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運用與雙贏
邱清萍著
2025.8.20.
我想首先界定權力與權柄的分別。權力 (power) 是影響別人和影響結果的能力,只要有關係,就會有彼此影響的能力,可能是正面或負面的,例如同工如何配搭會影響事工的進行,和彼此的情緒。這影響力也可能是正式或非正式的,主任牧師因其領導的地位能多方面影響他所帶領的同工:態度是否積極?工作是否有效?甚至同工去或留的問題。而同級同工之間,雖無地位的差別,也可能因某人的個性、恩賜或資歷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權力一般較瞹昩,界線不清楚,有意無意中發揮了影響力。權柄 (authority)卻是正式及認可性地運用與職責有關的權力,是有意識,且在問責的制度下當行使的,也是該被尊重的。
現在談談權力與衝突的問題:每個衝突事件都包含權力(影響力)的競爭或鬥爭,因此有輸贏的心態。然而,衝突既發生在一段互賴性的關係,雙方都有某程度的權力左右衝突是否能解決,於是權力也包含了影響衝突是否能解決的能力。
一.先來看看人際互動的幾種權力(影響力):
- 個人 (personal) 的權力:如恩賜才幹、知識技能、經驗年資、財富地位等在人際的互動裡都佔有優勢,能帶來較多的影響力。
- 關係 (relational) 的權力:如父母對子女、教會領袖對會眾、上司對下屬、老師對學生等在互動裡有更大的威望和決策權。
- 處境 (situational) 的權力:某些處境會提供一方較多的條件或優勢,例如在男尊女卑的社會,男性比女性會有較多被認可的權力;或在以白人為優勢的社群,黑人就明顯地缺乏說話的權力。
很多衝突來自以上權力的混合體,例如某領袖是教會元老(年資經驗),牧師是他當年的主日學學生,教會目前為了建堂的事鬧得沸沸揚揚,牧師認為要有自己的堂址,工作才能建立起來;執事會認為教會人數仍不穩定,先建立好「軟體」才考慮「硬體」,而那位元老是執事會主席。看來牧師必須放下他建堂的夢。
二.另外,我們對權力有很多從世俗價值觀而來的誤解,應該用聖經的教導來過濾及糾正:
- 我們以為權力要靠爭取──你有我就沒有,我多些你就少些,要得到權力就要爭取或鬥爭。其實,權力和權柄乃神所賜,也是神所分配,為要履行職責。耶穌復活後快要升天,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廿八18)只有神的權柄是完全自主的,人間一切的權柄都是透過神已設立的政權、家庭或教會等領受,或由神直接賜予,也要向神負責的。
- 我們常以權力多寡論強弱,教會選拔領袖若以社會地位高和財富多作為重要的條件,主不喜悅。腓立比書第二章5-10節說:耶穌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主放棄了權力而順服,成就了救恩,也成了以弱為強的榜樣。
- 我們以為權力都是負面的,因為見過權爭的可怕例子。其實權力可以用來做神喜悅的事,而權柄—就是被正式認可的權力更是與責任相輔相承的。路加福音十九章17節耶穌在比喻中指出:在小事上忠心的僕人,主人要把權柄賜給他,使他可以管理城邑。有責無權不能完成責任;相反來說,有權無責會使人腐化。權力不用來履行服事神、服事人的責任,很容易會變質。
- 我們誤以為權力是控制別人的護照、是滿足自己慾望的工具。保羅說:「主賜我們權柄,是要造就你們,並不是要敗壞你們。」(林後十8)。彼得禁止教會領袖以權柄轄制人(彼前五1—4),因為這就是權力的誤用。當權柄用來利己、放縱與抬舉自己,就是誤用。當權柄用來貶低別人,打擊別人,就是誤用。當權柄極度的誤用,就是濫用了。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濫用皇帝的權柄,結果國家一分為二。誤用權柄的人神必審判,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教會許多的張力與衝突,也是由於領袖誤用及濫用權柄而引發的。
三.權力運用合宜可以化解衝突:
在互賴關係(夫妻、親子、同工)中,權力愈平衡,衝突解決的可能性愈高。這是一種杠杆的作用。大家唇齒相依,彼此需要;除非對方的需要也得到滿足,否則你有再多的權力,也不能得到真正及恆久的滿足。
如何平衡權力?權力多的一方要克制不用權力,聆聽和尊重對方,給予更多的空間來使用他的權力。權力少的一方也要肯表達需要,願意努力提昇自己,例如加增知識與技能和信任度。聖經所教導的彼此順服(弗五21;彼前五5)其實是最佳的權力平衡,最終結果是雙贏。
創世記第廿一章22-34節記載亞伯拉罕的家族與旅居地之王亞比米勒發生了矛盾,原來後者的僕人霸佔了他們的水井。在曠野沙漠地,井水是人與牲畜賴以生存的必需品,各族之間常為了本族人的安危,出現奪井之事。
亞伯拉罕與他的家族既要在此定居,就應該與此地原居民建立友好互賴的關係,大家和平相處。但另一方面,他也要處理不公平的事,免得日後常有糾紛。他怎樣做呢?
第一,他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25節),說了誠實話,指出了公理。第二,亞比米勒希望與亞伯拉罕立約,希望他「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與你所寄居之地的民。」(23節)原來在第廿章,亞伯拉罕為了自保而撒謊,說撒拉是他的妹子。亞比米勒便把撒拉取了去,結果遭受神的懲罰。
亞伯拉罕經過上一次的失敗,對自己的軟弱多了一些認識,也明白亞比米勒心中的隱憂,就同意與他立約。這樣的權力平衡與彼此順服就是雙嬴,因為彼此所關心的事都得到關注,該作的補救或賠償,該指出的問題都有了好的交待與處理。
(本文取材自作者網上課程《培育教會和睦文化》第九課。讀者可上本網頁點擊該欄目,填表免費報讀全部課程)。