五章,唸到「妻子要順服丈夫」的時候總是調皮地向母親瞄了一眼。有一次,康尼在讀一位名作家的作品,其中提到夫婦有時不能達致共識,丈夫理所當然就要作最後的決定。他就以這句話請教父母,母親說:「我和你父親好像從來不曾發生這樣的事。」父親說:「夫婦彼此順服是結出聖靈果子的明証。因為前面很清楚說: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妻子的意見較好就應順服妻子,丈夫意見較好就當順服丈夫。兩人彼此相愛,互相信任,就不會擔憂對方會因你順服而欺負你。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若真是有愛,根本就不必要爭誰順服誰。」
父母親的榜樣成為潘康尼日後婚姻生活的楷模。他們夫婦彼此順服,有事一起商量,家務分工合作,他說有一次在超級市場購物遇到富樂神學院院長毛理察(Richard Mouw),大家相見甚歡。
他的宗派-北美基督教歸正教會在一九六零年代末開始討論姊妹在教會的角色問題,直至1995年才通過教會事奉崗位全方位開放給姊妹,他們夫婦感到興奮之餘,也感歎姊妹常被看作不成熟的小孩,總要成熟的大人(男人)看管。教會領袖(一般都是弟兄)開會要不要給姊妹更大的事奉空間,給他感覺好像教會只屬於男人,女人只是附屬,或像小孩,等待父輩決定她們是否已經成人,可以擔代更重的責任。這種心態使他感到很不對勁。
潘康尼一向認為弟兄姊妹以基督的心為心就要學耶穌那種的謙卑捨己,看別人比自己強,爭做僕人而不是爭做頭。耶穌基督已把人性的驕傲、自我中心和恃勢凌人釘死在十架上,誰最能捨己,誰就最懂得加略山的愛。
潘康尼承認若把哥林多前書十一、十四及提摩太前書二章有關姊妹的經文作為超越文化地域的原則,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來看,姊妹的角色註定是相當狹窄和在男性之下的。問題是保羅在這些經文的教導都是要處理當時一些特別的處境。他反問保羅對初期教會盛行的奴隸制度不是也用類似的手法,要「做奴僕的順服主人」嗎?為何今天基督徒都能異口同聲肯定奴隸制度的邪惡,而覺得女人永遠順服男人是理所當然的?
聖經沒有清楚吩咐廢除奴隸制度,但基督徒從神的創造、十誡及登山寶訓的精神,基督耶穌的救恩所帶來的和好合一的教導都能信心十足的推論說奴隸制度是與神對人類社會的設計背道而馳的,因此應該廢除。加拉太書三章28節清楚說如今在基督裡不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種族階級)、自主的、為奴的(經濟階級)、或男或女(性別階級),都成為一了(不是二,不是有高有低,都成為一了!)這還不清楚嗎?
奴隸對主人的順服,與女人對男人的順服出自同一的心態,兩個都是人類墮落的結晶,但也都在基督的救贖裡被更新了,被還原到創造的初衷,不分種族、貧富、男女,一同携手為神的國度作忠心的管家。
結論
本書還有多位神所重用的牧師、神學教授、差會總幹事、基督徒作家、傳媒界、社會學家等分享他們對姊妹角色的看法,如何由狹窄的階級觀念進到男女彼此順服,互相成全的一體實際裡。其中如Stanley Gundry, Bill & Lynn Hybels, Howard Marshall, Alice Matthews, John & Nancy Ortberg, Carol & James Plueddemann, Ronald Sider, John Stackhouse Jr.等都是許多華人基督徒耳熟能詳的人物。但願華人教會的領袖,也像他們殷勤地查考聖經,誠實地聆聽神在現今這時代的心意,謙卑地省察自己的心態,然後作為愛的群體為神的國度向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