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與文化使命(創一28)
邱清萍
自古以來,人類社會多貶低女性,認為她們天生低能,道德意志薄弱,只能當作產業或性對象。這是對神形像的一種污蔑。創世記清楚指出:女人與男人同有神尊貴榮耀的形像。
有了這個形像,神跟著就把家庭與文化的使命交付了男女。他們能挑起使命,是基於神的形像所賦予的一切潛質。若有人認為男或女天生不適合承擔這些使命,就是對神形像的一種眨抑。
現在很少人把建立家庭看作是使命,男女單為愛情而結合,這種只求滿足自我的婚姻觀並不符合神建立婚姻的初衷。結婚是為了建立家庭,繁衍及培育後代,並且治理神所造的大地。婚姻之樂不是必然的,卻是很有可能的,也是殷勤建造家庭的報償。然而建造合神心意的家庭卻是結婚者不能逃避的使命。
神要男女一同肩負家庭與文化的使命。男人不能以工作為藉口,忽略「愛妻子,保養顧惜妻子」(弗五25-33)的天職,或逃避養育與栽培兒女的父親角色(弗六4)。女人也不能以家庭為理由而對外面的世界毫不關注,或對國家社會全不投入,也無貢獻。
只有當男女都承擔起家庭與文化的使命,神所造的一切才會「甚好」(一31)。
默想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
心靈的鏡子
我們看男女的角色,是從神創造的初衷來看,還是從墮落文化的現象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